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主席产生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7:04:51 96 人看过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一般在公司章程中开展规定,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是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是监事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对股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立主席一人,全体监事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一半以上的监事共同推进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指定。

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第51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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