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相关知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24:01 113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原则有: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人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主要内容如下: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农户。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用地。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是在他人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有哪些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滩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换句话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者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者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这里的种植,不仅是指种植粮食、棉花等作物,也包括树木、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经营林业、牧业、渔业等,都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

5、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为30年到50年,林地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单位、个人承包经营国有土地,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是需要登记
    一、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是需要登记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合同,经发包人备案或者同意该流转行为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办理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
    2023-10-30
    38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什么?特点及互换原则有哪些?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一种,主要是指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它是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相互间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的调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互换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是一种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互换后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可看出:1、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性质上是一种互易合同,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2、互换表面上看是地块的调换,实质上是带有物权让渡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权利交换后,原有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变为发包方与互换后的承包方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进行了调整。3、从互换是相互之间经营权的
    2023-06-03
    26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时,可能遇到的问题是什么?
    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的土地引起的权利本身的交换。权利交换后,原有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变为发包方与互换后的承包方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互换后的权属不明确,那么就会出现互换双方对权利的争夺和对义务的推脱等情况,不利于集体之间的和谐。再者,由于承包地分布地区与地形不同,缺乏合适的测量工具,互换承包地常出现面积不等等问题。在征地拆迁的时候,为了得到更多利益述求。互换承包地获利较少或无获利的一方,往往会要求取得原承包地的征地补偿款。这时候,双方就会因谁是土地上的权利者,谁有权获得补偿款而产生纠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从承包方承包土地后开始的,也就是从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原则有: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
    2023-08-04
    8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否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否需要办理登记手续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合同,经发包人备案或者同意该流转行为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
    2023-11-04
    398人看过
  • 已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是否要转移登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已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的,要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登记,要提供互换协议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持互换协议、转让合同等材料,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登记:(一)互换;(二)转让;(三)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或者合并的;(四)依法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的其他情形。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还应当提供发包方同意的材料。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怎么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它既可能发生在承包土地的农民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承包土地的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自治组织之间,还可能发生在农民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
    2023-08-17
    47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
    一、民法典规定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交换后,原有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变更为承包方与互换后承包方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只是变更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原有的土地用途和承包义务没有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互换承包地须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转让方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需经发包方同意;2.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方需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3.转让方需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
    2023-10-24
    302人看过
  • 规定解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土地上新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新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抵押权人无权优先赔偿新建筑物所得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乡镇、村企业工厂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势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
    2023-07-06
    28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2.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
    2023-08-17
    17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的效力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方依法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调整范围包括两层意思:(1)从空间效力上讲,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2)这里的“农村土地”,不是指广义的农村土地(即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2款),也不是仅指农用地(即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
    2023-08-05
    277人看过
  • 2023民法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二、农村土地承包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如果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那么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则属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享有,即采取其它承包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其应属于个人所有。不过,不管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承包方都要承担下面的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
    2023-01-24
    294人看过
  • 详细解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和出租合同
    正确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和出租如下: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承包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的行为;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承包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耕种并收取租金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1、转包: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3、互换: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从表面上看
    2023-07-08
    161人看过
  • 土地征地补偿费继承的相关解读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和继承,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也不发生份额保留的问题。1、在土地征用前死亡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有关权利已经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在土地征用时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权利应由其继承人享有,死者本人不再有相关权利份额保留。2、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因其在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成员资格,当时就开始享有分配权利,事后的补偿费实际分配仅是权利的实现方式,公民生前合法拥有的权利应作为个人遗产继承,因而应在分配时应保留其权利份额并由其继承人继承。3、在安置补偿方案确定时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人员,因其已经实际取得补偿费,实现了分配权利
    2023-06-14
    2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内部确权的相关问题
    1、对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答:出嫁女和入赘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2、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原则上按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确权登记,集体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地或发包给他人。3、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等人员户口已经迁出,是否继续列为承包家庭的成员?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户中个别人员的变化不影响家庭承包土地的权益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4、承包农户家庭消亡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答: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5、对外
    2023-05-05
    53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条例》的规定,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增值额需要把握两个关键:一是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二是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扣除项目按《条例》及《细则》规定有下列几项:(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2023-06-07
    37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互换土地权属是指承包经营权吗土地争议案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8
      双方互换土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换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各自就换入的土地与发包方确定土地承包关系,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各自就换入的土地与发包方确定土地承包关系,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如在互换土地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 互换土地是指土地经营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2
      双方互换土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换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各自就换入的土地与发包方确定土地承包关系,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各自就换入的土地与发包方确定土地承包关系,享有换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如在互换土地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该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协议书怎么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3-17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__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互换合同有效力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4
      1、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前提是:互换以两个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前提。承包人虽然丧失了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同时取得对方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小规模流转的形式,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涉及互换双方原承包经营合同标的和承包关系的变更。 互换合同与转让合同最为相似,都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不同之处在于转让合同是土地承包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