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争端的仲裁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43:45 111 人看过

仲裁是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最常用、最有效的手段。还有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临时仲裁和永久仲裁。临时仲裁是指双方根据协议直接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作出裁决。争议解决后,将自动解除。常设仲裁是指常设仲裁机构作出裁决,有固定的机构和仲裁机构,有些机构有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择。它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仲裁便利,具有稳定性。常设机构包括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投资争端通常在东道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根据双方同意提交国际仲裁。国际知名的国家仲裁机构包括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法院、伦敦仲裁法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的常设机构包括巴黎国际商会仲裁法院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投资争议仲裁的依据是双方的仲裁协议,即双方关于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在争议发生前签署的协议,表示愿意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另一种是双方在争议后签署的协议,表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协议具有排除管辖权的效力。仲裁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规则、适用法律和裁决的效力。此外,提交仲裁的依据也可以在国内立法规定和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找到。投资争议仲裁的法律选择通常如下:(1)国内法,包括投资者母国、东道国或第三国的国内法(2)国际法(3)一般法律原则(4)公平和善意原则。原则上,法律的适用应由双方在投资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未规定适用于争议的法律,则与投资合同最密切相关的法律或仲裁地法律,或缔约任何一方的国家法律,或国际法也可适用。在仲裁实践中,适用东道国法律通常是适当的。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大多数国家不得上诉。虽然有些国家允许当事人上诉,但法院通常只审查程序,而不是实体,也就是说,它们只审查仲裁裁决在法律程序中是否完整,而不是审查仲裁裁决在确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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