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规定劳务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2:20:58 382 人看过

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集中在劳动合同法的第二节劳务派遣中。约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三方之间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务合同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工作岗位、派遣期限、薪酬工资以及如何缔结或解除劳务合同和与合同有关的各项情形。

劳务合同与派遣合同的区别

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

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可行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签订劳务合同只有在满足个别条件下才能进行,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者所享受到的各种福利待遇,相比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而言要低很多。也正因此,不少用人单位为了承担较少的责任、减少企业开支而在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签劳务合同的主要情况是,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包括:1、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退休返聘人员;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4、企业内退人员等。如与以上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就只能签立《劳务合同》。司法实践中,构成劳动合同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劳动者从事劳动要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2、劳动者从事劳动要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3、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员工构成上述条件的即使与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其实质仍然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
    2024-05-10
    118人看过
  • 2023法律规定劳务合同违约犯法吗
    一、法律规定劳务合同违约犯法吗1、法律规定劳务合同违约不犯法,最终就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合同到期当天办理离职算违约。国家有规定,要求离职前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便各类工作交接等等。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各类资料和证明仍然需要通过公司办理,所以直接离职的行为会惹恼公司而妨碍后续办理各项手续的。2、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
    2023-01-14
    252人看过
  • 劳务合同起诉时效如何规定
    劳务合同欠款纠纷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劳动争议时效是如何计算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二、劳动争议申诉时效从哪些时候算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纠纷起诉期多久在发生劳动纠纷后
    2023-04-06
    208人看过
  •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可能、没必要以及会招致一方或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有什么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二、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
    2023-02-10
    437人看过
  • 劳务合同有没有法律法规
    一、劳务合同有没有法律法规劳务合同因本身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依据并非劳动法律体系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而是《民法典》。二、劳务合同的特点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法律地位平等。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力,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的差异与特殊性决定了劳务合同的倾向的特殊性,有些侧重于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有些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如承揽合同。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按自由意志决定劳务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
    2023-04-12
    2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如何规定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如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2024-01-13
    1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有何法律区别
    一、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有何法律区别(1)主体资格层面呈现出显著区别。具体来看,劳动合同的签约双方只能有其中一方是具备法人或者组织身份的单位,我们称之为雇主(Employer),而另一方必须是具有自然人身份的劳动者本人;然而,在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同时都可以是具备法人、组织或者公民身份的个体,甚至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的合作关系。(2)从主体所享有的待遇角度来看,二者存在明显差异。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能够获取到相应的工资报酬之外,还能享有诸如保险、福利待遇等多方面的权益;然而,在劳务关系中,作为自然人的一方,通常仅能得到劳动报酬这一项基本权益。(3)在确定报酬的原则上,二者亦有所不同。在劳动合同中,雇主需要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质量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这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相比之下,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则是依据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支付,具
    2024-07-26
    226人看过
  • 劳务合作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第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的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而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
    2023-07-03
    332人看过
  • 劳务合同规避劳动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以下法律风险:1、工资成本增加《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劳动合同是一把“双刃剑”,它维护的是劳资双方的利益,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当劳动争议发生的时候,劳资双方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就会处于被动的地位,若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有据可依了。事实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更加不利,因为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使用人单位人员流动性增大。并且,有关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往往是通过劳动合同的条款或者相关协议对劳动者进行约
    2023-04-06
    321人看过
  • 法律规定合伙人清偿共同债务应当如何规定
    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如下:1、全额清偿的原则。2、先合伙企业债权后合伙人债权的原则。3、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原则。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一、有限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责任有哪些?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不同情况下应承担下列责任: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企业债务的承担。二、合伙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合伙企业在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
    2023-02-20
    428人看过
  •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如何认定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小孩入学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去单位要求签订,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公司与员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公司和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因此,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自然签劳务合同就是合法的。但要是公司与员工之间本身应认定未
    2023-03-07
    117人看过
  • 法律规定诈骗合同如何认定
    法律规定诈骗合同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首先是需要具有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进行一些诈骗的行为。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表面上是合法的,行为人通过订立、成立、履行合同行为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另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本质是非法的,行为人的行为破坏了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使相对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合同欺诈行为的二重性使合同欺诈行为成就的合同在法律上是一个矛盾体,从而使其成为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合同欺诈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根据其性质不同,合同欺诈包括两种即民事欺诈和刑事意义上的欺诈。认识上,人们对合同欺诈行为易产生混淆,如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犯罪相等同。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一、合同欺诈的方式包括有哪些企业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合同欺诈有以下几种:1、
    2023-03-26
    196人看过
  • 工程劳务分包比例法律如何规定
    一、工程劳务分包的概念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而业主则不牵扯其中,很多业主运用手持式视频通信对各个分包进行协调管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使远程管理更为直观高效。分包对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更为专业,总包主要的任务是针对项目对各方进行协调管理。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比例及法律依据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
    2023-03-03
    17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一、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认定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方式如下: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
    2023-04-26
    18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务合同需要交劳务合同的印花税吗?法律如何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劳务用工合同没有在印花税税目表列举的范围中,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因此,劳务用工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如果您对劳务合同的印花税吗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再问我。
    • 劳务合同到底是什么意思? 法律如何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7
      法律分析 劳务合同指的是以劳务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民事服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在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的。
    • 民法典规定如何区分劳务分包与劳务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8-30
      1、劳务分包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劳务分包作业,向劳务分包的发包人负责,这是劳务分包的概念和定义。 2、劳务合同是项目经理部和企业内部劳务公司之间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和劳务公司部,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合同从性质上看是基于建设分包合同产生,只有签订了建设工
    • 永久性劳务合同解除如何赔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6
      永久性劳务合同解除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应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但不应超过实损的30%。双方应当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随意中止劳务合同属于违约。
    • 劳务合同法律规定终止劳务合同怎么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 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这种终止属于约定终止。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