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实施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07:02 195 人看过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执法单位的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为打造“廉洁杭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关于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目标的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

二、检查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通过专项执法监察,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的意识。

(二)合理性原则。通过专项执法监察,使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三)全覆盖原则。凡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所有单位及其处罚行为都应进行检查。

(四)实效性原则。本次专项检查必须注重实效。通过检查,规范自由裁量权,实现行政处罚的公平、公开、公正,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效益。

三、检查内容

本次开展的执法监察主要针对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的行政处罚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

1.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处罚有无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处罚权限、管理范围和罚款限额的问题;行政处罚是否到位;有关行政处罚复议、诉讼情况。

3.有否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罚没和扣押财物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类行政处罚凭证、文书应用是否正确,案卷管理是否规范。

4.各单位2006年以来的罚没总收入和总次数、罚没(暂扣)财物总收入和总次数、当年应缴和已缴入财政专户总数、办案经费支出数等。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情况。

1.是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

2.自由裁量基准的设置是否合法合理。

3.在执法中是否存在应罚不罚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并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市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简称执法监察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执法监察的计划制订、组织协调和部署落实,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及行政处罚行为的规范化建设,组织人员对全市各级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相关检查材料的整理、下发及上报工作。市政府将适时召开全市性工作部署大会。

五、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本次专项执法监察采用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规范相结合、试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检查的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监察从2008年4月中旬开始至2008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6月,各区、县(市)及市级各行政机关按照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要求,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开展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将《杭州市行政处罚情况自查表》及自查的有关情况书面报执法监察办公室。

2.重点检查阶段。7月至8月,根据自查情况,执法监察办公室组织人员对部分区、县(市)及市级机关进行重点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

3.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0月,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执法监察办公室进行梳理汇总,执法监察办公室根据整体检查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专题研究,以“定性有精度,定量减幅度,同城同限度”的自由裁量标准为目标,形成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意见。

4.规范统一阶段。11月至12月中旬,各级各单位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形成全市各级执法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化的制度体系。执法监察办公室将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相关单位的先进做法。

5.总结通报阶段。12月底,对整个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六、工作要求

加强对行政处罚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是我市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以及打造“廉洁杭州”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及时部署。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也应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市级行政机关应加强对区、县(市)对口单位的工作指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宣传发动,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能,对各自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实事求是地反映近年来本地本单位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严肃纪律,务求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严格执行专项检查工作纪律,防止走过场,确保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要对自查工作进行规范,不留死角。凡对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不重视、不配合、不落实,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以及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和纠正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执法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85251312,

85251345、传真:85251372,

85251315、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杭州市行政处罚情况自查表

填表单位(签章)2008年月日

自查内容合计2006年2007年2008年以来1、罚没收入(万元)2、罚没次数(次)3、罚没财物(元)4、罚没财物件数(件次)5、责令停产停业(次)6、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次)7、行政拘留(人次)8、行政处罚事项(项)9、涉及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部)10、自由裁量权制度建设(有/无)11、行政复议情况(件)维持撤销12、行政诉讼情况(件)维持确认违法变更决定13、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有/无)14、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数(人)15、其他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章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渝办发[2005]112号发布日期:2005-5-10执行日期:2005-5-10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结合贯彻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的通知》(监发[200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督检查对象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级行政许可实施单位(指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下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二、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行政许可法》及我市制定的配
    2023-04-24
    439人看过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和《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丽水市建筑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市场的规范安全运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专项执法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和内容本次专项执法监察的范围为2003年市本级和县(市、区)在建工程。国家投资和政府融资的工程和重点工程必查,一般工程抽查率30%以上。主要内容:(一)贯彻有关招投标法规,规范招投标行为的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二)有无规避招投标行为。是否存在围标、陪标、串标以及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三)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地方封锁和行业保护;是否存在与招投标法以及国家有关配套细则相抵触;评标是否执行有关回避制度。有无肢解工程发包、少招续标等行为;投保金是否按标准收取,有
    2023-04-22
    375人看过
  •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检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为全面提升我市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地位创造良好的环境。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监察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冀政办函〔2006〕1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监察厅关于全省贯彻实施检查情况报告的
    2023-04-24
    357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函〔2007〕16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加强全市房屋租赁管理,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32号)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房屋租赁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具体举措。贯彻落实好《房屋租赁规定》,对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公安、房管、税务、工商、人口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7月份《房屋租赁规定》集中宣传月活动中,通过召开房东大会、张贴宣传标语、报道典型事例等,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房屋租赁规定》宣传学习。对租赁房屋集中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普及
    2023-04-22
    153人看过
  •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集体)产权、资源统一进场规范交易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杭政办〔2008〕11号发布日期:2008-9-8执行日期:2008-9-8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国有(集体)产权、资源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推进廉政建设,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本级和各城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下同)国有(集体)产权、资源统一进入杭州产权交易所规范交易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规范国有(集体)产权、资源交易行为的重要性国有(集体)产权、资源统一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统一进场交易,可以实现产权、资源价值的最大化和以国有资源的流转与集聚带动资本与资源的优化配置,引导各种所有制的资产重组、整合,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规范国有(集体)产权、资源交易行为,还可
    2023-04-24
    108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文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厦府办[2005]126号发布日期:2005-5-10执行日期:2005-5-10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根据《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度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将开展《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并于7月底听取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专题报告。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厦府办[2005]66号)的安排,为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请各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抽查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本次检查,主要对《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我市各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一年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情况,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等,进一步规范行政
    2023-04-24
    25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受案范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具体包括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依法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更多>

    #行政处罚行为
    相关咨询
    • 浙江省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新劳动者产假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9
      产假是国家规定的98天和地方规定的30天共计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女职工分娩后,其产假及相关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正常分娩时,分娩后90天以上(包括分娩前15天)(2)7个月以上早产或超期分娩时,按照正常分娩处理(3)
    • 杭州高新区政府实施政府扶持项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产业技术联盟按照规定申报国家或者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或者资金项目,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市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在编制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过程中,应当听取示范区内的企业、产业技术联盟的意见。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产假的法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7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 浙江省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医保怎么领取病历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杭州医保病历领取点:杭州中河中路102号。在国外户口中,杭州参保领取病历本需携带身份证及一寸免冠照片到市医保局领取。市民卡可以直接去各区营业厅办理,也可以直接去市民中心办理身份证。他会在那里收集你的照片,一般三到五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市民卡。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7
      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人口安置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