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合同不知道享有撤销权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9:51:17 299 人看过

合同中,当事人不知道其享有撤销权的,一般在过了撤销权的期限之后,撤销权就会消灭,享有撤销权的人就不可再行使撤销权了。

一、撤销权的时间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撤销权的时间期限如下;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权消灭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撤销权消灭期间的规定有:一般情况下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如果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权利消灭。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此条规定明确了两个时间点,一是“一年”的时间点,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适用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其起算点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不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二是“五年”的时间点,适用于债权人不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其起算点为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不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该期限实际上是撤销权行使的固定期限,只要在该期限内不行使权利,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将导致权利的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了解合同撤销权需要知道哪些构成要件?
    合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法律行为或者能发生法律效果的适法行为;2、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而且继续存在,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有害于债权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清偿资力的减少,以致于无法满足债权的要求,给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这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有哪些1.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2.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
    2023-07-03
    259人看过
  •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哪谁
    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是赠与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法律规定的不赠与东西可以收回吗赠予的东西可以要回来,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赠与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怎么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2023-04-07
    118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权利通知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就生效,随之会引起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已不能完全享有原债权。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解除合同的通知可否撤销一、解除合同的通知可否撤销1、解除合同的通知可否撤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对方前可以撤销;(2)但是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就不能撤销了,即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期限和要求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
    2023-07-10
    50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怎么使用合同撤销权
    1、明确知道或是应当知道合同撤销事由的时间,因为这个时间是起算行使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起算点。2、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提出申请。3、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之后就等着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开庭审理,然后做出撤销或是不准撤销的裁决。一、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的意思是:一、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 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二、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三、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的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二、对于胁迫和欺诈订立的合同该如何处理处理胁迫和欺诈合同的方式是:1、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2、被欺诈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2023-06-21
    207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的撤销权。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既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可见,如果赠与合同不符合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这三个限制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那么赠与人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通过撤销赠与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离婚夫妻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1、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赠与合同的
    2023-08-15
    219人看过
  • 赠与人的撤销权知道撤销原因多久后行使
    一、赠与人的撤销权知道撤销原因多久后行使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般来说,对于已经转移房屋所有权的,赠与人不能再撤销赠与。因为,房屋赠与成立生效,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对于赠与合同来说,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财产所有权转移已经完成。因此,法律为了保障社会上财产转移的稳定性,规定赠与财产交付后,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赠与。但特定情况下法律也有例外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对赠与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二、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有何法律限制?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法律限制如下:1.赠与财产的权利已转移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3.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
    2023-04-14
    304人看过
  • 需要知道如何行使劳动合同拖欠的撤销权吗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信用卡拖欠对方要催收吗信用卡逾期,银行作为债权人,是可以进行催收的。信用卡逾期是属于违约行为,被银行催收是必不可免的,但是要适度,像要是爆通讯录、威胁恐吓、冒充公检法等这些就属于违法催收了。虽说逾期是要承担相关责任,但并不表示催收就可以为所欲为,碰到暴力催收的及时收集证据报案,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银行催收主要是为了了解债务人的还款意愿,还款意愿强,银行一般不会采取下一步的催收手段,所以在面对银行的催收时一定要积极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
    2023-07-13
    210人看过
  • 附属合同违约能撤销主合同吗
    附属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奏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附属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附属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附属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附属合同亦随之终止。主、附属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无主合同就无从合同,无附属合同,也就无所谓附属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奏效将直接影响到附属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附属合同不成立或失效,通常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一、什么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来看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二、在
    2023-03-10
    438人看过
  • 能否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义务而只享有获得受赠财物的权利。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也即使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附义务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无偿合同。赠与人在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附义务。附义务赠与,也可称为附条件赠与或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义务而只享有获得受赠财物的权利。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
    2023-07-03
    291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与债权撤销权的有什么不同吗
    1、成立的前提不同。民法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存续;而破产撤销权除此而外,尚须以破产程序开始为要件。破产程序未开始,不得行使撤销权。2、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于民法撤销权的行使,是由债权人自己决定,并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而破产撤销权虽也有债权人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但债权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撤销,而是由破产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为之。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职责是管理债务人的财产,而行使撤销权追回被债务人不正当处分的财产则是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故破产法第31条和第32条明确规定,对于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处分其财产的行为,管理人享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3、适用范围不同。破产撤销权较民法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并不局限于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凡是损害了债权利益的行为,无论其是否有恶意(有偿行为须恶意),无论其行为为积极或消极
    2023-03-19
    48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什么申请保全的有人知道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与民事诉讼保全条件基本相同,但也有其特殊之处,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诉讼请求必须具有具体的财产给付内容。如给付医疗费用、财产赔偿金等。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可能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或相关人员没有主动赔偿意愿,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有灭失可能,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3、财产保全应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作出。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得再申请财产保全。4、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5、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
    2023-03-01
    128人看过
  • 可撤销的合同与赠与合同是怎么规定撤销权
    可撤销的合同与赠与合同对撤销权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对合同产生重大误解的,行为人可以通过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如果当事人被欺诈订立合同的,则受欺诈方享有撤销权;而赠与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一般是赠与人,可以通过通知对方、诉讼等方式来撤销赠与。一、被赠与能否通过法律要回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要回: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二、民法典车辆赠与合同怎么失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在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下,赠与人
    2023-03-14
    477人看过
  • 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当事人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持其原效力。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2.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内;3.当事人属于撤销权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三、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消灭
    2023-06-23
    132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如何?可撤销合同谁有权主张撤销
    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如何?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可撤销合同谁有权主张撤销可撤销合同双方不一定都能主张撤销权,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享有撤销权,而欺诈方,胁迫方或者乘人之危者无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三、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4.法律责
    2023-05-06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你所知道的汽车买卖合同撤销权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6
      汽车买卖合同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离婚转移财产,不知道,知道后撤销权行使期限过了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如果债权人确实不知道,撤销权并没有消灭火。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哪些债权不享有撤销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1、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有:租赁权、附有特别担保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这些债权的效力是否发生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因为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债权人不享有撤销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想知道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05
      1.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由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撤销权知道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19
      撤销权知道应当知道需要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推定。知道,是指权利人切实地感受和认识到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应当知道,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即不管当事人实际上是否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只要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条件和可能,即推定其应当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