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4:51:14 468 人看过

在常见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中,常会出现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情况,当三方债权债务均到期的时候,不少人希望可以进行三方的债权债务的抵消,但是如果三方债权债务的抵消的时候有一方不同意的话,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那么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一、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抵消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可见三方互负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可以进行抵消的。

二、抵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其实在现实的债权债务抵消的情况中,有时候会出现有一方的权利人可能会没有任何的利益可言,这个时候该方的权力人可能就会不认可三方抵消的问题,也就会出现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其实这种情况并不影响相关债权债务的抵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1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最新三方债务抵消协议
    三方债务抵销协议甲方:乙方:丙方:鉴于:1、甲乙双方于年月签署《合同》,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价格元,现甲方尚欠乙方元2、甲丙双方于年月签署了《合同》甲方需支付丙方合同价格为元,甲方尚欠乙方元3、乙丙双方于年签署了《合同》,丙方需支付乙方合同价格为元,丙方尚欠乙方元现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三方债务抵销达成如下一致意见:1、乙方欠甲方的债务中的元(元整),甲方欠丙方的债务中元(元整),丙方欠乙方的债务中元(元整),上述三项债务进行抵销。2、经此三方债务抵销后,乙方减少应付甲方款元(元整),甲方减少应付丙方款元(元整),丙方减少应付乙方款元(元整)。3、此次三方债务抵销不影响甲方与乙方,乙方与丙方,丙方与甲方之间的各自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的享有与承担。4、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23-04-17
    138人看过
  • 两方的债权债务抵消涉税吗?
    两方的债权债务抵消涉税的处理应当根据实际认定,一般是需要交纳相关剩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一、税务管理的内容:1、制度管理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此经济体制改革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税收体系,健全税收法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税收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功能,逐步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同时要制定和贯彻执行税收管理体制,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的权限,充分调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管理税收的积极性。2、核算和监督担负税收核算和监督的任务,是税收工作实现科
    2023-03-28
    402人看过
  • 债务追偿方式之物抵债,是否可行?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款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以物抵债。如果债务人已经将财产抵押给了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或者债权人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通过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如何起诉债务人不还债款有欠条但债务人不还款可以这样起诉:第一,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如欠条、证人、银行转账流水或收据等。第二,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借贷双方的基本信息、纠纷事由、诉讼请等内容。第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并递交所收集的证据,等待法院立案受理。第四,法院受理该案件之后,积极参加庭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
    2023-07-04
    429人看过
  • 可以用债权进行抵债吗
    在一般情况下,当债权人要转让自己的债权时,无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了。一、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需要怎样行使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二、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一、对内效力;1、债权由转让人转移给
    2023-03-28
    338人看过
  • 双方互负债务,关于债权债务如何抵消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那么债权债务相互抵消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呢?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
    2023-08-08
    54人看过
  • 如何让债权债务就可以抵消?
    债权债务可以抵销的情况:1、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
    2023-07-28
    73人看过
  • 不同合同债务抵销可以吗
    不同合同的债务相互抵销可以,只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但法律规定不能抵消的债务除外。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一、法定抵销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双方互负债务,共享债权;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类型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征相同;4、协议抵销。协议抵销是指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除。抵销是指双方互相负债,各以其债权抵消债务的履行,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二、合同终止后,哪些条款仍然有效合同终止后,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仍然有效。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023-03-23
    324人看过
  • 债务抵消与以物抵债
    债务抵消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抵消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一、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1)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销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2)对抵销债务的要求不问。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3
    2023-03-15
    70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可不可以抵消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
    2023-05-02
    447人看过
  • 债权抵销权可以抵销吗
    债务是可以抵销的。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种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类支付。如果双方相互负债的目标种类不同,允许抵消,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就难以实现。用于抵销的通常是同一种货币或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质量不同,质量高的人和质量差的人抵消,对被抵消的人不利,必须允许。如果一方或双方的债权目标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特别是在用类别物债权抵消特定物债权时,不允许。3、双方债务必须到期偿还期。抵押具有相互偿还的作用,双方债务已经到期,必须开始抵押,债务未到偿还期,债权人不能要求履行,不能用自己的债权作为抵押。否则,债务人将在期限前偿还。如果偿还期限的利益是为债务人设置的,原则上债务人必须提前偿还。此时,债务人主张用自己未偿还期限的债务抵消对
    2023-08-05
    489人看过
  • 解决债务问题的三方债权互抵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可见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话是可以相互间进行抵消的。三方债权债务转让需开收据吗
    2023-07-03
    192人看过
  • 债务人可否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
    债务人可以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但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未约定债务不能抵销的,才可以主张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一、债务人是否能够向谁主张抵消现金如果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的,则当事人可以主张抵销,如果互负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不同,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互相抵销。二、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有哪些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有:1、债务人可以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或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等情况下,向受让人主张抵销。2、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
    2023-06-25
    477人看过
  • 债务抵销是如何进行的
    一、债务抵销是如何进行的(一)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即双方须对双方拥有可抵销之债权。可供抵销之债权,是指有执行力的债权,欠缺执行力的债权不可为抵销。双方之债权须均已届清偿期。但已届清偿期的债权抛弃期限利益主动要求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抵销,应予准许。对于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可在破产清算前抵销,但所得的期限利益,应在债权中扣除。(二)须双方的债权、债务为同一性质,即同种类的给付如过当事人须为的给付种类不同,其经济目的也就不一致,抵销就难以留足当事人的需要。所以,抵销的标的须是相同的种类物或货币,最常见的就是货币之债,抵销的标的须是同种类的,但其数量可以不等。(三)须债务的性质可抵销抵销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凡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或者依其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均不得抵销,具有人身性质的金钱债务,如酬金、抚恤金、退休金等权利不能抵销。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因其性质亦不得抵销。另外
    2023-04-26
    125人看过
  • 附条件债权是否可以抵消?
    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解除条件未成就前处于生效状态,因此可以破产抵消,但由于其债权可能因解除条件成就而消灭,所以应当就债权的抵消权数额提供担保,或者按债权的抵消数额提交相应的货币进行提存,以确保其债权因解除条件成就而消灭时,破产管理人能够及时收回这部分财产,对破产债权人进行分配。在破产最终分配期限届满时,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其解除条件仍未成就的,破产抵消便产生确定性效力,债权人提供的担保或提存予以解除。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因其债权尚未生效,台湾学者间的通说认为不可以主张破产抵消。日本破产法则采取不同的态度,其第100条规定:有附停止条件债权或将来请求权的人清偿其债务时,为日后抵消,可以于其债权额限度内,请求寄存其清偿额。我国也有学者主张,可按上述方式进行间接抵消,即破产债权人请求将受动债权相当的破产财产提存,分配除斥期间届满后,停止条件成就者,破产债权人可就提存额受偿;停止条件不成就者,破产债权人不
    2023-06-08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债务可以抵销吗债务可以抵消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2
      可以。抵消的要件有以下: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a)性质上不能抵消。比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养老金、养老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割的债务。b)法律规定不得抵消。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故意侵权造成的债务,
    •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互抵是否合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2
      企业只要存在业务往来就肯定和其他结构之间会建立债务债权关系的,可债务债权不及时清偿也必然会导致公司陷入到一个恶性循环的状态当中,不过在双方都互负债务的情况下,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债务债权也能相互抵消。在我国,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互抵首先就必须要满足双方都是对方的债务人和债权人,然后不是依债性质等条件。
    • 双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是否有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8
      当事人关于主要债权债务抵消协议的要求,并根据自身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较为广泛的经验作出符合当事人利益的协议。为了确保该协议在要进行民事诉讼时,能够更好为人民法院所接纳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
    • 借条可以抵消双方的债权债务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8
      双方的债权债务能否直接抵消,应视情况而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吗,一方行使抵销权是否需要征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能视为受法律保护之合法债权,只须通知对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诉讼时效就是不让权利睡觉的制度,一方行使抵销权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但是,债权人不能要求通过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更不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只需对债务人的自愿履行表示接受即可【分歧】第一种观点,债权人只丧失胜诉权。第二种观点,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虽然导致原债务人利益的减少,即使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