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委托人的终止权如何行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1:50:37 291 人看过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一、具体情况

(1)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

(2)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数人的情况下,数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其解除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人?这应区分不同情况判断:若委托事务依其性质是不可分割的,那么部分人的解除对其他人也应有效。在委托事务可分割执行的场合,各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行为独立地发生效力,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不受影响。

(3)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是否可由双方当事人通过特别约定加以限制或者排除?虽无明文规定,通常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对此应做肯定的回答。不过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到第五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权利仍然存在。此外,若在委托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发生当初未曾料到的情事变更,使得对任意解除权的限制或排除条款显失公平的,这样的约定是可撤销的。在委托事务已经处理完毕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再行使解除权。

(4)当事人一方在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形下终止委托合同时,应对因此而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是指不可归责于解除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即只要解除合同一方对合同的解除没有过错,那么他就不对对方当事人的损失负责,而无论合同的解除是否应归咎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或外在的不可抗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委托书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吗
    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如果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一、委托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况:1、委托人违反支付费用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提前支付必要费用的,委托人应当偿还费用及其利息。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委托人违反支付报酬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合同有偿,受托人完成受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因不能归责于受托人的原因,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无法完成的,委托人也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二、委托合
    2023-03-09
    426人看过
  • 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还要做什么
    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委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2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2023-04-26
    206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终止啥时有效
    一、委托合同解除(一)双方的任意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二、合同终止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一)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
    2023-03-23
    444人看过
  • 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吗,委托合同受托人的义务
    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是需要经过委托人的同意即可,受托人的义务包括了办理委托事物的义务、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报告的义务、转移利益的义务、转移权利的义务这五种责任。一、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吗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的,前提是需要经过委托人同意的话可以转委托。《民法典》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二、委托合同受托人的义务委托合同受托人的义务: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
    2023-06-04
    141人看过
  • 委托合同终止后如何处理相关事宜?
    委托合同终止包含的后果:1、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但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2、委托人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合同终止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担委托事务;3、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合同终止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在委托人善后处理前采取必要措施。在什么情形下委托合同终止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
    2023-07-05
    252人看过
  • 转委托委托合同的责任是如何的
    转委托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其中,接受转委托的人叫做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相应地,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并向其转授代理权的权利称为复任权。从各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总体讲,称做复代理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责任。委托所得收益,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转委托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又称“复代理”。受转托人称为“复代理人”。
    2023-05-31
    371人看过
  • 委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终止确认
    财政部于2005年1月颁布了《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核算办法》的出台对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提出了统一的要求和规范,结束了信托投资公司在进行信托业务核算时各自为政的状况。《核算办法》提出了对信托财产进行终止确认的概念,其具体含义是指将信托财产从其账上和资产负债表内转出。终止确认主要是针对信托关系三方当事人之一-委托人的会计核算而言,即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应视信托财产所有权上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实质性转移,判断信托财产是否应终止确认。根据这一原则,《核算办法》规定,委托人同为受益人且为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不应终止确认信托财产,仍应将其保留在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内。同时根据《核算办法》的规定,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由委托人在原资产对应的会计科目下增设信托财产明细科目,并对该信托财产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在具体操作中,如果信托财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财产权等形态的资产,即信托
    2023-04-24
    367人看过
  • 委托合同终止对双方权益的影响
    委托合同终止的效力:1、因终止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除非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2、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导致委托合同终止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担委托事务之前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合同终止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在委托人善后处理前采取必要措施。分期付款的保单,合同终止的如何恢复效力根据我国《保险法》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续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投保人若要恢复合同效力,需与保险人协商达成协议并补交保费后,合同恢复效力。如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止后效力恢复前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是可以
    2023-07-11
    141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特征:,委托合同的委托范围
    一、委托合同的特征委托合同的特征包括:1.标的是劳务,属于服务性。2.诺成性合同。3.有偿和无偿合同均有。4.非要式合同。5.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事务可以是与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也可以是与非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可以是法律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事务。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处理的事务不能委托。不能委托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二、委托合同的委托范围委托合同的委托范围是广泛的,适用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这种情形在实际生活中比比皆是。委托人也可以通过委托合同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具有较强人身性质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不在此内。三、委托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条款。2.委托处置的事务。3.双
    2023-05-03
    326人看过
  • 委托卖房又单方终止合同
    因为委托一家中介公司卖房,后又单方提出终止合同,著名歌唱演员郭兰英被诉上了法庭。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已经受理这起二手房买卖纠纷案。原告房屋经纪公司请求法院判令郭兰英继续履行合同。原告北京天宏东达房地产经纪公司在起诉书中说,2004年11月28日,郭兰英委托其代理人和天宏东达公司签订代理出售房屋协议。2004年12月15日,天宏经纪公司通过努力找到一位打算购买此房的客户,但是当天宏公司按照协议约定,请郭兰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郭兰英的代理人却以需补交住房面积超标款15万元为由,要求终止合同。由于郭兰英不能及时履行委托售房协议,造成天宏经纪公司不得不双倍返还买主定金2.2万元,并支付1万元赔偿金。天宏公司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虽然他们向法院起诉了郭兰英老师,但是他们只是希望通过这种手段促使郭兰英老师继续履行协议,而不希望由此给郭老师造成什么负面影响。目前法院还没有收到被告方的答辩意见。
    2023-06-09
    215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下,委托人有任何解除合同的权利吗
    委托合同可以任意解除。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1.在无偿的委托合同场合,信任构成合同的基础,一旦这种基础丧失,赋予当事人任意解除权,无可厚非。2.在有偿的委托合同场合,应当对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进行限制。根据人民法院的判例有偿委托合同场合,应允许当事人排除适用任意解除权,委托代理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主要系以无偿性为基础,故在有偿委托合同情形下,应允许当事人约定对此排除适用。律师补充:(1)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2)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3)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4)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
    2023-05-06
    396人看过
  •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法院可以不让签委托合同吗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如下:1、因终止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外,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受托人在接手委托事务前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不可抗力终止委托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简述委托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六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2023-08-07
    81人看过
  • 行纪人应如何行使委托物的拍卖权
    1、首先取得行纪货物占有权或行使留置权,否则不得拍卖行纪货物;2、必须给委托人留有履行债务的期限,此期不得少于两个月;3、拍卖留置物不得弄虚作假、侵害委托人的利益;4、拍卖行纪货物后,行纪人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一、民法典中行纪合同的规定有哪些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
    2023-02-04
    88人看过
  • 委托物的拍卖权:行纪人应如何行使?
    1、首先取得行纪货物占有权或行使留置权,否则不得拍卖行纪货物;2、必须给委托人留有履行债务的期限,此期不得少于两个月;3、拍卖留置物不得弄虚作假、侵害委托人的利益;4、拍卖行纪货物后,行纪人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1)委托人的权利1)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2)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7-05
    28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死亡的情况下委托合同终止的委托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要分情况对待,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但如果当事人另行约定即使有死亡委托关系仍不消灭,可以依照此约定继续接受委托。还有一种不因委托人死亡而终止的情况是,如果委托合同的终止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合同不能终止,受托人还应当负有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例如委托人死亡,委托人的继承人有时因远在外国,一时不能赶回来,如果受托人不继续处理其事务,势必使
    • 委托人死后委托合同能终止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要分情况对待,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但如果当事人另行约定即使有死亡委托关系仍不消灭,可以依照此约定继续接受委托。还有一种不因委托人死亡而终止的情况是,如果委托合同的终止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合同不能终止,受托人还应当负有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例如委托人死亡,委托人的继承人有时因远在外国,一时不能赶回来,如果受托人不继续处理其事务,势必使
    • 委托人终止委托合同都有哪些方法终止的啊?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可不负赔偿责任,但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
    • 如何终止委托加工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委托合同的第三人与受托人间如何行使权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2
      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第三人与受托人故意串通,以合法的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损害托人利益的,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第三人与受托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