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谁优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6 10:03:06 493 人看过

一、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谁优先

担保物权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为了确保债务的切实履行,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不必转移财产的实际占有权,仅需将该财产作为抵押物供应予债权人即可。在这种情况下,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特定情形,债权人便有权利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所有权是否包含债权债务

债权与所有者权益并非同一概念,全称为股东权益,这是公司或企业方面投资人所拥有的对公司和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所有者权益是在汇总公司或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之后所得到的余额。而所谓债权,则是基于契约、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利益及法律的其他规定,综上以上要素,权利人有权请求义务方履行特定的行为或不实行某些行为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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