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与分公司有哪些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6:00:11 227 人看过

分公司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办事处只能从事从公司经营范围内业务联络活动,负责协调作用,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属于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

因此,二者区别主要在税收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由于办事处不从事相应经营活动,因此不需要纳税,如果从事相应经营活动,则税务部门核查后有权予以征缴并予以处罚。

一、如何证明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哪些区别

1、认定标准不同。

新政实施后,我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一般纳税人则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区别。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没有达到认定标准,但希望公司发展、做大,以后在招标时有优势,或者日后与大型公司做生意,也可以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2、所需符合的条件不同。

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且政策要求较为宽泛。而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其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即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3、二者适用税率不同。

当前,一般纳税人税率分为6%、11%、13%、17%几种,而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统一按3%的税率征收(免税的除外)。

4、使用发票不同。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所使用的发票也存在着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若遇到对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需到税务局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既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一般纳税人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

5、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账务处理不同。

一般纳税人按金额款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计入成本。

6、税收政策不同。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还体现在税收政策方面。小规模纳税人按3%增值税税率征收,每月销售额度不超过3万元的或季度不超过9万元的,不需要缴税,但需要进行申报。只有超过上述标准,才需要缴税,并且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按季进行申报。而一般纳税人则与之不同,其纳税申报每月都要按时进行。

7、应交税金计算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缴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以(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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