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房随地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1、出让和出租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支付出让价款的行为。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集体建设用地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2、转让和转租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是指承租人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租赁的行为。
3、抵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转移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占有,将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流转方面有哪些限制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还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除外条款指的就是这些限制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关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有些情况下不能直接进入流转。例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2024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等设施流转而一并处分的有什么规定
303人看过
-
民法典的建筑物等设施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而一并处分有哪些
358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范本
417人看过
-
房随地走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57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意见
257人看过
-
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
159人看过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更多>
-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4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
-
民法典商品房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商品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民法典规定地随房走的说法适用于房改房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30地随房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限定:房地产转让、典质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典质;《保证法》第36条中也限定:以依法获到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典质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第1款限定:以建筑物典质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典质。
-
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的流转而一并处分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担保法第36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4条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
-
民法典中关于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的规定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4-08-28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