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失业保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9:26:13 414 人看过

失业保险过期未申领可以同以后失业保险一起领。领取失业保险的手续:1、要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且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的就业。2、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登记证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3、除了以上条件,还需要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都有哪些特点呢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2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苏州失业保险缴费注意事项
    缴费基数的申报一、申报范围市区所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二、办理程序1.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于每年1月1日起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余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2.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须同时提供拷有申报程序文件的U盘),并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计算出月均数,并按下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月均数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
    2023-05-04
    118人看过
  • 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第一、这里的告知方式是要式的,即需以书面形式。第二、抵押人只需告知承租人即可,无需征得承租人的同意。第三、抵押合同成立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订立租赁合同,形成租赁权利义务关系,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受法律保护。卖掉已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项(一)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房主想要出卖房屋,应当告知承租人,给其合理期限足以找到其他的合适的住处或者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而不是房主已经把房子卖了,承租人还不知道情况。(二)出租人在卖出前应讯问承租人是否有购买意向。承租人可能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里分为两种情况,即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其他的购买人购买房屋不是一定的,如果出现了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等下文第二款所列情况时,承租人就不再拥有这么优先其他人的权利了。同样的,房主只要负责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即可。1、通常情况。通常情况下,出租人
    2023-07-16
    453人看过
  • 中山市失业保险转出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筹地区外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选择在统筹地区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在统筹地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提出申请异地领取,不能在领取期间提出。2、在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期间,本地失业保险待遇暂停发放,待失业保险关系及失业金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后,由户籍地按当地标准计发。
    2023-12-05
    404人看过
  • 乌鲁木齐市失业保险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2023-05-29
    340人看过
  • 克拉玛依市失业保险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2023-05-29
    111人看过
  • 个人办理失业保险的注意事项
    个人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办理失业证须知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1、身份证原件;2、户口簿原件;3、婚育证明《计生证》;4、小一寸相片2张;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三、办理程序: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四、注意
    2023-05-05
    54人看过
  • 领取失业金需要注意的事项
    失业金的领取首先由当事人到公司进行解聘报备,然后公司会向社保局递交相关材料,包括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失业人员会进行解雇之后的失业登记,最后经社保局审查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有:缴纳失业保险至少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而言,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保险金。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2023-07-08
    250人看过
  • 失信人员需要交社保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因劳动者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而丧失。法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是高消费和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的是其信贷、竞投标、开设公司等,并不限制其作为普通劳动者的权利。失信人员子女能考教师编制吗可以报考事业编制教师的,但是因为你的失信行为,有可能会影响到他的录用,毕竟现在对于个人信用这一块是管理的,比较严格的离一旦你上了征信黑名单以后之你读书就业,还有你个人的消费等等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像现在这种情况,你如果考上了事业单位,那么在政审的过程当中,他肯定会考虑到你本身有失信行为,这样有可能会影响到被录用。《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释》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
    2023-07-21
    155人看过
  • 巴彦淖尔市失业保险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2023-05-10
    74人看过
  • 办理失业保险业务需知事项有哪些
    随着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符合失业保险申领条件的人员随之增多,然而,在受理中发现有不少用人单位和个人对失业保险不够重视或缺乏了解,导致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过程中出现材料不规范、不完整,超过规定期限登记等种种情况发生,给失业人员造成了不必要麻烦和损失。为此提醒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及时将缴费人数落实到人。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应在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及时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三楼办事大厅(明招路1385号)社保处3、4号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将参保人员落实到位,并注意分清参保人员的户籍性质(农业或非农业)。二是提供的资料要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与参保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及时为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并为职工提供内容记录完整的《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手册》(特指2011年1月1日前参保的职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城镇人员的失业登记证明书,告知其按规定享受失
    2023-05-05
    201人看过
  • 国外运输保险要注意到事项
    导读:保险在运输行业已经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特别是远洋运输,更是运输合同中的关键。进出口事业的发展也促使了进出口保险也都繁荣。但是国内保险与国际保险之间的差别是特别大的,不管从哪方面都比国内保险要求严格。国内外运输保险差别大与进口合同相比,CIF、CIP等条款由于能免去买方对进口设备的运输安排和支付运保费等方面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越来越多的国内代理商及国内用户已开始采用这些条款签订进口合同。但由于这些条款并非十全十美,更由于各设备出口商所在的地域不同,各国的习惯做法和对INCOTERMS(国际及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理解的不同,因此进口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也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以运输索赔为例,向国内保险公司提赔与向国外保险公司按国际惯例进行索赔,从程序上和手续上以及索赔的时效上都有很大的不同。使用CIF、CIP条款签订的合同,由于是由卖方代买主在国外按合同条款的有关险别规定办理货运保险,因此当
    2023-06-09
    231人看过
  • 镇江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及时调整我市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据了解,从今年11月1日起,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从每人每月1230元,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从每人每月102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50元,改变了之前市区和辖市发放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失业保险金缴费截至时间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含11月)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仍按原标准执行。注意事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2023-05-30
    371人看过
  • 保险犹豫期内退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犹豫期的时间,如超过犹豫期退保则产生较高的解约成本;保险犹豫期退保除收取小额工本费用外,保险公司不得收取投保人的其他任何费用,但投保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用。在犹豫期内退保尽量提前向保险公司预约,并需准备相应的资料,如缴纳保费的银行账户、身份证件、保险单、首期缴费的发票等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2024-04-13
    183人看过
  • 商业合同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需要注意?
    商业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以下四点:1、合同签订前审查对方基本情况;2、审查对方是否有签订合同的资格;3、调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如有问题可要求其提供担保,以此减少风险;4、合同中需包含的主要条款齐全,如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标的、合同期限、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商业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商业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也可以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2023-07-08
    19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按照哪些程序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须注意哪些事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其失业前所在的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应当注明失业人员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原因等内容,并告知失业人员是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经办机构提出申领申请等。 (二)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15日内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三)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 成都社保卡挂失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5
      1、电话挂失。 2、网上挂失,登陆成都社保网进行网上预挂失。 3、挂失成功后,社保个人账户将被冻结72小时,参保人员只需在规定时间带上身份证件前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补办社保卡。 4、挂失人必须在72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到卡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补卡操作。若过期不进行补卡办理,被挂失的卡将自动恢复可使用状态。
    • 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
    • 济南市失业保险有什么注意事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
    •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3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如下: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4、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