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获得保护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5:10:37 186 人看过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由审批机关确定和公布。

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

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特异性。特异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

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稳定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6、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该名称经注册登记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下列名称不得用于品种命名:(一)仅以数字组成的;(二)违反社会公德的;(三)对植物新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的身份等容易引起误解的。

一、品种权的保护期限

1、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2、品种权人应当自被授予品种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并且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用于检测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品种权在其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一)品种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品种权的;(二)品种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三)品种权人未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四)经检测该授权品种不再符合被授予品种权时的特征和特性的。品种权的终止,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告。

二、品种权的归属

1、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以下称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但是,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申请被批准后,品种权属于申请人。委托育种或者合作育种,品种权的归属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合同约定的,品种权属于受委托完成或者共同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

3、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一项品种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一个植物新品种申请品种权的,品种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时申请的,品种权授予最先完成该植物新品种育种的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植物新品种相关文章
  • 【植物新品种保护】甘肃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甘肃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摘要本文分析了甘肃省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针对目前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对策作了阐述,以期为甘肃省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和决策提供参考。关键词植物新品种保护问题对策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各国发展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农作物育种是农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植物新品种给生产带来的进步比重一般占30%~60%。在我国大力发展农业经济的战略目标下,非常有必要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竞争优势,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1999年4月23日,我国启动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七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在各级农业行政部门、企业、科研、教学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各项
    2023-06-08
    103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有什么不同?
    (1)本质特性不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本质特征是对申请人知识产权即财产权的保护;品种审定的本质特征是对申请人生产秩序化限制的管理。(2)范围不同品种审定的新品种可以是新育成的品种,也可以是新引进的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新品种,既可以是新育成的品种,也可以是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所形成的品种。(3)特异性要求不同品种审定突出品种的产量、品质、成熟期、抗病虫性、抗逆性等可利用特性;植物新品种保护主要从品种的外观形态上进行审查,如植株高矮、种皮或花的颜色、叶片宽窄、株型等一个或几个方面,明显区别于递交申请以前的已知品种。品种审定区试时所选的对照品种仅是当地主要推广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所选的对照品种(近似品种)则是世界范围内已知的品种,并在审查测试时需将申请品种、标准品种、近似品种种植在一起进行比较。(4)新颖性要求不同
    2023-06-08
    361人看过
  • 木兰科新品种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在新品种培育和植物资源利用方面最近取得新进展。由该园园艺技师杨科明等培育的木兰科含笑属植物新品种玉壶含笑获得国家林业局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据介绍,玉壶含笑以广西含笑为母本、云南含笑为父本通过人工杂交获得,为常绿小乔木,株型紧凑,叶椭圆形,叶背被褐色毛。每逢开花时节,满树繁花,芳香四溢,淡黄色的花朵在锈褐色苞片的映衬下清丽可人,是春季观赏的优良树种。玉壶含笑喜光,喜温暖湿润气候,耐热抗旱,适生于肥沃、排水良好的微酸性至中性土壤,可丛植或成片栽植于庭院旷地、草地或疏林下观赏,也可用于景观花坛、花带的营造,在热带至亚热带地区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华南植物园将开展玉壶含笑栽培技术和关键繁育技术研究,形成规模化生产推广应用技术体系,并建立玉壶含笑推广示范基地。
    2023-04-23
    73人看过
  •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InternationalUnionForTheProtectionOfNewVarietiesOfPlants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现在总部设在日内瓦,秘书长为加米尔·伊德里斯博士。UPOV这个缩写是根据法文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得来的。(UionInternationalPorLapprotectionDesObtentionsVegetales)。该联盟现有成员国40个。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是根据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于1961年在巴黎成立的。该条约曾在1972年、1978年和1991年进行了修改。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该联盟成立的目的是通过给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独享产权,承认他们的成果。主要活动:该联盟的主要活动是促进其成员国的国际协调与合作,为各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方面提供支持。该联盟与成员国开展最深入的合作是在植物新品种的审查方面。该联盟努力在成员国之
    2023-06-08
    172人看过
  • 如何进行植物新品种保护?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植物新品种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是一个政府间的机构,总部设在日内瓦。成员国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规定的原则,分别对植物新品种授予品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1998年8月29日通过),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该公约。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品
    2023-06-08
    62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是否受到专利保护?
    植物新品种不属于专利,如果是生产这种植物的新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要怎么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职务新品种权的程序如下:1.单位和个人申请品种权,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申请。2.申请人应当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和品种照片各一式2份,同时提交相应的请求书和说明书的电子文档。请求书、说明书按照品种保护办公室规定的梳一格式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2023-07-08
    66人看过
  • 申请新品种植物所需的条件
    植物新品种申请的条件是,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所列的植物。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新颖,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一致。即除繁殖后可预见的变异外,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是新的品种,具有相同的特性或者特性,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稳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条件是什么?(一)我们在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这个品种它是否具有很好的商业价值,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就可以选择另外的品种。(二)还有就是我国在国内获得一个新品种权,需要花费一定的金额,大概是在6000块钱到1万块钱之间不等,国外要申请的话可能花费的更多。如果植物是花卉的话,那么可能就不太划算,因为花卉它的品种虽然是很多的,但是却不能够大面积的种植,而且很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所以申请花卉新品种权费用是比较高的,收益也并不是很理想。(三)在申请的时候却不可以随意贸然申请,最好是请教相关
    2023-07-01
    186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要怎么做
    1、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文件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2、文件准备齐全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国家林业局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对于申请品种权的育种者,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递交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申请文件。3、申请文件递交后,申请人所申请的保护品种将在国家林业局下发的书面公告或网上进行公告,如果在公告期没有任何人对该品种提出质疑,该申请人将获得新品种保护权。一、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是怎么样的(1997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根据2013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
    2023-03-31
    273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能授予专利吗
    不能。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动植物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但培育动植物品种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保护育种者对其所培育品种的相关权利。在不同国家,其具体保护形式不完全一致。在中国,是以植物新品种权的形式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一、不可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中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赌博设备等。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3、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必须经过人的思维
    2023-06-19
    384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应单行立法
    我们对《种子法修订草案》植物新品种保护部分提出如下建议。一、植物新品种保护应单行立法《种子法修订草案》第24条至第30条,对植物新品种的授权条件、授权原则、品种命名、保护范围以及例外、强制许可等做了原则性规定。我们注意到,为了调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农作物种业的竞争力,满足现代农业的需要,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将完善法律法规,适时修订完善种子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作为保障措施。修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并将其上升为法律,对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认为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规定纳入《种子法》甚为不妥。原因有三点。首先,《种子法》从其对种子市场、种子交易行为的管理而言,本质上属于行政性法律,管理机关与种子生产者、销售者及使用者之间形成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关系。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更类似知识产权法律规范,权利人由于自己的育种创新行为产生的新品种
    2023-06-08
    363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的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受法律保护。如果非法侵犯他人植物新品种的,要承担侵权责任。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所以植物新品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受法律保护。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植物新品种权的概念植物新品种权包括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其中经济权利是指完成新品种育种的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依法对其品种享有的独占权,以及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生产、销售、使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精神权利是指完成新品种的培育人享有的表明其是该品种完成者这一身份的权利以及因完成该品种而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的权利,它与完成新品种的培育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一般在提到品种权时,仅是指其经济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
    2023-07-10
    100人看过
  • 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取得哪些成果?
    植物新品种保护历史植物新品种,作为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在农业增产、增效和品质改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农业科技人员共培育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6000多个,使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品种更换了4-6次。对植物新品种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是当今世界的潮流和人类文明的标志。要推动农作物育种不断创新,关键是要为其提供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创造一个保护育种成果并维护种子贸易公平竞争的外部法律、政策环境。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4月23日我国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取得的成果一是保护制度日趋完善,组织体系初步形成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UPOV公约的实施,我国先后制定了《农业植物新品
    2023-06-19
    349人看过
  •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一、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文件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2、文件准备齐全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国家林业局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对于申请品种权的育种者,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递交申请
    2023-06-27
    358人看过
  • 我国对于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历史
    植物新品种,作为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在农业增产、增效和品质改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农业科技人员共培育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6000多个,使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品种更换了4-6次。对植物新品种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是当今世界的潮流和人类文明的标志。要推动农作物育种不断创新,关键是要为其提供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创造一个保护育种成果并维护种子贸易公平竞争的外部法律、政策环境。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4月23日我国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一、知识产权得保护对象是什么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
    2023-06-26
    474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植物新品种不属于专利,如果是生产这种植物的新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 更多>

    #植物新品种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1.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这就是植物新品种权。2.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
    • 获得植物新品种权须具备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所培育的植物新品种必须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 植物新品种是否受保护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2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植物新品种是否受保护?在此可以明确地知道,其是受法律保护的
    • 新品种保护法第13条对植物新品种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1
      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由审批机关确定和公布。
    • 新农法第13条有植物新品种保护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9
      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农业部裁决使用费数额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裁决申请书,并附具未能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件。农业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并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