在追诉期内又犯罪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2 04:44:07 321 人看过

当在特定时间段内再次触犯法律时,原罪的追诉期限应当自新罪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这里所谓的“追诉时效”,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处罚的有效期限。

如果犯罪分子在这一期限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则意味着他们并未表现出任何悔过之意,仍然存在着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的可能。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原罪的追诉时效将被视为已经中断,其追诉期限应从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举例来说,假设某位犯罪者所犯的原罪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有期徒刑,且追诉时效也设定为五年。

然而,在第三个年度,他又再度犯下新的罪行。

在此种情况下,原罪的追诉期限便需从其犯下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即再有五年的时间可以用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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