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 优先受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1:00:46 153 人看过

夹层债务可以进行优先受偿。因为夹层融资是指在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优先债务和股本融资之间的一种融资形式。夹层融资一般采取次级贷款的形式,但也可以采用可转换票据或优先股的形式。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一、债务纠纷法院怎样执行

债务纠纷法院执行需要原告拿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案件分到执行法官名下后,一般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1、通知被告本人或公司,让被告自愿履行;

2、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少支付一部分债务;

3、将被告本人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4、查询被告本人或公司的财产,如银行卡、房产、车辆、股权等,通过划拨、查封、冻结等强制手段,执行被告的财产。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上市公司融资的定义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内源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源融资来解决。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

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体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关系,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进行交易。而贷款除非债券化,否则是不进行公开交易的。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融资成本较低,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同时可以保证股本对公司的控制权。但与银行贷款有着类似的缺点,即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多,且融资规模有限。对于融入资金的公司来说,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有相似的特点,一般把二者统称为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亦即公司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资本;对股东而言,所持有股份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相对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有着自己的优势,如:股票属公司的永久性资本,不需要偿还,也不必负担固定的利息费用,从而大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由于预期收益高,易于转让,因而容易吸收社会资本等等。但股权融资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点,如发行费用高、易分散股权等。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

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和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就在于债权人是借钱给他人的人或者组织;而债务人就是已经借钱负债而有归还借钱人的人或者组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益债务相关文章
  • 无因管理债权是优先受偿吗
    无因管理产生债权的是不具有优先受偿要的,如果有担保债权的,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如果都是普通债权的,按债权比例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一、无因管理构成条件所谓“事务”,是指为足以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一切事项。凡任何适于为债之客体的一切事项均属之,但单纯的不作为,则不包括在内。凡不适于为债之客体的事项则不适合为管理的事务,包
    2023-02-24
    158人看过
  • 债务优先受偿权需具备哪些条件
    1、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
    2023-03-30
    104人看过
  • 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
    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第四,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按我国《破产法》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到破产宣告之H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无效。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债权人无论就动产,还是就不动产没有抵押权,只要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不依据破产程序得到优先受偿。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4-07
    300人看过
  • 执行优先债权受偿异议
    执行优先债权受偿异议申请书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申请书异议人:翟某飞。被异议人:南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请求事项:对贵院对南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的执行分配方案重新分配。事实与理由:异议人翟某飞与被异议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10)皋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异议人应支付工程款738000元给异议人。在执行过程当中,如皋市人民法院对被异议人的厂房进行了拍卖,现实际变卖价为1154000元。因申请执行人较多,如皋市人民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得价款1154000元进行执行参与分配,于2016年3月2日向异议人送达了《南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的执行分配方案》,因异议人不服该分配方案,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一条之规定,特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重新制作分配方案。第一,异议人认为分配方案中予以全额分配
    2023-06-11
    242人看过
  • 公司债务偿还优先级
    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这样的:1、公司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社会保险费用和公司所欠税款;4、其他的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
    2023-07-01
    368人看过
  • 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
    一、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行使优先受偿权。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指债权人就债务人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在债务人不履行或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从债务人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要将折价、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先行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有剩余款项的,才能用来清偿债权人的费用。同时,债权人能够要求优先清偿费用非范围,只包括如下这些费用:(一)债权本息;(二)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而造成债权人的损失;(三)债权人保管、变卖抵押物所支出的的必要费用;(四)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提起诉讼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与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剩余部分债务,仍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但这时属于一般债权了,不能获得优先受偿权。当然了,要是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的,债权人应该将剩余的钱返还给
    2023-05-03
    90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共同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顺利破产程序而发生的债务。... 更多>

    #共益债务
    相关咨询
    • 共益债务的优先受偿权是什么? 怎样体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破产财产要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第 (三)普通破产债权。
    • 抵押权债务和共益债务谁更优先偿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6
      抵押权优先。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
    • 共益债务与抵押权谁优先偿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3
      抵押权优先。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
    •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共益债务有哪些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1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 评估金能优先受偿夹层债务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3
      可以优先受偿。夹层债务是指风险介于一般债务与优先债务(有担保的债务)之间的一种债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