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被告身份确认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24:47 294 人看过

被告的确认必须明确,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始终作为被告,这是行政诉讼的一大特点。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主体作被告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作被告主要有以下几类:(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值得注意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非行政机关不能作被告。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起诉前,先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复议或选择了先行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即视为复议机关作出了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就必须以该复议机关为被告。一般说来,(1)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规定;(3)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即撤销、部分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在这三类情况下,即视为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而作出了一个新的处理决定。此外,复议机关如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的,当事人是对复议机关这种不作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有的组织原来不具有行政管理职权,但法律、法规授予了它在某一行政事务方面的管理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认为该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应以该组织为被告提起诉讼。4、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25条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例如:乡政府委托某村民委员会行使某项行政职权,该村委会按照委托的权限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对此不服的,必须以该乡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这就是行政法上的“权利可以委托、责任不能豁免”的原则的具体体现。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5、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是被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但是,有的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授权,在此时,可以比照“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直接以该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为被告。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赋予公安派出所作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权力。6、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后,该行政机关被撤销的,法律规定,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另外,还有就是,行政机关被撤销后,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在这种情况下,应由决定撤销原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

工伤行政诉讼被告在什么程序

工伤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以按照如下方式进行确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被告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合法身份要求
    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1)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相互契合。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判,除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更要依据行政机关所主管的行政实体法;在实体问题上的判断,更多是依据行政实体法律、法规、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如果原告诉请保护的权益,并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需要考虑和保护的法律上的权益,即使法院认可其原告主体资格,但在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实体审查时,仍然不会将行政机关未考虑原告诉请保护权益之情形,作为认定行政行为违法的标准。也即,即使当事人所主张的权益客观存在,也可能会间接受到行政行为的影响,但因不属于行政实体法保护的权益,故并不会得到实体裁判支持,原告最终仍然只能承担不利的后果。申言之,即使法院认可其原告主体资格,受理其起诉,因其所诉请保护的权益并不会在诉讼中得到保护和尊重,其起诉
    2023-07-04
    449人看过
  • 如何查阅行政诉讼被告的身份信息?
    行政诉讼中被告主体资料的查询: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4、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被告在行政诉讼如何补充证据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补充证据:如果被告在庭审中发现原告或第三人以口头形式明确地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外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应当当庭用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补充新的证据;如果法庭当庭准许并要求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
    2023-08-09
    448人看过
  • 合伙债务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方的身份
    一、合伙债务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方的身份合伙债务诉讼确定被告分两种情形:仅基于合伙协议对外进行某项民商事活动产生的合伙债务时,以全体合伙人为被告;基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诉讼,债权人可以直接以合伙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二、合伙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
    2023-11-16
    48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身份及其法律地位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可以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2、认定条件: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行 政 诉 讼 原 告 范 围 : 哪 些 组 织 可 以 作 为 原 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诉讼原告范围包括以下三类组织: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及其
    2023-09-02
    360人看过
  •  被告人身份证号码查询及起诉指南
    公民或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提交起诉状和副本。起诉状需注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单位起诉需注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需署名或盖公章。虽然不知道被告人的身份证号码,但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在起诉之前,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起诉流程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原告需要向被告提出起诉,即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原告应当详细陈述被告的行政行为所侵犯的其合法权益,以及诉讼请求和主张。接着,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若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将受理原告的诉
    2023-11-10
    237人看过
  • 商标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指的是谁,商标行政诉讼的期限
    一、商标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指的是谁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商标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指的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二、商标行政诉讼的期限商标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
    2023-06-23
    286人看过
  • 按份之债诉讼中被告如何确定
    一、按份之债诉讼中被告如何确定我国法律规定就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就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二、按份之债的构成要件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份债权,也可能是按份债务,还可能既存在按份债权,又存在按份债务。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因债的移转,如债权一部让与、债务一部承担,也可以发生按份之债。债的标的为可分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当给付为物时,标的物须为可分;当给付为行为时,此行为须可以分解为由
    2023-04-23
    388人看过
  • 原告主体资格如何在行政诉讼中确认
    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中原告人数怎么列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
    2023-07-05
    262人看过
  • 行政案件诉讼指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2、申请回避;3、进行辩论;4、提起上诉;5、在诉讼中原告可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6、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起反诉;7.可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8、可查阅庭审材料;9、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证据或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二、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l、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的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实施妨碍诉讼的行为。2、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三、案件级别管辖有哪些规定?依照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l、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案件管
    2022-11-29
    45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是行政机关吗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对于被告资格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024-05-10
    373人看过
  • 对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确认标准的反思
    由于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相关法律被告资格确认的条文规定存在着不足,给行政相对人及时保护合法权益造成不便,同时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效率。明确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确认标准,进而促进我国行政诉讼立法的完善有利于法院准确认定被告。被告资格确认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被告是指由原告指控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经由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从上述规定得出我国被告资格的特点,即被告是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被告是被指控并经由法院通知应诉的组织。对于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根据现行法规定不难看出,我国对于被告资格的确认标准是以行政主体为核心的。我国行政机构层级多职权交叉,这对于处理行政争议是很不利的。·行政主体确认标准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引入了行政主体理论,用来解决行政诉讼中被告资格的确定问题,在早期解决社会中的被告资格问题起到了很
    2023-06-06
    279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身份是什么?
    离婚起诉原告为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被告为这一方的配偶。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原告和被告吗?要告知的;移送管辖未通知被告是不合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023-08-14
    421人看过
  • 确认股东身份之诉应该以谁为被告
    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以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够依法审理,维护股东的权利。一、股东资格确认诉讼的审查标准问题是什么?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实行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虽未出资,公司可以成立,没有出资仍可取得股东资格。即股东出资和股东资格可以分离。又规定了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进一步明确如果符合股东资格及股权的外观形式,即使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也应确认股东资格。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依据该条规定,
    2023-02-19
    41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指南
    (1)税务行政诉讼中的特殊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征税及滞纳金问题发生税务争议,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在行政诉讼期间应停止强制执行。(2)税务行政起诉期间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定的情形外,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期为3个月。(3)行政赔偿的方式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三种赔偿方式,并以金钱赔偿为主。(4)不予行政赔偿的情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
    2023-06-13
    10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更多>

    #行政诉讼被告
    相关咨询
    •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身份,行政机关如何确定被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8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
    • 行政诉讼中被告被告是谁?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复议案件后,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起诉不作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
    • 行政诉讼中,如何分辨被告,被告认为行政犯罪时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9
      1、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为被告。包括这里所说的变化。
    • 被告如何代理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行政诉讼中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9
      接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后,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做好下列工作:1、确定出庭应诉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可以由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也可以指定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也可以聘请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2、答辩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一般而言,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被告到期不提出答辩,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3、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材
    • 行政诉讼行政征收合同纠纷如何确认被告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9
      关于上述情况确被告有两种情况: 一、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