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55:14 360 人看过

《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因此,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外,行政复议机关都应当予以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3)对国务院制定的规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4)对行政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单独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5)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除了上述情况外,对申请人依法提出的其他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都必须受理,否则就是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该法第34条,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申请相关文章
  • 行政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起诉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原告申请撤诉后法院准许撤诉的,原告无正当理由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行政诉讼中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和上诉人(二审)或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诉讼一审中,原告申请撤诉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变化,原告申请撤诉;另一种情形是被告在一审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被诉行政机关无权在第二审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2023-06-14
    148人看过
  • 超过两年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吗?
    一、超过两年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吗?超过两年时间如果没有法定条件和原因的,行政机关可以做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如果已经超出诉讼时效,也可能会丧失法院诉讼的胜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果超过该期限申请复议机关将会不予受理,从而丧失包括复议和诉讼等寻求救济的途径,因为行政诉讼提起的时间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有效期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只有在法定有效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才予受理;否则,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法律作出这样规定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促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时行使行政复议权,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二是为了保证行政效率,及时处理行政争议
    2024-01-24
    191人看过
  •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怎么办?
    一、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怎么办?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外,行政复议机关都应当予以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国务院制定的规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单独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除了上述情况外,对申请人依法提出的其他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都必须受理,否则就是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该法第34条,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
    2024-01-30
    431人看过
  • 如何处理复议机关无故不予受理的复议前置案件
    所谓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某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必须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行政复议机关先行审查,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法律、法规可以规定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规定。我国目前只有少数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前置的原因,是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事项属于行政机关法定的专属管辖权,由行政机关先行对这些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处理,可以发挥行政机关的管理优势,尽可能迅速、有效地解决行政争议,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第1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23-04-24
    433人看过
  • 对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服还可以申请吗?
    一、对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服还可以申请吗?对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不能再次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对公民的利益产生侵害,公民有多种救济手段,申请复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机关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通知给申请人。等拿到复议决定书后,当事人如果对于处罚的结果不服的还能进一步的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这里的行政争议,是指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行政争议,核心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调解制度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二)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
    2023-06-15
    322人看过
  • 被告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何处理
    原告被告如果确有不能到庭的事由,在接到人民法院的传票后,应当及早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出的不能到庭的理由正当,确实不能到庭的,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并及时将延期审理的情况通知被告。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出的理由不正当,可以决定不延期审理,并通知原告。原告接到不延期审理的通知后,应当按时出庭。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他放弃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处分了自己的民事权利,应当按照申请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提出反诉,为了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原告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是一种藐视法庭的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法庭纪律,扰乱了诉讼秩序,干扰了诉讼进程。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权威,对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原告申请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缺席怎么认定原告证据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缺席仅指当事人未到庭或者中
    2023-06-18
    323人看过
  • 本案原告变更行政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准许
    原告与第三人同住某市。二○○○年初,第三人距原告房屋东侧三米建房。原告以第三人侵害其相邻权为由向被告(市城建局)投诉,要求查处。某日,第三人正在施工时,被告执法人员接原告投诉赶到现场检查,认为第三人系违章建设,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此后,第三人未按《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执行,并继续施工完毕。经原告多次投诉,被告于二○○一年七月对原告作出了书面回复,明确被告早已许可第三人的建设申请。原告不服起诉,要求确认被告对第三人做出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行为无效并予撤销。庭审中,依据被告提供的证据查明:被告所谓已许可第三人建设项目申请的事实实际上并不存在。据此,原告请求将原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第三人的违法建设行为。对原告上述变更诉请应否准许,存在三种不同意见:一是认为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事实上是增加了新的诉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若干解释》
    2023-06-06
    179人看过
  •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错误拒不更正如何处理
    更换被申请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错误的话,行政机关应提前告知变更申请人即可。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一)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以下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
    2023-04-18
    424人看过
  • 行政复议应当由几名
    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多个申请人对同一事项进行申请的情形,这时候应该怎么样处理呢?难道把所有的申请人都纳入进行政复议程序中吗?今天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这种事情的解决办法。行政复议有多个申请人处理办法《行政复议法》第八条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主体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以下几种人:1、公民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分为三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某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无国籍人。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公民在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
    2023-02-21
    129人看过
  • 行政复议当场能处理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复议当场能处理吗关于针对由行政部门在现场即时作出之行政处分之救济措施方面,若当事人对此种处分持有异议,则其有权向具有复议权限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明确指出,凡对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裁决)决定持有不同意见者,无论是个人、社团组织或其他社会团体均可根据该法律法规向特定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
    2024-03-01
    428人看过
  • 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当前一些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设立了一些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虽说都是派出机构,但不是都有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更不是在哪个方面都有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一些市县税务局派出的税务所,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征税的职权,但对违反税收征管法的处罚有的税务所就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关于哪些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实施何种具体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
    2023-04-24
    164人看过
  • 恶意申请行政复议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一、恶意申请行政复议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关于恶意行政复议这个问题,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
    2024-02-03
    27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
    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时,接受申请,并予以立案。通常人们把行政复议机关的这一活动,称为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审查行政复议申请的内容,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何合理规定这一期限,应体现行政复议制度的效率原则,还得顾及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问题。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决定受理的不
    2023-04-24
    124人看过
  • 行政复议应当公正、公开
    公正就是指行政复议应当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复议审查机关应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对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双方当事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适用法律。所谓公开,就是指行政复议活动应当公开进行,即行政复议的依据应当是公开的,不能依据所谓内部规定或者文件来进行复议;行政复议活动本身也应当是公开的,当事人有权查阅有关的材料,当事人有权了解与复议机关的工切材料,任何人不能阻挠。
    2023-04-24
    29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四份。第三人每增加一人,申请书应增加一份请书应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2、证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3、送达回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 更多>

    #行政复议申请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如何办,有什么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处理规定。不予受理包括拒绝受理和不予答复的两种情况。本条的“上级行政机关”是指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的上一级或者以上的行政机关,而不是上级权力机关。
    • 行政复议无正当理由会怎么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有关于行政复议无正当理由会怎么处理,我做出以下回答:《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处理规定。不予受理包括拒绝受理和不予答复的两种情况。本条的“上级行政机关”是指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的上一级或者以上的行政机关,而
    • 行政复议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受理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处理规定。不予受理包括拒绝受理和不予答复的两种情况。本条的“上级行政机关”是指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的上一级或者以上的行政机关,而不是上级权力机关。
    • 行政复议申请耽误其他正当理由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2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的规定,针对某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若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是持续状态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间自该具体行政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因行政复议正当理由耽误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的规定,针对某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若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是持续状态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间自该具体行政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