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26:19 185 人看过

法律形式,也称为法的效力渊源,是指根据法的效力来源而划分法的不同形式,如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判例法、习惯和法理等。一般来讲法律形式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约束力的形式,如各种制定法,在普通法法系国家,判例法也具有约束力;另一种是虽无约束力但却可以有参考作用的形式,如一般原则和法理等。

在我国,对法律形式的理解,一般指有约束力的效力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我国的法律形式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规章等。

(一)宪法

宪法是每一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律形式,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它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或标志,宪法的权威直接来源于人民。

我国宪法规定了当代中国的根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各种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各主要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职责等,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

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在中国,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对违反宪法的行为予以追究。

(二)法律

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我们这里使用的是狭义的法律的概念,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在我国法律形式中,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予宪法。

法律由于制定机关的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基本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另一类为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如文物保护法、商标法、

律师法等。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不同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条件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所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凡属于规范性的,也属于法的渊源之列。目前我国行政法规的数量远远超过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数量。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行政法规调整的范围包括为了执行法律而进行的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涉及的各种事项和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如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功中的职权、职责,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等,内容较为广泛。

我国行政法规的名称,按照2001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的规定为条例、规定、办法。

(四)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一定层面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的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宪法和1986年修改后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立法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此外,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执行机关所制定的决定、命令、决议,凡属规范性者,在其行政区域内,也都属于法的渊源之列。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才有效。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应报全国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之后才生效。自治条例是一种综合性法规,内容比较广泛。单行条例是有关某一方面事务的规范性文件,一般采用条例、规定、变通规定、变通办法等名称。民族自治法规只在本自治区域内有效。

(五)规章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从其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另一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规章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六)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外交、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七)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国际惯例,是指以国际法院等各种国际裁决机构的判例所体现或确认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共同遵守的不成文的习惯。国际惯例是国际条约的补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地方国家机关相关文章
  • 我国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哪些方式?
    有一些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虽然说不上多么的严重,但肯定是对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等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因此我国是专门制定了行政管理的,针对这些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其实行政处罚很多跟我们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可是到现在还是有一部分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我国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哪些方式?我国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哪些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
    2023-06-02
    322人看过
  • 我国现行离婚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我国现行离婚的方式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我国居民法定离婚方式有哪些1、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
    2023-07-29
    264人看过
  • 禁毒是我国目前的主要形式
    根据禁毒法规定目前我国的禁毒模式是自愿禁毒、社区禁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禁毒。其中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禁毒是什么的责任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
    2023-07-06
    380人看过
  • 在我国抗辩权形式主要有几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永久地终止合同。2、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后履行抗辩权不是永久性的,它的行使只是暂时阻止了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3、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包括中止合同、解除合同。一、抗辩权的特征民法上的抗辩权
    2023-04-01
    111人看过
  • 美国留学奖学金的主要有哪些形式
    权威发布美国留学奖学金的主要形式及申请指南,更多美国留学奖学金的主要形式及申请指南相关信息请访问。首先,我们先来看一看美国奖学金的主要形式:Fellowship:真正意义上的奖学金,通常包含学费和部分生活费。TeachingAssistantship:助理教师职位。这是通过劳动获取的奖学金,主要职责是辅助老师进行教学工作,辅导学生功课,修改学生作业等。ResearchAssistantship:助理研究员职位。这也是通过劳动获取的奖学金,主要职责是辅助导师进行科研工作和科学实验,并书写实验报告和论文等。SchoolWork:校内工作。也算是奖学金的一种,学校通过提供校内工作来资助学生生活。社会奖学金:美国的大学内还设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奖学金,给特定的人群,或者在某一个特定领域内的佼佼者。比如,美国就有9·11遇难者家属奖学金,评定的范围是有家人在9·11事件中遇难或者重伤的学生。由此看来,F
    2023-11-28
    450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的法律表现形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表现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机构上体现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形式。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一、管理股份占比一般是多少管理股份占比一般是10%。股份一般有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其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具有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转让性四个特点。具体如下:1、股份的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
    2023-03-19
    315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兼并,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什么是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企业兼并的核心问题是要确定产权价格,这是转移被兼并企业产权的法律依据。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兼并办法)第1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有哪些1、兼并办法中规定的兼并方式兼并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2023-06-13
    74人看过
  • 我国遗产继承有哪些形式?
    我国在遗产继承方面存在三种形式:一、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事先对继承顺序、内容等方面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方式。二、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内容,由其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三、遗赠扶养协议。各种遗产继承方式的先后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3-07-24
    63人看过
  • 我国行政给付有哪些形式?
    一、我国行政给付有哪些形式?行政给付的主要形式:1、抚恤金。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行政给付形式。一般包括对特定牺牲、病故人员的家属的抚恤金、残疾抚恤金以及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安置费等。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这里指由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离休金或退休金和有关补贴。3、社会救济、福利金。这里包括农村社会救济,城镇社会救济,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救济以及对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经费资助。4、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这里包括生活救济费和救济物资、安置抢救转移费及物资援助等。5、社会养老保险金等。二、行政给付的特征1、行政给付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也就是说,行政相对人要获得相关的物质帮助,必须事先向有权实施一定给付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即使是在自然灾难等特殊条件之下的行政给付行为,一般也需要行政相对人在领取救济物资时办理一定的手续,这些手续可以
    2024-02-03
    484人看过
  • 在我国行政处罚形式的有哪些
    1、人身自由罚人身自由罚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在短期内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人身自由罚有两种形式: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二项以上违法行为“并处”的,不受此限。(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习惯性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又有劳动能力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期限一般为1至3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它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2、行为罚行为罚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方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有时也称能力罚。行为罚不同于自由罚,前者既可以针对个人,又可以针对组织。而后者则只能适用于个人。行为罚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限制违法相对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形式。(2)吊销
    2023-04-16
    263人看过
  • 行政给付在我国主要有什么形式
    行政给付在我国主要形式有:社会养老保险金、特定人员离休金、抚恤金、社会救济(福利)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等。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它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如金钱或实物)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主要的形式有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社会救济(福利)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社会养老保险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024-05-01
    160人看过
  • 定遗嘱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规定的遗嘱订立形式。每一种遗嘱有效都有不同的生效条件,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一、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吗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须公证。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二、自书遗嘱需要有见证人吗不需要。《民法典》中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上六种遗嘱形式中,其中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是《民法典》中新增的亮点,上述除了自书遗嘱外,剩下的遗嘱形式都是需要两名见证人在场的。三、律师公民立遗嘱应该找
    2023-06-22
    256人看过
  • 区分建筑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建筑合同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2、成本加酬金合同;3、分包合同;4、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建筑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建设项目中的承包方式包括哪些?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3、建设工程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二、什么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
    2023-03-09
    408人看过
  • 刑事司法协助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刑事司法协助形式(1)代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包括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司法文书以及诉讼文件和其他文字资料等司法外文书。(2)委托调查取证。包括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讯问当事人、嫌疑犯、罪犯,调查核实有关人员的身份及履历情况,进行勘验、检查、鉴定,调取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委托搜查和查封财产等等。(3)协助侦查案件和通缉通报。国际刑警组织在这一活动中往往起着极为重要的协调作用。(4)移交赃款赃物或者扣押品等。(5)引渡。即一国把当时在其境内而被他国指控犯有罪行和判刑的人,根据该国请求,移交给改国进行审判或处罚的一项制度。它主要是将犯罪嫌疑人由所在国转交给犯罪地国或者受害国管辖审判的移交。(6)诉讼移转管辖。即一国司法当局接受另一国委托或者请求,依照本国法律受理国际刑事案件的司法协助形式。它主要是为减少外交阻滞带来的投入、更好地惩罚和教育罪犯,由犯罪地国或者受害国将有关案件的证据
    2023-06-01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地方国家机关,通常分为三级: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实践中,在我国许多地方,省级地方行政机关与县级地方行政机关之间还有一级人民政府,即市(下辖区、县的市)人民政府,这些地方的行政机关即为四级而不是三... 更多>

    #地方国家机关
    相关咨询
    • 我国共有主体形式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我国的共有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⒈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⒉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⒊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 行政给付在我国主要有哪些形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行政给付的主要形式: 1、抚恤金。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行政给付形式。一般包括对特定牺牲、病故人员的家属的抚恤金、残疾抚恤金以及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安置费等。 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这里指由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离休金或退休金和有关补贴。 3、社会救济、福利金。这里包括农村社会救济,城镇社会救济,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救济以及对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 我国宪法规范的主要形式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9
      我国《宪法》规范的主要形式是《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规范的根本性就是指宪法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
    •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19
      1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
    • 我国法定的遗嘱形式都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1
      我国法定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都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