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3:00:15 148 人看过

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但并非所有股东均可起诉。为了防止股东滥用诉权或者恶意诉讼,公司法对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都作了限制。

1.持股数量要求。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诉讼时的持股数额没有限制,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2.持股时间要求。新《公司法》第152条对有限公司的持股时间也没有限制,但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股东的持股时间规定为连续180日以上,随后《公司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强调这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如果股东在提起代表诉讼后,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除非由其它适格股东作为原告继续该诉讼。

一、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

从新《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范围较广,任何侵害公司利益,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侵害人,均可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清算组成员以及其他任何人。这样有利于最大限度利用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来维护公司利益进而维护原告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的地位

法律虽然赋予了股东以维护公司利益为目的的诉讼权利,但实体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仍然是公司,对案件事实的调查也需要公司的配合,因此公司经常需要参加诉讼。笔者认为把公司在诉讼中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较为合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诉讼权利已经由原告股东代为行使,因此公司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公司又对诉讼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应该把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原告一方参加诉讼。

四、其他股东的地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代表诉讼相关文章
  • 股东代表诉讼是否就是股东派生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不是股东派生诉讼。股东诉讼是指股东纯粹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向公司或者其他人提起的诉讼。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个人以公司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一、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1、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或者将现有股份转让。2、这种利用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将公司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的行为属于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小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甲,要求其将已经转移的公司资产,归还公司。这就是我国公司法所确定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即大股东、公司高管或实际控制人恶意损害公司利益时,中小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侵害公司利益者,维护公司利益,进而保护自己的投资权益。二、股东应该通过哪些方式维护自身利益?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利益:1、通过小股东知情权
    2023-06-22
    44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其他股东能否参与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其他股东是可以参加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2023-07-05
    305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中被告的身份有何限制?
    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立法虽然没有对“他人”的范围进行明确,但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其他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也应该解释为包括在“他人”之中。所以凡是对公司实施了不正当的行为从而对公司负有民事责任的人,在公司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情形之下,都可以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这种宽泛的解释有利于充分发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作用。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但并非所有股东均可起诉。为了防止股东滥用诉权或者恶意诉讼,公司法对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都作了限制。1、持股数量要求。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诉讼时的持股数额没有限制,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2、持股时间要求。《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持股时间也没有限制,但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股东的持股时间规定为连续180日以上,随后《公司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
    2023-07-01
    315人看过
  • 执行董事是否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如果执行董事是公司股东的,则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因为在股东代表诉讼中,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必须具备公司的股东身份。所谓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公司怠于起诉时,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诉讼利益归于公司。一、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必须需要持股百分之十吗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不是必须需要持股百分之十,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只要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就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所谓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二、股东知情权诉讼的程序是什么具体程序为:适格的原告:应当具有公司股东资格原告起诉必须享有诉的利益,即“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股东知情权不能与股东身份相分离,股东
    2023-06-26
    313人看过
  • 如何提起代表股东的诉讼
    根据侵权人身份的不同与具体情况的不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有以下几种程序: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
    2023-02-23
    483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股东的权利和责任
    1、胜诉时股东的权利原则上讲,股东所提起的代表讼诉如果成功,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对其诉讼费用予以补偿。此种费用之补偿鼓励了那些为公司利益而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公平的、合理的。因而,两大法系对此均加以规定。在英美法国家,现代公司法规定,只要诉讼的结果对公司有一定的好处,即使公司从中没有获得任何金钱赔偿,股东也有权要求公司补偿其诉讼费用。《日本商法》第268条之二的第一项规定:提起第267条第2项诉讼的股东,在胜诉的情况下,支付律师报酬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在该报酬金范围内,给付相当的金额。另一方面,鉴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利它性的特征,股东通过诉讼取得的赔偿金通常应当归还公司而不是按比例分配给股东。然而,如果不适当行为人是公司的大股东或某些股东,将从他们那儿取回的赔偿金仍归于公司,供这些大股东或股东支配、运用,即使他们间接地从他们自身的赔偿金中分享利益,则对于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是显失公平的。为此,在美
    2023-06-09
    395人看过
  • 股东派生诉讼败诉时原告股东的责任
    为确保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使派生诉讼提起权不被滥用,原告胜诉时有补偿制度,败诉时也应有赔偿制度。这有利于股东在提起诉讼时能够再三考虑,而不至于在诉因不明、事实不清、不具有正当理由等情况下盲目地提起诉讼,从而影响公司声誉,或者僵化公司与董事的关系。一般而言,败诉时原告股东的责任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公司的责任,另一方面是对被告董事等人的责任。(一)对公司的责任美国一些州的公司法规定,当法院认为派生诉讼之提起缺乏正当理由(reasonablecase)时,可在判决中命令原告股东赔偿公司因该种诉讼所遭受的损害,包括公司为进行该种诉讼而支付的诉讼代理人的费用。一些州的法律还规定,如果股东败诉,公司可以从该股东提供的诉讼费用担保中受偿。日本商法典》第268条之二第2项规定:股东在败诉的情形下,如果没有恶意,对公司不负损害赔偿的责任。《韩国商法典》第405条第2款规定:代表诉讼中如果股东败诉,
    2023-06-05
    299人看过
  • 股东代表董事可以作为原告吗
    如果该执行董事是公司股东的话,在符合条件下,是可以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的。监事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有哪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有: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首先书面要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损害公司利益的,上述股东应当书面要求董事会或者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请求: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原告只享有名义上的诉讼权,胜诉后的利益归公司所有,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因为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二、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有哪些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如下:1、股东大会的决
    2023-02-18
    335人看过
  • 股东解散诉讼诉讼原告是谁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2)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3)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公司如何申请股东解散诉讼?提起股东解散公司诉讼应当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
    2023-07-23
    462人看过
  • 有关股东代表诉讼中被告范围和诉讼时程的规定
    范围为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立法虽然没有对“他人”的范围予以明确,但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也应解释为包含在“他人”之中。因此,凡是对公司实施了不正当行为而对公司负有民事责任的人,在公司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情形下,都可以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股东代表诉讼被告范围具体是什么1、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具体如下: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侵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人。监事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等拒绝为股东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
    2023-07-03
    263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又称代位诉讼、派生诉讼);
    1、针对对象:董、监、高执行职务时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权利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3、权利:(1)书面请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以公司的名义起诉;(2)监事违法,书面请求董事会【执行董事】以公司的名义起诉;(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状告董、监、高违法。(4)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起诉。综上所述:董、监、高和他人害公司且董、监又不作为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胜诉收益归公司。一、股东直接诉讼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
    2023-03-25
    375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可以对股东提起吗
    一、股东代表诉讼可以对股东提起吗实际出资人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实际投资人也叫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相对于以股东私益权为目的的直接诉讼而言,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共益权而产生的间接诉讼,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制止损害公司的行力。但因为股东行使的是本应由公司享有的诉权,为了防止股东滥用该诉权谋取私剃,损害公司名誉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各国立法均对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加以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存在损害事实。公司应当受到损害并存在客观的损失。这种损害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操纵市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为自己确定过高的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抢夺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等。(2)必须用尽公司内部救济。股东代表诉讼是针对
    2023-03-13
    234人看过
  • 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关系分析
    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关系如下:1、原因不同;2、诉讼目的不同;3、诉讼被告不同;4、诉讼归属不同;5、不同的诉讼程序;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概念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它是与股东派生诉讼相对立的概念。所谓直接,指的是股东提起有关诉讼时以自己的名义、主张的是自己的权利、诉讼的结果也是使股东受侵害的权益得到责任人的直接弥补。公司实质上是股东借以谋求和实现经济利益的工具,股东利用公司实现财产最优配置,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商业风险,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公司由股东投资设立公司的决策一般是由实际控制公司管理权的董事和大股东作出。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现象是董事、监事、经理或大股东利用其在公司管理中的特殊地位,违背其
    2023-07-16
    495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谁负责交纳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由公司或被告交纳。当然为了防止恶意的股东滥用代表诉讼权利,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视具体情况,法院有权根据被告的申请,责令具备一定条件的原告股东为公司或被告参加诉讼的费用提供担保,一旦原告股东败诉,则公司或被告为参加该诉讼而支付的费用可以从原告提供的担保金额中获得赔偿。《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一、异地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
    2023-06-27
    17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 更多>

    #股东代表诉讼
    相关咨询
    • 股东代表诉讼时,原告必须是现任股东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28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现任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公司怠于起诉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诉讼利益归于公司。该类诉讼中,股东只是代为行使公司的诉权,因此提起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的原告必须具备公司的股东身份,以证明其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
    • 法定代表人和原告股东的诉讼代理人是谁?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股东为原告。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以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者实现这些权利为目的,按照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 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是否可以与被告之间进行诉讼和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好、日等国的普遍做法。但是部分人认为:由于原告股东对诉讼标的并无完全的处分权,基于程序公正等原因,公司应对诉讼和解享有异议权,并应设置相应的程序来保障和规范该权利的行使。为了避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功能被弱化,是民诉法中的处分原则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无统一的定论。部分人认为:允许原告股东与被告之间进行诉讼和解,有助于发挥诉讼和解制度及时解决纠纷的功能!该问题存在争议,公司不应享有单独与被告进
    • 股东派生诉讼还是股东代表诉讼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6
      股东代表诉讼不是股东派生诉讼。股东诉讼是指股东纯粹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向公司或者其他人提起的诉讼。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个人以公司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是指公司利益受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侵害,而公司拒绝或者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的法律责任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