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的裁定能否复议
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行政复议的日期。
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被驳回可以上诉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请后,当事人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基于案外人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案外人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申请,案外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对于撤销执行申请后能否再次申请执行
最高法院对此持肯定态度,制定民诉法司法解释时,于第520条对此问题予以明确定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以再次启动执行程序。正如最高法黄*龙法官所谓“比照诉讼中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的做法,撤销执行申请后应该仍可再申请执行”。
此前,执行实践中,撤销执行申请后能否再次申请,争议颇大。不少执行同仁和律师都认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后,应裁定“终结执行”,此为“大终结”,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不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但也有观点主张,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后,执行程序恢复到申请执行之前的状态,相当于没有提出执行申请,因此,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针对此争议,最高院进行了明确回应,制定了第520条以消弭争议。最高院在《民诉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对本条进行了明确讲解,最高院指出,民诉法司法解释第520条明确了民诉法第257条第一项“申请人撤销申请”后,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的权利。这就澄清了此前争议激烈的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后能否再次申请执行的问题。其结论是明确的,在执行时效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执行程序中,撤销申请就好比是诉讼中撤回起诉。基于同样理由,既然撤回起诉后可以再次起诉,那么撤回执行申请,也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这并不违反“一事不二理原则”。因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后,执行法院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事项并没有实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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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裁定能否驳回复议请求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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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被驳回该怎么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1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重新订立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同时,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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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后如何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31、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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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执行驳回强制执行的裁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7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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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0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 2、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不服的。 3、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