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委托的基本要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10:51 492 人看过

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受委托组织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一、委托组织为行政机关,而受委托的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其他国家机关,他们的基本职能不是行使行政职能或其他国家职能,而是从事其他非国家职能性质的活动。

第二、受委托组织仅能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而不能行使一般的行政职能。所谓“一定的行政职能”是指行政机关委托其行使的,并且依据法理是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组织行使的某种行政职能。

第三、受委托组织行使一定的行政职能是基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而非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因此,其行使职能是以该行政机关的名义而不是以受委托组织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其行为对外的法律责任也不是由其本身承担,而是由行政机关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的基本涵义及分类
    1、行政的基本涵义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或者功能。职能、功能在英文表述上是一致的,即fnction,在汉语里,职能也往往是指事物、组织本身具有的功能或者应起的作用。行政,就其最为广泛的意义而言,是指组织的执行和管理职能。执行相对于决策而言,决策乃确定组织的目标、纲领和行动方案,执行则是对决策的贯彻实施。管理相对于运作而言,运作是组织进行的各种活动,而管理是对这些活动进行规划、指挥、组织、协调、控制,以使这些活动符合组织的目标、纲领和行动方案。2、公行政和私行政上述最为广义的行政概念,表明社会现实生活中存在两种意义上的行政。一为公行政,一为私行政。所谓公行政,是指组织针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执行、管理活动。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领域广阔、层级结构分明的公共行政管理。但是,公行政除了国家行政之外,还包括一些具有公共管理权能的非政府组织从事的行政管理活动,例如公共社团(律师协会、会计师协
    2023-06-06
    432人看过
  •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什么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一、偷一罚十是否合法不合法,在一个法治社会,不是每个人都有罚款权的。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包括行政主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而商家作为营利性经济组织,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即没有对外罚款权。可见,商家自行制定的“偷一罚十”并无合法依据。二、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能胜诉吗街道办事处受到行政机关委托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施,街道办事处作为一个管理机构,本身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不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委托
    2023-04-03
    484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基本概念与要素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委托合同的类型如下: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分为特别委托和总结委托,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几项事务,也可以总结受托人处理的一切事务;2、委托合同可根据受托人数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分为直接委托和转让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
    2023-07-04
    490人看过
  •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一、代理记账代理记账的定义《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
    2023-05-03
    344人看过
  • 行政行为公定力的基本涵义
    【公定力的基本涵义】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管合法与否,若非无效行政行为,就产生一种拘束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的效力,在未经有权机关撤销或有其他理由影响其效力之前,都推定其为合法有效。【对公定力的理解】公定力是一种假设的、推定的、暂时的法律效力;公定力自行政行为成立之时就产生;公定力是一种对世的法律效力;公定力原理的例外是无效行政行为。【公定力的根据】公定力是一个经学者阐述的原理,在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只是某些制度安排表达了这一原理。为什么需要有这种制度安排和相应的原理呢?行政行为其实是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的一种权威性宣告,如同司法判决一样,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如果我们不是形式主义地把法律仅仅视为载于文本上的一般性规范,而是把其看成一种人们的行为秩序,其本性在于规范,那么,行政行为也是一种法律,是整个法律秩序的组成部分;鉴于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未来有所把握,人们普遍有一种趋利避害的行为选择
    2023-06-06
    278人看过
  • 公证委托书的范本是什么?办理委托公证要什么材料?
    一、公证委托书怎么写首先,要写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二、公证授权委托书范本公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受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委托人与受托人系xx关系。委托人由于人在国外,现全权委托受托人代办本人xxxx公证事宜。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委托人:xxx(签名)二0一x年x月x日三、办理委托公证,应
    2023-05-01
    200人看过
  • 行政委托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范围
    二、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的范围,完全是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在行政侵权领域的反映,基本上不存在特殊规定。需要我们略加注意的是,《国家赔偿法》第三条与第四条通过详细列举的方式描述了行政赔偿的具体事项,但这些事项概括起来无非就是说只有在造成当事人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获得国家赔偿。同时结合《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同时被损害名誉权或荣誉权的,赔偿义务机关也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除此之外,当行政侵权行为造成当事人其他权利损害时,如造成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损害时,国家不予赔偿。当然,根据侵权赔偿的一般原理,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当事人自己行为导致的损害、第三人行为导致的损害、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害,国家都不承担赔偿责任。肯定列举①损害人身自由权②损害生命健康权③损害财产权④特定条件下损害名誉荣誉权
    2023-04-24
    10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委托权限有什么要求,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分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1、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1)法定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2)凡是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都有权代为行使;凡是被代理人承担的诉讼义务,都应代为履行。(3)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不仅有权代原告处分诉讼权利,如起诉、上诉等,而且有权处分原告的实体权利,如放弃诉讼请求、撤诉等。2、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1)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委托人授予的,其代理权限依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所确定的授权范围而定。委托人的授权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2)一般授权,即只在委托书上证明代理人仅有权代为诉讼行为;(3)特别授权,即委托代理人不仅有权代为进行诉讼行为,还可代为处分当事人的某些实体权利。特别授权要有委托人明确表示。一、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
    2023-05-07
    94人看过
  • 什么是行纪人处置委托物义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三条规定,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第九百五十四条规定,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一、什么是行纪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行纪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1、行纪人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
    2023-03-02
    220人看过
  • 行政赔偿范围的基本涵义
    其一,正确区分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界限。行政补偿是指因行政主体的合法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所造成财产上损失而给予弥补和救济。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主要区别为:一是产生原因不同。行政赔偿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违法侵犯相对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而产生的赔偿责任。而行政补偿则是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因实施行政公益行为致使一定范围内的相对人财产权受到损害而产生的补偿责任。因行政公益行为(如土地征用行为、蓄滞洪区运用行为)缺乏违法性,国家本可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基于公共负担均等原则,国家才给予一定的补偿。二是适用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既包括受害人受到的人身权损害,也包括受到的财产权损害。而行政补偿的范围仅限于财产权的损失。三是适用对象不同。行政赔偿的对象是特定的,不具有普遍性。而行政补偿的对象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特定的,因而带有普遍性。四是适用目的不同。适用行政赔偿的目的是为了挽回已经产生的违法后果,
    2023-06-13
    41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立案。2.调查取证。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3、调查报告。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5.事先告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E十-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6.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7.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公正公开的原则。
    2023-05-06
    406人看过
  • 行政委托与指定管辖是什么
    一丶行政委托“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行政委托由于不发生职权职责、法律后果及行政主体资格的转移,因此研究行政委托对正确认定行政主体、保障行政权依法公正合理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法律要件依法治国从其本质来说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是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内在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可以委托的情况下,才能委托。“公权力行使的委任,有时是以法律直接进行的,有时是基于法律的根据,以指定行为进行的。总而言之,被委任的行政与公权力的行使有关的情况下,法律的根据便成为必要。”这里的“法律”是指广义的法律,应该包括宪法、法律(狭义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而不应将行政机关临时性的指
    2023-04-22
    209人看过
  • 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违法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有哪些行政行为一般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成立要件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点:1.行为主体为行政机关或者授权组织。2行政行为可以对行政相对人产生一定的影响。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表现为法律文件,将会发生普遍拘束力,而具体行政行为具有特定性、具体性等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
    2023-07-18
    249人看过
  •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定义是什么?包含哪些内容?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定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指导行政法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弥补法制漏洞。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法学理论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注重反映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法学著作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会有所不同。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因此,这两种来源会在一定程度达达到统一。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个: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合法行
    2023-05-01
    4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确认的基本含义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6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具体步骤包括申请、审查和批准。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普通许可。即许可机关不需要特殊条件的一般许可。 2、特许。是指许
    • 行政委托的含义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5
      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一个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
    • 跟单托收委托行义务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跟单托收委托行义务是什么 众所周知,托收属商业信用而非银行信用,银行在托收业务中不承担保证收到货款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一般来说,托收行在托收业务中只要尽到了URC522中规定的善意和合理的谨慎义务后就不应对委托人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就托收行因疏忽而导致委托人的单据灭失,托收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托收中,托收行不承担保证货款收到的义务和责任,但在即期付款交单的条件下,托收行(包括代收行)
    •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基本要求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依
    • 受托人对委托合同有哪些最基本的义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1、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义务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的义务;交付委托事务办理结果的义务;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