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怎么样区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05:52:37 347 人看过

一、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怎么样区分

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可以通过其需要的条件区分,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承担则是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民法典中企业转让后债权债务怎么样承担

企业转让后债权债务应当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民法典中并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但是根据我国公司法如果企业是合并的,则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如果是公司分立的,则债权债务由分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分立前的债务该怎么样承担?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n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案例分析
    债权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区别是: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并没有和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其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发生消灭,债务人将退出该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仅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的主体,债务人并不退出债的关系。债权债务的区别: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
    2023-07-19
    144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担保是否转让
    担保是否转让需得到担保人同意。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需要得到担保人的同意。如果没有得到担保人的同意那么对于转让部分的债务就不能得到担保,所以担保是否转让需要得到担保人的同意。一、何为担保人免除责任的构成要件担保人免除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来证责任。(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自满之日百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连带担保责任期
    2023-03-11
    457人看过
  • 债务转移和债务承担的区别分析
    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债务转移是指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中新的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则脱离债的关系。并存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的加入或共同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有哪些?在财产分割上,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债务承担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
    2023-07-03
    145人看过
  • 债务人怎样转让债权
    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对于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从避免发生纠纷的角度来看,债权人如能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若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形式通知的,应保证债务人能够及时、准确地获知债权转让的事实。即使债权人在债权转让时没有通知债务人,但债权的受让人直接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寄送起诉状的方式可以作为合法的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一、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是不是有效的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规定有两个层面的意义:(1)对转让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主处分自己的权利。债权人与受让人双方达成合意签订转让合同后,
    2023-03-04
    358人看过
  • 如何承担股权转让债务,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债务
    如非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刘律师: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知识——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因此,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
    2023-02-27
    126人看过
  • 并存债务承担与免责债务承担的区分方法
    (一)债务承担的性质不同。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的特定承受,即第三人是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则属于新的债务负担,因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结果并不导致原债务人免除其合同债务,而且第三人的债务与原债务人的债务不必相同,所以应该视为一项新产生的债务负担,并非债务的特定承受。(二)二者主体的变更不同。一个是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一个是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并列成为债务人。(三)二者成立的条件不同。一般理论界认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因为原债务人要退出债的关系,所以其转移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但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因为原债务人仍然在债的关系中,所以其转移债务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四)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方式和范围不同。免责的债务由新的债务人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由原债务人和新加入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免责的债务承担是什么意思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
    2023-03-31
    462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债务承担和债务转移的区别
    债权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区别是债务转移的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而债务承担,如果是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可以直接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没有明确拒绝的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债权债务承担协议内容有什么债权债务承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二、债权债务的种类、内容、债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三、双方就债权债务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四、违约责任,即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即如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双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
    2023-07-29
    498人看过
  •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怎么区分
    一、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怎么区分第一,在产生原因上,债务承当只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而代为清偿既可由法律规定产生,也可由当事人约定产生;第二,从第三人的意思内容上看,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内容,并且在两种情况下不构成代为清偿,一是第三人认识错误,误信为自己债务而为清偿。二是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的清偿。而债务承担的第三人只要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承担合同,就应当按合同履行清偿义务,原则上不受意思内容的限制;第三,在债务承担中,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在代为清偿中,第三人在其求偿权的范围内代为债权人;第四,当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设定的救济途径不同。免责债务承担中第三人嗣后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二、债务承担
    2023-04-26
    228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简单的说就是债权人是借钱给他人的人(组织);而债务人就是已经借钱负债而有异物归还借钱人的人(组织)。债权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组织)。债务人:与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债权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组织)。
    2023-02-04
    461人看过
  •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一、概念不同: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跟第三方签署协议,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二、成立条件不同: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第一,债权是有效的;第二,债权是可转的;第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第四,债务人被通知。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有:1、债务是有效的;2、债务是可转的;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4、债权人本人同意。三、性质不同:债权转让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债务承担的结果是第三方承担债务,原来债务人与债权人脱离了关系,如果第三方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第三方赔偿损失,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要求承担债务。一、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变了吗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变了。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是原来的债务人和受让人。在债权让与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
    2023-03-31
    83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债务应随承担义务而转移吗
    一般债权人的债权转让后,义务不需要转移。因为债权人转移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但是与该债权相关的从债权也需要一并转移,从债权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则除外。一、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书的写法:1、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住所等;2、转让的债权的基本情况;3、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4、违约责任;5、争议解决方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债权转让公告多少天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也未明确规定,法律只规定了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债务人继续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2023-04-05
    357人看过
  • 债务转让和债务承担责任吗
    债务人转让债务之后,原债务不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而由受让后的第三人承担原债务。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转让无效。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一、已经办完贷款的购房合同可以更名吗有贷款的购房合同可以更名,但是要取得贷款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二、合同中如何让他人代为履行义务?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是能让他人代为履行的,属于债务转移。
    2023-02-26
    386人看过
  • 债务让渡与债务转移的区别
    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怎么理解委托合同我国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委托合同的司法解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2023-07-19
    486人看过
  • 债权人在债务人转让债权后承担的责任
    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转让债权人是否通知债务人怎样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可认定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3-07-10
    12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务承担债权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4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是转让人,第三人是受让人。债权转让无须债务人的同意,但应当告知债务人。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制度。债务承担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 怎样区分债务担保和债务承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0
      债务担保,就是直接责任人,若借债人无法还债,或者无法追踪到借债人,由担保人还债。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 怎么区分债务转让和债务转让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06
      1、债务转让就是指债务转移,如果债务人转移其部分或者去那边债务的,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转让的行为无效,且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债权让与是债权人债务的承担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6
      债权转让是负担行为。债权行为是相对于物权行为而言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债之发生为内容、并以债权和债务的取得和负担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债权行为从债务负担的角度可称为债务行为,或负担行为。
    • 民法典中企业债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怎样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6
      企业转让后,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进行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