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怎么定义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5 09:05:06 291 人看过

一、拆迁安置房是怎么定义的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规章的规范以外,还要受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调整,比如上文配套商品房5年内禁止交易的规定。

但一般安置房都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复核以下条件:

出售者要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根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登记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

安置协议中没有对房屋转让进行限制。

没有相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转让进行规定(根据房屋性质决定的,比如带有福利性质的公租房)。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买拆迁安置房,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

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对转让方(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其次,要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在转让时,要求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一套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你。

同时,在交易时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便对方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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