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提出再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08:10:33 386 人看过

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再审,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8月5日法(经)复(1990)10号批复和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1993年1月20日法经(1993)14号复函的精神分别处理:

一、不存在再审问题

(1)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申诉;

(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又在裁定前表示接受受诉,视为自动放弃异议,案件审理后再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不存在申诉问题。

(3)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申诉后,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二、存在再审问题

(1)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权是有错误,但判决是正确的,应当不再再审,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如果经审查,认为裁定和判决均有错误,经过再审和提审,撤销原判决和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当下级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且发生法律效力而对案件尚未作出判决之前,上级法院如果发现该管辖权异议的终审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即以职权裁定撤销该错误裁定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同时《规定》新增了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处理,即法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对管辖错误的案件提起再审。见法条如下:

1、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庭审理。

2、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违反海事案件专门管辖确需纠正的,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依职权移送管辖裁定能否再审?
    依职权移送管辖裁定不能再审,程序的公正性应表现在给双方当事人于同等的机会,提出管辖权异议以及对此裁定提出上诉的权利诉讼双方都拥有,那么程序就符合公正的要求。对管辖权异议裁定就是如此,它由法院依职权审查后作出,不经当事人辩论而为之,与那些经过辩论而后作出的有关实体事项的判决当然不同,它更尊重的是法院的权威,因此即使是法院本身或者检察院认为应当再审也是不合适的。一、法院处理管辖权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
    2023-06-21
    487人看过
  • 对仲裁管辖提出异议的规定
    依照通常的仲裁法理论,仲裁庭的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并受国家法院和立法的影响。在合意仲裁中,仲裁庭的权力和能力来自当事人的协议;事实上除此之外不能来自其他来源。而国家立法及国家法院一般从消极的角度限制仲裁庭管辖权,例如对劳动争议的限制。因此,仲裁庭有义务谨慎遵守当事人的授权范围,而不应当超越当事人的授权;同时仲裁庭也应注意不应当违反能够影响裁决效力与执行的国家立法和法院的一般观点。因此管辖权异议指的就是当事人对仲裁庭超越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的授权以及国家立法授权范围进行仲裁所提出的异议。一、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金额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收取受理费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但是如果仲裁申请人需要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代理,则需要自行支付律师费。一、劳动仲裁需要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3、
    2023-03-06
    337人看过
  •  在管辖移送审结前,能否对决定提出异议?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提出重新认定申请。如果在移送管辖完成之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可以被受理。但如果移送管辖已完成,则不能再提出异议。因此,当事人应在案件移送之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在将案件移送审查之前,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所以在移送管辖完成之前是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的,如果移送管辖已完成的,则不能再提异议。 管 辖 移 送 完 成 前 可 以 提 管 辖 权 异 议 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处理。但是,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仍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因此,在管辖移送
    2023-09-02
    429人看过
  •  上诉能否挑战管辖权异议裁定?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时,可以提出上诉。同样,对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时,也可以提出上诉。法院应按照法律程序对当事人上诉进行处理,做出最终裁定。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他们可以提出上诉。同样,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也可以提出上诉。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此类案件发生时,法院应按照法律程序对于当事人的上诉依法进行处理,从而做出最终裁定。 素 材 : 管 辖 权 异 议 裁 定 能 否 上 诉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因此,素材中的问题可以得出答案:素材中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然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如果在上诉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则在上诉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的,为受理。因此,素材中的问题的答
    2023-09-05
    289人看过
  • 提出管辖权异议属于一审吗
    提出管辖权异议只属于一审的,在二审、重审、再审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只能选择和应诉的法院,不能选择上诉法院、重审法院、再审法院虽然第二审程序中也有一个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问题,但从立法本意看,当事人在第二程序,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一审没有提出,就放弃了这种权利,已进入实体审理。一审实体都审理完毕,在第二审程序中又提出管辖权异议,岂不是没完没了,拖延审判时间,造成更大浪费。一、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2023-02-25
    241人看过
  • 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吗?
    一、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吗?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
    2024-01-17
    155人看过
  • 法院二审能否提交管辖权异议协议书
    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异议,但如果因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为例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应当审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驳回裁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应当申诉答辩的,视为被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审还可以提交证据吗二审还可以提交证据,但对新的证据有如下要求: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2023-08-08
    199人看过
  • 公司提出了管辖异议,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多久
    一、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间提出?以什么方式提出?被告超过答辩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如何处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而至于是否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本人认为不需要,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
    2023-03-03
    122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是怎样的?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2、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原先确定的证据交换、开庭等程序要停止。3、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等待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生效。4、根据生效裁定所确定的管辖,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二、管辖权主体(一)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多数观点认为只有被告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其理由有:(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
    2023-06-03
    101人看过
  • 再审管辖权异议裁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管辖权异议裁定再审应当注意的问题:一、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民事再审案件的再审审查:(一)管辖错误和管辖权异议;(二)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再审审查要点。二、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案件再审审查中的审查原则。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状范文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状上诉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上诉人:天津市____________人民政府,住所天津市____________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裁定撤销河西区人民法院(2012)西行初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天津市
    2023-07-07
    425人看过
  • 你能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决提出上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不应诉答辩的,视为被诉讼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除违反甲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外,当事人不服当地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05-07
    421人看过
  • 答辩中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答辩中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不可以,管辖权异议应该是在提交答辩状的时候提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而对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具体情况如下: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
    2024-01-10
    73人看过
  • 二审管辖权异议能裁定驳回起诉吗
    二审管辖权异议能不能裁定驳回起诉二审的被告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时,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如果法院审理后异议成立的,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但不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06-13
    488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条件有哪些,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吗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条件有,需要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的时候。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同时只能由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进行上诉。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条件有哪些管辖权异议提出有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吗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进行上诉。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此类案件发生时,法院应按照法律程序对于当事人的上诉依法进行处理,从而做出最终裁定。三、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寄给谁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上诉状需要寄给原审人民法院。法律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
    2023-07-01
    3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管辖权异议再审裁定书怎么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改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再审的规定。 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起草过程中就存有争议。考虑到管辖权异议的救济已经通过一审程序及二审程序来保障,从程序稳定性讲,允许对该类裁定申请再审将严重拖延诉讼,且实体判决错误的,可以通
    • 民事诉讼法发回重审管辖权异议,当事人能否再行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云洲商厦有限公司与韩凤彬、上海广播电视台、大连鸿雁大药房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再审案〔(2013)民再申字第27号〕裁判摘要: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能否再行提出管辖权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此并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但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发回重审的案件管辖权已经确定,当事人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华建电子有
    • 管辖权异议已经二审裁定,新追加的当事人可否重新提出管辖权异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
      该诉的管辖权已经二审裁定,如新追加的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由于这种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应区分两种不同情况。如系原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告,则法院应予以许可,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其中任何一人的行为在实体审理过程中,法院告知该诉管辖权已经确定即可,谈不上经全体承认的问题,可以对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先进
    • 什么时候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哪些人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
    • 一审当事人未参加庭审再审提出管辖权异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1、2007年《民诉法》第179条将“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作为再审的事由之一,但是最新的2012年《民诉法》修订以后,第200条将原“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的再审事由删除,所以,就法律规定而言,就管辖错误提起再审,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2、另外,最新的2012年《民诉法》第127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在一审应诉答辩期间未提出管辖异议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