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5日公布《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的标准,确保再审程序充分发挥依法纠错功能。该司法解释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提审,即上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亲自审理这些案件。指定再审,即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理这些案件。
据介绍,近年来各级法院对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启动再审的方式中,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的比例逐年升高,而过半发回重审案件裁判结果与原先相同或基本相同,再加上个别案件多次发回、反复再审,对司法公信和权威形成负面影响。本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就是要解决各级法院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的任性问题。
最高法院审监庭负责人表示,该司法解释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尽量减少再审纠错功能发挥的制约因素,保障再审纠错及时、有效、正确。一是坚持启动再审以提审为原则,提高再审纠错的有效性。二是依法从严限定发回重审的适用,限制发回重审的随意性,确保纠错的及时性。三是尽量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坚持再审案件的审理应覆盖当事人在再审期间的全部争议,对被申请人提出的有关诉求也一并审理和裁判,以免按下葫芦浮起瓢。
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对提审与指令再审的标准不尽相同,指令再审标准相对较宽、提审标准相对较严,造成驳回申请容易、再审难,指令再审容易、提审难的局面。针对这些问题,司法解释强调启动再审应回归法定标准,不得因指令再审和信访等因素而降低相关标准。
司法解释划清了提审与指令再审的区分线:法院依职权裁定再审的案件一律提审;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案件,以提审为原则,最高法、各高院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指令再审;因抗诉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接受抗诉的法院再审。对可能影响再审纠错效果的情形,司法解释也进一步排除了指令再审的适用。
同时,为减少发回重审的随意性,司法解释明确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以通过庭审认定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为原则,以发回重审为例外,同时规定对认定事实错误的不得发回重审。在程序违法的问题上,司法解释明确只有一审程序严重违法,才是发回重审的理由。
此外,司法解释要求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要阐明具体理由,并对审判纪律以及责任提出了要求,确保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
吴定富:充分发挥再保险三大功能
437人看过
-
最高法院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三)
296人看过
-
两高发布渎职案件司法解释
246人看过
-
最高院发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
40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将发布确认国家赔偿的司法解释
95人看过
-
最高院发布交通肇事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370人看过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更多>
-
最高:发挥二审“把关”作用防冤错案发生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1一公斤以上数量太大了,一般五十克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了。会不会改判死缓要看有没有一些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348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
-
最新司法解释-发布(全文)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夫妻离婚,房产根据出资人不同有不同的分割方法。法规还对DNA亲自鉴定的法律效果有了新的规定和解释。这部司法解释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
-
再审发回重审终审司法解释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适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第八条 重审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的原始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允许。当事人在原审中变更诉讼请求、质证和辩论意见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原因不成立或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对民
-
最高指令再审案、再审发院能发回重审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1如果再审程序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分别情况处理: 1.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2.具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情形有:一是审理案件的审判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二是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三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司法解释西藏在线咨询 2021-04-13法释〔201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法释〔201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