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影响的分类列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7:45:27 96 人看过

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包括:

1、公司即将消灭,必须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合并分立解散的,还必须依法处理现有债权债务;

2、公司权利能力有限,不得继续经营,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在解散过程中,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构,行使内部清算业务和外部代表公司的权利;

4、未到期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清理;

5、在公司解散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起诉公司之前主张相应的权利。

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法律事实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

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解散相关文章
  • 公司解散及其分类
    公司解散,即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1.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2.强制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
    2023-06-09
    85人看过
  • 分公司被列入异常影响总公司吗
    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分公司注销了如何起诉分公司注销了可以起诉总公司,没有总公司或者总公司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二、法人代表是非法人组织吗法人的分支机构不是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分支机构是指不具备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法人分支机构是有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如保险公司分公司等;总公司的分公司其性质是非法人分对机构,对外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怎么成立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
    2023-03-21
    378人看过
  • 公司解散有什么影响没
    在我国,公司解散后,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有如下两个方面:(一)公司解散后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二)公司仍存续时,但应停止积极的营业类的活动。而在清算期间,公司的存续,不得开展积极经营活动,只能限于与清算有关的事务的处理。一、营业执照过期签订合同是否有效1、营业执照过期签合同不一定能保证合同有效,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司没有注销,法人资格就是存在的,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只要法人人格没有消灭,它就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是营业执照过期已经构成了解散公司以及取消法人资格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合同签订就构成合同的无效。2、对于处于清算状态中的法人,即原企业法人被解散后至清算程序结束或者注销登记之前所处的状态。清算法人存续的目的是进行清算,了却其已经参加的民事法律关
    2023-03-07
    451人看过
  • 解散公司诉讼的公司解散的类型
    公司解散类型如下:1.自愿解散。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而自动解散公司。这主要是基于公司自己的要求而自愿进行的解散。2.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吊销证照、撤销登记或者被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解散。一、和公司有关的争议案由1、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2、股东名册记载纠纷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是指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变更股东名册,公司拒绝向受让方股东履行义务,受让方向公司主张权利产生的纠纷。3、股东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或增加资本时,根据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认股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所产生的纠纷。4、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的认购、股份有限公司发
    2023-03-16
    369人看过
  • 公司解散的条件、原因和影响
    公司解散的原因如下: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的出现;2、股东大会解散,即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3、法定解散。公司合并分立时,也需要解散;4、公司行政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自身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5、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法院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情况。公司解散的效果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一)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二)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在清算
    2023-07-07
    329人看过
  • 公司解散成因和分类
    公司解散成因(一)公司解散成因和分类公司解散是公司最终消亡的前提,是清算的源头,又称为公司清算的前置程序。公司解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解散包括宣告破产,破产也是公司消亡的形式。狭义的解散则排除宣告破产这一解散事由。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公司是否有可分配的剩余财产,两者在公司清算期间有时还会出现转换,即当清理财产时发现无剩余,则公司应该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均是强制性的,无选择的,是完全的司法干预清算,且破产的前提需要引入人民法院裁决的形式确定,无公司私权利自治的内容。而解散和解散清算则可以由公司通过自愿的程序,由公司自行进行处理。因此,在公司解散制度中出现诸多形成的原因。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中根据解散事由分类分为,自行解散、法定解散和强制解散。强制解散包括行政解散和司法解散。《公司法》第181条规定了五种解散原因,《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对183条可诉的情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1、基于公司章程
    2023-06-09
    59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死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 1、被吊销营业执照; 2、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因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而解散。 公司解散时,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解散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用人单位... 更多>

    #公司解散
    相关咨询
    • 解散公司诉讼的公司解散的类型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8
      公司解散类型如下: 1.自愿解散。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而自动解散公司。这主要是基于公司自己的要求而自愿进行的解散。 2.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吊销证照、撤销登记或者被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解散。
    • 公司解散的种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06
      我国《公司法》第190条对自愿解散的情形作出与大陆法系许多国家基本相同的规定,包括: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 股东大会的决议解散; 公司因合并和分立而解散。
    • 公司解散有什么影响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4
      公司解散的效力: 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进行清理。
    • 公司的解散效力有哪些分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1
      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状态所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有: 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在解散过程中,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行使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 4.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
    • 公司解散效力有哪些分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6
      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状态所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有: 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在解散过程中,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行使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 4.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