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租赁期内出售房屋出租人应尽通知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13:13 212 人看过

某市场的房屋由通达建筑公司开发、出售。建成后因一时未能出售,公司对外出租。姚某于2002年12月租赁该公司门面房两间,租期为一年。租赁该房屋后,姚某生意红火。2003年12月2日,房屋所有人通达公司通知商场各经营户:市场内房屋欲向社会出售,各承租户有优先购买权。其中姚某所在区商铺为每间9万元。姚某有意购买,后因多种原因,双方买卖未果。2004年2月27日,姚某与通达公司又续签一年租赁合同,约定到期日2005年1月l日。2004年12月16日,在姚某不知情情况下,通达公司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将租赁房屋以每间10万元出售给王某。不久,在姚某商铺临界租赁期满前,王某要求姚某搬出房屋,姚某才得知此事,遂发生纠纷。王某以姚某为被告、通达公司为第三人诉讼至法院。

对本案的处理原审法院存在较大的分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种意见认为: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之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本案第三人通达公司2003年12月2日欲出售该房屋时履行了通知义务,在所设定的期限内姚某未购买该房屋,第三人通达公司也未出售该房屋。2004年2月27日,双方又建立新的租赁关系。2004年12月16日,在姚某与通达公司新的租赁期限内,第三人通达公司未就其与王某达成10万元买卖协议告知姚某,而10万元交易价格对于姚某来说是一个新的同等条件,出租人应就该新的同等条件向承租人履行通知义务才符合合同的公平原则。原告王某虽系善意取得,但侵犯了姚某的优先购买权,基于行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三人通达公司在出售所诉争房屋前,已于2003年12月2日通知了被告姚某,姚某于第三人通达公司间因价格问题未成交,虽然双方又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但法律并无规定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后,出售房屋时须再次通知承租人。应判令被告姚某搬出所侵占的房屋。

第三种意见为:在实体处理上同意第一种意见,但有不同的观点,认为通达公司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其与王某间买卖无效。

对本案的处理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其理由如下:

本案焦点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通达公司2003年12月2日的通知如何定性;通达公司与王某间买卖是否要通知姚某;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依法产生的,而不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优先权属于特定人享有,具有一定专属性。当然,承租人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享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特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时才享有,根据以上原理结合本案,通达公司在将以10万价格出售其房屋给王某的房屋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姚某,只有在姚某明确表示放弃购买,通达公司才能出售给他人。反之,其买卖行为无效。本案中,通达公司与王某间的买卖没有告知姚某,所以,双方间买卖行为无效。

其次关于第一次通知效力,笔者认为:2003年12月2日的通知,其一是向社会不特定人发出(当然包括姚某),其二通知内容希望向社会不特定人出售其房屋(包括姚某)。此时的购买人是不确定的。该通知只是一个要约邀请,不是理论上的关于优先购买权的通知,同时也未出现行使优先的情形即同等条件,因为此时尚无其他人欲购买。

基于此,通达公司与王某间的房屋买卖因违反法律有关规定而无效。通达公司应就其欲出售房屋情况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姚某,姚某在10万元价格内有优先购买权。因买卖无效而造成的损失,王某可另行诉讼。所以,本案应驳回王某的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出租相关文章
  • 租赁期内房屋入住后还可以出售吗
    租赁期间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应当遵循“买卖不破破租赁”的规则,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及承租人应享有的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此外,承租人对于其租赁的该出售房屋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一、我国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包括:1、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2、原股东的优先购买权。3、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二、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包括:1、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2、优
    2023-02-04
    111人看过
  • 房屋出租用于修缮租赁承租人承担哪些义务
    房屋出租后修缮的义务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应当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但损坏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修缮的义务一般由承租人承担。一、对租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
    2023-06-27
    222人看过
  • 租赁协议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一)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出租人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二)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出租人不仅要保证租赁物在交付时符合约定的用途,而且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物亦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违反此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亦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三)维修义务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四)瑕疵担保义务当租赁物有瑕疵或存在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不能依约使用收益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因此所受损失,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承租人订约时明知有瑕疵的除外。(五)出卖
    2023-03-27
    414人看过
  • 出租人欲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提前多少天通知承租人,存在租赁房屋可以拍卖吗
    一、出租人欲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提前多少天通知承租人出租人欲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提前五天通知承租人。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存在租赁房屋可以拍卖吗存在租赁房屋可以依法进行拍卖。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拍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拍卖所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
    2023-06-19
    335人看过
  • 租赁期限内,出租人能否自由收回房屋?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就是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也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房屋租赁时候出租人要注意什么(一)要核实承租人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数等情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二)多回访承租者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查看房屋的基本情况,排除有违法经营等情况,一旦发现所出租的房屋有什么异常,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三)物业费等的交付物业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公司或租户核实。(四)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房者房东最好不要将房屋租给短期租房者,比
    2023-07-20
    168人看过
  •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如何卖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出租方要卖房子时,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承租方不购买,后期发生的买卖关系不能破除前期的租赁关系。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而购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如何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为:1、须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所谓租赁房屋,应当是指出租人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符合《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中规定标准的房
    2023-06-18
    184人看过
  •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售可以吗
    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出售房屋,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一、二手房转租次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在同意转租的情形下,次承租人应享有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且还要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自行转租的情形下,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便无从谈起,出租人不解除合同的,次承租人不得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出卖人于适法的期限内为通知义务时,通知次承租人即可,不必同时又通知承租人。二、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租赁期间,租赁房屋被卖出的,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三、承租人可以购买承租人住房的房屋吗承租人可以购买,其享有优先购买权。当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但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卖给按份共有人或出租人近亲属的除外。通知
    2023-02-15
    266人看过
  • 出租人应怎样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确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出租人义务的类别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还有维修义务。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是出租人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中派生的义务。维修义务是指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维修义务也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
    2023-07-27
    202人看过
  • 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期间,应遵守哪些义务
    1、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2、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3、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4、不得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5、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6、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房屋;7、不得做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非法活动。另外,承租人是外地来京的,还应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育龄妇女还必须办理本市《婚育证》。若承租人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2023-06-10
    308人看过
  • 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房屋该怎样处理?
    房屋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租赁合同不受影响,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房屋,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在租赁期内,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继续对新财产所有人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居住,直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搬离,但是有权要求承租人向其支付租金。《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不明如何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履行约定不明的,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这样也不能确定,涉及履行地点不明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涉及期限不明的,可以随时履行,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涉及方式不明的,以有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方式
    2023-07-07
    400人看过
  • 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承担承租人的债务
    法律咨询:盛、尹、邹三人在莲花共同设立选矿厂,盛为该厂负责人。2006年8月,邹某退出。2007年1月,盛某与洪某签订了《租赁合作协议》,洪某租用该选矿厂,租期2年,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2万元。2007年8月,为方便洪某的生产经营,盛某写了任命书,任命洪某为选矿厂厂长,并加盖选矿厂公章。2007年9月,盛某与洪某签订协议,变更洪某为选矿厂总税务法定代表人。当日,增值税发票专用章、增值税发票征购簿、选矿厂金税卡交给洪某,由洪某承担并缴纳选矿厂税款。2007年11月,洪某以选矿厂名义与裴某签订了《铁精粉购销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7年11月21日至2008年11月31日。在此期间,选矿厂生产的铁精粉全部卖给了裴某,价格按市场而定。随后,裴某按合同约定向洪某交付了共计115万元的启动资金和货款,而选矿厂只供应了53万元的铁精矿,并按合同约定停止供应裴某,将铁
    2023-05-08
    429人看过
  • 房屋租赁新规:出租房屋能否分区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这是继1995年出台《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后的首个新政,将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新规规定,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成几个小房间出租,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根据《办法》,地方政府建设(房地产)部门要定期公布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在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向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出租房屋的城市或县。登记备案工作由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督,违者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最高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新规中,对分租行为也有明确规定: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租赁单元,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出租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2023-05-07
    45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一)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二)房屋租赁出租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租赁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四)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五)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一、房屋租赁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一)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二)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三)外地来沪民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外地来沪人员,须有本市雇用单位证明或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023-03-16
    482人看过
  • 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有:2.支付租金的义务;3.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4.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5.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6.瑕疵通知义务;7.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二、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有:1.交付出租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3.物的瑕疵担保。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租赁合同出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出租人原则上应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对租赁物享有用益权或租赁权的人可为出租人则属例外情形,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的转租。出租人处理租赁业务的一整套会计处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三、租赁合同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租赁物的基本情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2023-03-13
    25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出租
    相关咨询
    •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25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
    • 出卖租赁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通知承租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2022年房屋租赁出租房有什么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0
      (1)修缮房屋。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的修缮,包括零星维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屋质量提高而适当提高租金。经同意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费用充抵租金。 (2)缴纳房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税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缴纳。 (3)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 租赁合同期间出售房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2
      房屋租赁期间,所有权人出售房屋的,如果在合同期内,并不会对你继续承租产生任何影响,只是原所有权人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如果你与其协商,愿意解除合同,其愿作出赔偿,那应当根据你和你的朋友之前与其签订的合同,将赔偿款在你与你的朋友之间分配,至于如何分配,你们可以协商确定。 你的朋友将房屋转租之后,如果有经过原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可以将赔偿款在你和继续承租你朋友房屋的这个人之间分配,你朋友便不再享有获得
    •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出租人有什么方面的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3
      有以下的义务:(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