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纠纷怎样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9:14:39 312 人看过

承包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某村村民林某某向该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了一个鱼塘,面积约为10亩,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2014年春节起至2016年春节止共2年,承包方不能改变鱼塘用途,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发包方。在2015年下半年,经村民举报,该村村委干部发现林某某利用承包的鱼塘,允许他人向该鱼塘倾倒垃圾及废土,并以此盈利。该行为严重破坏了鱼塘,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村干部立即联系承包人林某某,但承包人不予理睬。随后,在律师的建议下,该村村委将该情况及时通知镇政府国土所。国土所人员经核实情况后,责令林某某停止向鱼塘倾倒垃圾废土。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律师通过村委联系到林某某,向其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需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1、民事责任方面,林某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与村委的承包合同的约定。根据双方的约定,林某某在承包鱼塘后不得改变用途,期满应保持原状归还村委。林某某在承租期间,以盈利为目的,擅自向鱼塘倾倒垃圾及废土,违反了与村委之间的合同约定,破坏鱼塘,完全改变了鱼塘的用途,系根本违约的行为。村委可以解除与林某某的鱼塘承包合同,并要求林某某恢复鱼塘原状,赔偿相关损失。

2、在刑事责任方面,因为林某某是用垃圾及废土倾倒在鱼塘里,鱼塘被填后既无法养殖,也无法种植农作物,严重破坏了农用地。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条中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中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等。如果林某某毁坏鱼塘面积达到法定的标准,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以上就是鱼塘承包合同纠纷的相关案例及案情分析,由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知道,若鱼塘承包方改变鱼塘的用途,那么承包方的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并且破坏了鱼塘,所以承包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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