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协议管辖有效吗根据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保险合同实施的是地域管辖,所以保险合同条款有协议管辖的一般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
(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
(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专属管辖是按照诉讼标的的特殊性所确定的管辖,具有强制性,因此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
(三)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民事诉讼法》第34条要求协议管辖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约定无效。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2015年2月4日开始实行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这也就意味着,现行司法解释并不强制要求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之外达成的管辖协议。
(四)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现行《民事诉讼法》第34条改变了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将协议管辖的范围由“合同”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也可以适用协议管辖,但仍然不允许与人身密切联系的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等案件适用协议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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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买卖合同有法院管辖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21、原则上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可以从其约定。 3、但是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管辖的手段来排除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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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协议管辖有效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协议管辖无效。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综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的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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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里运输合同管辖权是谁管辖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1、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 2、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此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否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 3、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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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生效管辖条款是否有效吗?合同无效后管辖条款还有效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约定应该符合前述规定,如果不符合前述规定,约定可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