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能不能属于债权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08:03:04 87 人看过

一、赠与合同能不能属于债权纠纷

赠与合同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债权纠纷,而是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

事实上,不能仅从房屋能不能过户来判断在赠与之后能不能要回房屋。

有下面几种具体的情况:

1、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公证公证是用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进行确定,客观上就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因为双方够进行公证了,就不存在赠与人是欠缺考虑,或者是受欺诈胁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没有过户,但已公证,赠与人是不能要回。

2、赠与的房屋未过户这里是指签了赠与合同之后,双方既没有对赠与进行确认,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把房屋要回来的,因赠与不动产,在办理去哪里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是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3、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亲朋好友之间的赠与是最常见的,但除去这些还有向红十字会、希望小学等公益性质的赠与。

如果赠与的房屋是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都不享有要回房屋的权利,即使房屋还未过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赠与签订赠与合同后,因赠与财产产生纠纷的,属于合同纠纷,不是债权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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