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11:59 120 人看过

法律咨询:如何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间。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将修改提交发包人验收的日期。相关法律知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装修工程涉及主体建筑或者承重结构发生变化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建筑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严重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会对建设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予以确定,但这并不代表工程开竣工日期就一定是固定不变的,那么开竣工时间如存在变化,此时该如何确定时间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开工日期的确定。一般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通知发出时开工条件尚不具备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为开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时间。承包人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开工时间;既无开工通知也无其他相关证明能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建设工程的竣工时间如何确定。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为依据,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是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023-04-18
    319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会对建设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予以确定,但这并不代表工程开竣工日期就一定是固定不变的,那么开竣工时间如存在变化,此时该如何确定时间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开工日期的确定。一般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通知发出时开工条件尚不具备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为开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时间。承包人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开工时间;既无开工通知也无其他相关证明能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建设工程的竣工时间如何确定。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为依据,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是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023-04-18
    168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验收1、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要经过专门验收机构(有关部门成立的),组织专家开展质量评估验收。2、组织验收验收需要经过四方验收,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3、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要到有关部门处登记备案。4、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交付使用了。5、未验收而交付使用(视为合格),建设方丧失质量抗辩权;丧失以质量抗辩拒付工程款的权利,但不影响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履行。二、工程监理是什么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工程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是受甲方委托进行的;监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监理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监理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023-04-30
    180人看过
  • 工程竣工验收后,如何结算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发包和合同价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结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2)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应在约定期限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批准竣工结算文件。(3)发包人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人提交,并自提交之日起在约定期限内与承包人协商。(4)发包人在协商期间与承包人协商不成或者协商不成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5)发包人应当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可以认为约定的期限为28天。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意见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计意见后一个月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
    2023-05-07
    72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验收
    建设工程在竣工之后应当由建设单位进行初步验收,之后再进行竣工验收。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一、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有什么不同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区别在于:1、时间不同。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2、验收主体不同。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而竣工验收应由政府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的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进行;3、性质不同。交工验收是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竣工验收是一种政府管理机构行为。工程验收的资料如下:1、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2、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3、工程概况;4、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5、单位证明书;6、整改通知书;7、整改完成报告书;8、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9、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0、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2023-03-26
    191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验收(一)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要经过专门验收机构(有关部门成立的),组织专家开展质量评估验收。(二)组织验收验收需要经过四方验收,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要到有关部门处登记备案。(四)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交付使用了。(五)未验收而交付使用(视为合格),建设方丧失质量抗辩权;丧失以质量抗辩拒付工程款的权利,但不影响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履行。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依据怎样(一)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四)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五)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六)技术设备说明书;(七)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八)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
    2023-04-14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工程竣工验收时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30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条件建设或者未按照时序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不予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
    • 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竣工日期应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1
      1、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风险提示: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
    • 工程验收应确定的竣工日期如何确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1、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风险提示: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
    • 工程竣工如何验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29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 如何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如何写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6
      竣工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名。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我单位于年月日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档案馆等有关负责人组成验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