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几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6:44:22 210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出具证明,而证明需要保存两年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即时解除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案例:张小姐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试用期内都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工资低、活也累,眼看试用期就要过去了,张小姐真高兴。可是,领导忽然说,你在试用期表现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来了,我们找到了更好的人选。

误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实则不然,劳资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入职前几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工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一步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法就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对于员工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准,不合格,既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也包括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对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另外,是否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间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期限为准;若试用期届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即不能再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

建议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上,应注意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进行人才招聘之前,要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制定出完整的、具有操作性的录用条件。2)对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要注意在工作中随时按录用条件进行考察。3)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要及时取得能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4)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若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否则,拖过试用期后就无法依据该条款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河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冀劳办[1996]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同时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是指现在仍然有效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87号)中的有关规定,即:凡属国有企业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终止以后,仍应执行其中有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二、关于合同制职工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
    2023-04-22
    27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范本保存几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范本保存最少是2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越高,获得的补偿金也会越高,但补偿的年限不会超过12年。一、解除劳动合同范本保存几年解除劳动合同范本保存至少是二年。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单位至少需保存二年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
    2023-06-05
    235人看过
  •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哪些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包括用人单方面解除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解除时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终止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用人单位不得从违法行为中受益。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动者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因此,劳动者权衡利弊后,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认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实际困难,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在某些情况下,劳动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如果原用人单位已经搬迁到其他地方,原工作部门已经被撤销,即使劳动者想继续劳动合同,也无法
    2023-08-18
    328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后,单位可否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终止劳动合同后,单位可否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由于《劳动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向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的,对用人单位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从保护用人单位劳动权益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从而使用人单位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又无法继续使用的职工束手无策,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甚至支付高额费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本期案例讨论如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这个问题,对用人单位非常及时和必要。就个人观点看,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既然这些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约定。对
    2023-03-16
    153人看过
  • 劳动终止解除合同范本
    一、劳动终止解除合同范本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入职日期:年月日终止(解除)日期:年月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单位工作年限:年个月(其中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为年个月)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终止原因(打√)□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者死亡或失踪□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停业解除原因(打√)□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提出解除□劳动者提出解除单位(盖章)人社部门意见: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劳动者签收:签收日期:年月日注:本空白证明可自行复制使用;
    2023-04-12
    298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可否与三期女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单位不能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合同。李*芹“三期”女职工是指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与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上一种对“三期”女职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均不能与“三期”女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呢?答案是否定的。在下列情形下,即使是“三期”女职工,用人单位仍可以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过失性辞退需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一、“三期”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三期”女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2023-04-21
    73人看过
  • 单位或者是员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
    2023-03-18
    267人看过
  • 用人单位被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单位能解除吗
    一般民事法理上讲,协议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契约行为。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情形,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的解除。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期限内所负有的,不得到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劳动者也不得自己从事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的就业限制义务。而竞业限制协议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的内容、期限、地域、范围,以及竞业限制补偿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作出的约定。从竞业限制的概念来看,竞业限制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限制特定员工离开用人单位后的一段时间内的就业选择权来达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等商业利益的作用。从一般民事法理上讲,协议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契约行为。在古罗马法中,契约也是一种不可动摇、必须履行的约定,因此也被称之为“
    2023-02-11
    295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有哪些后合同义务?
    在大多数劳动者看来,当自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的法律关系就解除了,相应的,也不存在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动者看来,劳动合同的无论解除或终止,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亲密关系”的结束,双方合同内容不必再履行。然而,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前双方不再履行任何手续,也不意味着双方没有任何义务。双方都因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本文针对这样的情形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
    2023-04-29
    399人看过
  • 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单位没给备案咋办
    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单位没给备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出具有效证件去劳动局进行备案。如果单位拒不履行义务,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书不仅要加盖公司公章,还要到社保局办理减员,并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就业服务局、社保局的备案章。这样才算履行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交完备案表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和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劳动者可以依法办理社保转移或者个人灵活缴纳,劳动者可以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
    2023-03-28
    486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纠纷中的权利保护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除或终止如何保护您的权利首先,关于公司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及其赔偿和福利纠纷,以及公司未购买社会保险造成的经济损失,你可以先找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满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后15天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试用期内拖欠的社会保障附加费进行调查和处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新劳动合同的解释法律:第47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第47条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
    2023-05-07
    347人看过
  • 如何补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核心规定如下: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如本文所述,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该条款仍然没有规定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工资”包括哪些内容,因此出现了问题。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月工资进行了界定: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应付职工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动
    2023-05-03
    4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如何应对违法解除或终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下列赔偿标准双倍支付劳动者补偿金: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
    2023-07-08
    4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用人单位能否自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解除合同应依照劳动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经过下列程序:1、劳动者书面提出辞职申请;2、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退还公司的财物,结清借款等相关事项;3、人力资源部门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
    2023-07-20
    48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一)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证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
    •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3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的主张没有得到支持。但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未被支持无关。失业证明有失业保险机构出具,用人单位无权出具。《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和保存期限具体有什么要求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9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
    • 辞退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文本保存几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3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8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