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概念及作用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22:12:46 74 人看过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交通事故调解书可以调节事故双方的赔偿事宜,减少纠纷。

一、对方不来交警不出责任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调解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概念,特点及计算
    一、误工费概念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三、误工时间的计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
    2023-06-19
    1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一、误工费的事件计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二、误工费的包含项目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
    2023-03-25
    372人看过
  •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及其作用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罪名,只有铁路职工才能够触犯此罪,此罪是指职工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并且造成严重后果。而且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是故意,就不属于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而属于其他犯罪。违反的规范制度是指和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造成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经常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以致酿成运营事故;明知列车关键部件有失灵危险,仍继续驾驶,以致造成运营事故。《刑法》规定了: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30
    430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概念是什么,交通事故有哪些类别?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概念是什么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运行时引起或所发生的死人、伤人或物件损失的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中有各类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是用发动机或电动马达驱动的车辆。非机动车中有畜力车和自行车等。道路是指公路、街道、胡同、里巷、广场、停车场等供公众通行的地方。其中供车辆行驶的为车行道,供人通行的为人行道。与道路成为一体的桥梁、隧道、轮渡设施以及作业道路用的电梯等通统包括“道路”中,作为道路附属设施。根据交通事故的定义,下列情况不能算作交通事故。(1)各种军用车辆在野外(不是在道路上,或虽是在道路上但已断绝交通时)演习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军用车辆之间的碰撞事件。(2)农机车辆在田野或场院作业中,或在往返作业区的途中轧死、轧伤本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员。(3)汽车和机械专用车辆在施工现场或厂矿、企业内部所发生的事故。(4)参加体育竞赛的车辆在体育场地
    2023-06-26
    374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概念及作用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注:上述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这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作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工伤保险的作用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
    2023-05-30
    89人看过
  • 税收优惠的概念及作用是什么
    税收优惠是各国常用的减轻税收负担的措施,它具有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给企业提供宽松发展空间等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产业导向能力不足、中西部地区税收优惠效应不明显等。一、税收优惠的概念税收优惠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的一种手段,它是主权国家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或经济目的,通过制定倾斜性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来豁免或减少经济行为或经济成果的税收负担的行为。二、税收优惠的作用(一)税收优惠有利于引进外国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外商直接投资在为我国带来外国资本的同时,也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在当代经济发展中,科学技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尤其中国的技术还比较落后,学习与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引进先进技术成为中国外商投资的重要内容。在过去的一些年,我国通过给予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以
    2023-12-08
    340人看过
  • 调解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探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调解的必然性:一、有利于保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正常联系和沟通,进而使当事人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具有了可能;二、有一个各方都信得过的第三方来调和这种关系,帮助当事人正确思考;三、政府为适应建立和谐社会政策目标而大力倡导民事纠纷的调解解决。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申请的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调解的书面申请后,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3人
    2023-07-04
    39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书和责任书由谁制作
    交通事故调解书和责任书由交警部门制作。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5、赔偿方式和期限;6、调解终结日期。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一、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是什么?提出调解申请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调解的参与人员下列人员可参加调解,但任何一方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调解开始时间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
    2023-02-24
    4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调解书可以公证吗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调解书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靠事故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交通事故调解书可以公证吗交通事故调解书可以公证。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就事故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写一份书面的协议书,用来约束双方,只需要将协议书写的具体完善,将所有问题都以书面的形式约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必要公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交通事故调解书履行期限交通事故调解书履行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
    2023-06-25
    361人看过
  • 法院调解的概念是什么?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是什么?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规劝,促使其就民事争议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二、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区别有哪些?与诉讼外的调解相比较,法院调解有这样的一些特点:1.法院调解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因此,当事人在此过程人所进行的行为,属诉讼行为,对当事人产生诉讼上的约束力;诉讼外的调解发生在诉讼之外,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2.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人民法院进行该活动,依据的是其审判职权,所进行的活动属于审判活动,具有审判上的意义,具有司法的性质;后者的主持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行政机关的官员、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所进行的活动不具有审判性,不具有司法的性质。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
    2023-06-19
    345人看过
  • 探讨交通事故鉴定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了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判断的一种凋查活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交通事故鉴定流程是怎样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3、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4、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
    2023-07-09
    5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住宿费的概念
    一、交通事故中住宿费的概念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与交通费一样,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二、怎么计算住宿费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该解释并未对住宿费的计算给出明确规定,参照其他相关法律,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并且,事故责任人应当负担的住宿费,以受害人及其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用为限。在实践中,受害人或其亲属因住宿而支出的费用,如果与受害人本人赴外地就医、配置残疾用具
    2023-06-19
    23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谅解书赔偿一般是多少钱,交通事故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谅解书赔偿一般是多少钱交通事故谅解书赔偿多少钱,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各项赔偿的赔偿标准如下: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交通事故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交通事故谅解书的作用是可以进行减轻处罚。对于
    2022-07-04
    8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有什么概念?
    交通事故的直接和间接财产损失分别如下:1、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2、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停产、停工、合同不能履行等损失不能计算在内。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有什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
    2023-08-04
    15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诉讼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调解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前往调解地点。... 更多>

    #交通事故调解
    相关咨询
    • 书概念及作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
    • 民事调解书的概念及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2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其存在的法律依据为:第八十五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八十六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
    • 民事调解的概念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15
      民事诉讼调解是指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对争议各方进行疏导规劝,促进其自愿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活动,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并进行调解。
    • 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作出的关于交通事故各方责任大小的文书。交通事故调解书是交通事故各方就交通事故中的各项损失所达成的赔偿协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
    •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可能涉及后续费用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3
      对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如果当事人调解时,已将可能出现残疾或者后遗症的因素考虑在内,或赔偿范围已涵盖将来可能发生的费用项目,受害方再行索赔就不应保护;反之,如果赔偿协议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后续费用,那么所遗漏的项目就仍应赔偿。其次,还应从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专业技能以及是否被误导、利用等方面区分是否存在经验和技能严重缺乏的问题。因此,受害方可以再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