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医院要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21:03:17 208 人看过

医患纠纷的增多,使社会矛盾增加,妥善解决纠纷有利社会和谐稳定。日前,江苏宿迁中院审结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臧*玲与被告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达成调解协议,由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于2007年7月5日前一次性给付臧*玲赔偿款17000元。至此这起医患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2006年3月30日,原告因皮肤接触“白敌灵”致“急性有机磷中毒”到被告处住院治疗。4月4日凌晨1时,被告方值班护士为给予原告左臀注射阿托品0.5mg。当日6时,原告向被告医生反映注射部位疼痛、酸麻、乏力,被告给予相应的治疗。4月5日请神经科主任会诊仍未见异常。4月6日凌晨再诉疼痛加重,查体无异常,继续解毒治疗,签字为证。被告组织床位医生、护士、病人三方确认注射部位在正常范围。体检:左下肢肌张力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未予特殊处理。2006年9月23日、10月19日原告两次到江苏省人民医院就诊。2006年4月13日、7月6日、11月14日,原告三次到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进行神经肌肉电生理检测,结论均为:左下肢神经源性损害。因原告认为其损害系被告过错医疗行为导致,与被告发生纠纷。

2006年11月6日,经宿迁市宿城区卫生局委托,宿迁市医学会对该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等级和责任程度进行鉴定。结论:2006年4月4日医方对患者进行左臀部肌肉注射阿托品0.5mg后,患者出现左下肢麻木、疼痛、乏力等症状,医方处理措施欠妥,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对原告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继续康复治疗。原告对上述结论不服,与被告协商不成,因而成讼。在诉讼过程中,经原告申请,本院委托江苏省医学会对本案纠纷进行重新鉴定,在委托过程中,原告自愿撤回重新鉴定的申请。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因医疗行为引发诉讼,医疗机构负有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无过错。本案所涉病例已经宿迁市医学会鉴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原告虽对该结论不服,但未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推翻该结论,亦撤回了重新鉴定的申请,故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依据不足。因宿迁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指出被告的诊疗护理行为存在过错,即在原告出现左下肢麻木、疼痛、乏力等症状后对原告采取的处理措施欠妥,同时被告方的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鉴于以上两方面的过错,被告应当对原告所受损害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本院确认被告承担责任的比例为40%。判决被告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臧*玲2566元。宣判后,原告臧*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一、被上诉人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于2007年7月5日前一次性给付上诉人臧*玲赔偿款17000元;二、上诉人臧*玲以后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残疾均由上诉人臧*玲自己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医疗纠纷住院医师承担多少责任?
    一、医疗纠纷中医师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3、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
    2023-06-01
    333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患者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
    《若干规定》规定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首先,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在什么时间受到什么伤害提供证据,即作为原告的患者的损害与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具有事实因果关系,这些事实可以通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的挂号、交费单据等证据证明。否则,如果患者在此医疗机构就诊而起诉其他医疗机构显然是不能成立的主张。其次,患者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受到了多大的伤害,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后果,损害数额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这些都是要由原告即患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再次,在医疗诉讼中,如果医疗机构提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后,而此时就要求患者提供反驳的证据,否则,患者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危险。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
    2023-04-04
    396人看过
  • 医疗纠纷医院次要责任如何赔偿
    次要责任承担20%~40%,按照协商的总赔偿金额来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一、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分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
    2023-03-15
    395人看过
  • 医疗纠纷住院医师承担多少责任
    医疗纠纷住院医师承担多少责任,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一、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
    2023-02-21
    338人看过
  •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责任医生承担多少
    医疗纠纷医生赔偿的费用的计算是: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何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
    2023-03-09
    8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和医院承担的举证责任有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和医院承担的举证责任有:一般情形下患方应当就医疗机构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行为存在过错这四个方面举证。医方的举证责任在于依照法律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一、起诉医疗纠纷谁来举证?提供哪些证据?医疗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患者要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2、病历资料复印件。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二、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1、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2、行政调解。当事
    2023-03-30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医疗纠纷赔偿纠纷医院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9
      临床实践中多数存在医疗过错的医疗纠纷,医院所承担的责任多在轻微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轻微责任一般按照10%(0-20%)判决,次要责任按照30%(20%-40%)判决,同等责任按照50%判决。除非医方存在明显严重过失,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才可能被认定承担50%以上的责任。多数医疗损害案件赔偿金额在数万元、十几万元,患者病情较轻但损害后果严重可能会获赔数十万,上百万的案件比例相当低。
    • 医疗纠纷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7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如果确实是医院诊断不当致使出现误诊,医院负有过错。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医患纠纷,要求医院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6
      医院的医疗行为也很有可能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在这个时候你们一定要做好维权的准备,首先要固定证据,当务之急是把患者的目前的住院病历封存和复印了,做证据保全,最好有律师及时参与封存,尽量不要给医院留足修改或伪造病历的时间。如果患方要维权,医院一般都会要求患方做医疗事故鉴定。作为医疗专业律师,不建议患方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与医院同属于卫生系统,互相包庇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做医疗过错的司法
    • 医疗纠纷医院按责任承担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6
      医疗纠纷医院负主要责任。医院需要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疾病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 医疗纠纷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4
      医、患双方各负担50%。具体赔偿可以双方协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