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清偿债权人的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7:15:55 125 人看过

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没有权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公司合并的可以。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各债权人之间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1、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有留置权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2、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被保全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3、普通债权,按债权比例清偿,不具有优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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