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优先权的行使时间法律规定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23:56:36 255 人看过

关于工程款项的优先受偿权行使时限方面,相关法律规定其有效期间为十八个月。

作为承包方,您有义务在合理的期限内主动行使建筑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但是最长的行使期限不得超出十八个月之久,这是从发包方应该支付建筑工程价款的日期开始计算的。

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您还可以采取将工程折价或者进行公开拍卖等手段来实现对工程款优先权的行使。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的优先权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优先权有哪些1、建设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优先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2、破产程序中职工工资优先受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补偿金;3、船舶优先权:即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4、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二、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1、优先权是指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2、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本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
    2023-06-08
    288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挂靠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法律规定挂靠人不享有工程款优先权。我国法律禁止建筑工程单位进行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一、没有资质工程款没有给怎么办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从本质上实际就是承揽合同,未经发包人的授权的话承包人就是无权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2、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
    2023-02-18
    202人看过
  • 承包人应该如何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法定程序
    (1)催告程序。这是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首要程序,也是必要程序。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一般认为,合理期限的时间应在2个月以上。承包人没有经过催告程序的,不的直接向法院提起拍卖申请。(2)协议折价和申请拍卖程序。承包人通过催告程序,发包人仍然不支付价款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用折价所得偿付工程价款;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拍卖,用拍卖所得偿付工程价款。拍卖应按拍卖法及相关规定进行。(3)依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不能折价或拍卖。所谓不宜折价或拍卖,是指该工程具有特殊用途不适合将其出售给第三人。如高速公路、桥梁涵洞、政府办公楼、学校教学楼等。不过,这些建设工程虽然不宜折价或拍卖,但如果这些工程可以用来经营,并能取得经济效益的,承包人可以要求以其经营所得优先偿还建设工程的款项。如高速公路
    2023-08-10
    372人看过
  • 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一、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即: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
    2023-03-04
    367人看过
  • 承租人要在多长时间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承租人在15日内没有明确表示的,后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一、房东悄悄卖房租客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房东悄悄卖房租客一般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二、已经租好的房子还能卖么?已经出租的房子,所有权人可以将其出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三、租户的法
    2023-03-16
    414人看过
  • 在建工程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
    一、在建工程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为限。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前提的,所以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样理解,有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也符合立法本意。但是如果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未按约定完成的,就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相应地,其也不能行使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二、什么是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三、优先受偿权的分类优先权分为物权的优先权(如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债权优先权(如台湾及大陆破产法规定的优先权)物权与债权两种性质的优先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
    2023-06-08
    245人看过
  •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有没有规定时间限制
    一、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有没有规定时间限制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有规定时间限制,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条件是什么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条件是: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三、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可以放弃吗建设工程优
    2023-09-14
    329人看过
  • 合同规定的撤销权行使时间为多久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一、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撤销权是什么1、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
    2023-03-06
    282人看过
  • 谁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要什么时候行使
    一、什么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谁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践中,对勘察人、设计人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已经基本没有异议,而对于装饰装修人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已经得到最高院批复的确认,唯须注意的是:(1)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须为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合同关系。(2)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这也是基于装修装饰合同的属性所做出的平衡考量。(3)不包括家庭住宅的装饰装修工程。三、要什么时候行使各法院对于优先受偿权起算时间的认定不尽统一,但大都从保护承包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主要存在如下认定方式:1、竣工之日或者约定的竣工之日2、以双方结算之日或工程款确定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但未验收的、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3、以结算确
    2023-03-28
    172人看过
  • 建设工程优先债权都包含哪些法律规定
    一、建设工程优先债权都包含哪些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优先债权都包含了以下内容: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时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条件;建设工程进度款不受优先受偿权保护。《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优先债权的条件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要求的条件是: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三、工程价款包括哪些项目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
    2023-11-16
    450人看过
  • 行人的优先通行权规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的规定,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行人相对于机动车享有优先通行权;即使行人已经违章,车辆仍应当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的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或是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机动车应当避让。第47条是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和路口时应当尽的义务。遇人行横道线就应该减速行驶;遇到行人在人行横道上就应当停车让行;在无信号灯路口,遇行人横过道路,也要让行。同时,该法条未规定并没有区分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或横过路口时是否系遵守交通规则通行,即不管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或者横过道路时是否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均应让行。换句话说,即使行人违反交通规则从人行横道或者路口通过,机动车均应避让。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车辆应当避让弱势群体之一的盲人。法律规定了两方面的保护
    2023-03-20
    270人看过
  • 法律规定优先承租权的情况
    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包括:1、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2、优先承租权更多的是来源于租赁合同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等等,即合同有约定则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无约定则没有。一、房屋承租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1、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5、期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二、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包括
    2023-06-30
    425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行使最长期间的权利
    一、优先购买权行使最长期间的权利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最长期间是十五日。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于所有人出卖动产或者不动产时,有依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当事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于对方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意思表示。二、优先购买权可以放弃吗优先购买权可以放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的,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且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有权决定放弃或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为表示的视为放弃。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1.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2.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的房屋;3.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
    2023-09-15
    472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物权与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之为物权的优先权,其核心含义在于指出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存在着多个互相抵触的权利时,那些效力较强者将排挤或阻止效力较弱者的实现。这种效力的区别不仅体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同时也反映在物权与物权之间。物权的优先效力实际上包含了两大方面:首先,当物权与债权共存于同一标的物之上时,物权将优先于债权得到保护;其次,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存在着多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将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得到保障。这意味着,物权之间同样存在着优先效力的问题。《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2024-07-25
    2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多久,法律如何规定优先权的行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
      《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为承包人优先权的行使限定了一定的期间。该期间是法律上的除斥期间,是承包人优先权的法定存续期间,期间届满后,承包人工程价款的受偿权即成为一般债权,承包人的优先权便不复存在。另外,行使优先权还要求有一个合理的催告期,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
    • 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2
      公司的股东是有权将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其他股东对股权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那么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 法律依据是否行使工程款优先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挂靠人不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建筑工程挂靠是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最长期间是多久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8
      优先购买权行使最长期间为15日。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日。
    • 专利权优先权恢复时间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22
      专利权优先恢复的时间通常是在专利权届满的两个月之内。通常申请了专利权都会有一个具体的界限,到达这个具体界限的两个月之内,当事人想要继续申请专利权就必须在这个时间段,如果是超过了这个时间段,就有可能导致权力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