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诉讼费用的确定系围绕案涉赔偿款而定。若涉及之财产纷争尚不足10,000元人民币者,则每宗案件须缴纳50元之诉讼费;
然而,若财产纷争超过10,000元人民币,则应依据争议金额按法定比例收取相应费用。关于案件受理费,其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财产案件之受理费,将依照诉讼请求之金额或价值,按照以下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若争议金额未超过10,000元人民币,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诉讼费;
2、若争议金额介于10,000元人民币至100,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2.5%的比例缴纳;
3、若争议金额介于100,000元人民币至200,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2%的比例缴纳;
4、若争议金额介于200,000元人民币至500,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1.5%的比例缴纳;
5、若争议金额介于500,000元人民币至1,000,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1%的比例缴纳;
6、若争议金额介于1,000,000元人民币至2,000,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0.9%的比例缴纳;
7、若争议金额介于2,000,000元人民币至5,000,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0.8%的比例缴纳;
8、若争议金额介于5,000,000元人民币至10,000,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0.7%的比例缴纳;
9、若争议金额介于10,000,000元人民币至20,000,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0.6%的比例缴纳;
10、若争议金额超过20,000,000元人民币,则应按照0.5%的比例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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