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备阶段需要与员工签订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21:12:43 304 人看过

公司筹备阶段是否需要与员工签订合同,这个有公司决策者觉得,公司正在筹建中,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筹备中的公司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发起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由于公司营业执照尚未拿到,公章也没有,因此不需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但员工应该注意,一旦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就应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公章,作为对这次雇佣行为的追认,从而使发起人的个人行为成为公司的法人行为。筹备中的公司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是法人主体,其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筹备中的公司雇佣员工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利用母公司名义招用员工,员工与母公司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其薪资福利也都由母公司发放,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就是帮助母公司建立一个子公司,如果子公司成立后需要这名员工直接为子公司服务,只要对劳动合同的主体作一下变更就可以了。另一种按照公司法的理论,筹备中公司的责任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承担,一旦公司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成功设立,这些雇员就自然成为公司成立后的第一批雇员;但若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该对筹备过程中的一切债务负责。由此我们认为,筹备中的公司不是用人单位,发起人才是用人主体。因此,发起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雇佣员工并形成雇佣关系。一旦公司成立,则发起人雇佣员工的行为也就被视为是公司雇佣员工的行为。员工成为公司的雇员。反之,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则发起人仍须对员工负责,承担一切用工责任。

一、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是什么吗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

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

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二、法人不签字公章有效吗

法人不签字公章无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协商达成一致,经共同签名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公司合同失效,员工需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公司注销后劳动合同终止。公司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注销公司签的合同有用吗注销公司签的合同有用。公司注销后合同有效,只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可能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
    2023-07-05
    411人看过
  • 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个人与公司依法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签订有效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更改抚养权协议是怎样的合同是否有效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有效要件: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只有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
    2023-02-04
    496人看过
  • 筹备期合同如何签订
    筹备中的公司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附加条款要看清,当面签字,盖章不可少,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等等。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一、合同订立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吗(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
    2023-02-10
    180人看过
  • 公司没车签订用车合同需要备案吗
    公司没车签订用车合同是不需要备案的,备案车就是办理过《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的车辆。也就是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以及车辆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备案吗物业管理公司是需要备案到房管所的。新建物业出售前,由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提交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回执。旧城区、城中村等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确定后15日内到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办理备案。
    2023-08-11
    202人看过
  • 市政施工企业合同签订阶段的纳税筹划方法是什么
    市政企业,大多承担着为居民提供公用产品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任,而此类任务以大型施工工程居多。一般来说,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因而市政企业的财务风险普遍较高,资金压力大,从具体情况上讲,在施工企业创造价值的动态过程中存在着广阔的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因此,市政企业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用合法的方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笔者尝试从一整套工程项目案例角度,分析市政企业在签订合同阶段,施工经营阶段到工程结算阶段的一些纳税筹划方法。一、合同签订阶段的纳税筹划方法(一)合同签订类型的纳税差异合同签订类型的不同对企业的营业税税负也会造成不同影响。在工程施工中,某项工程的土石方工程需要拥有大型挖掘机、装卸机的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企业A下属一家子公司B机械租赁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所以此项土方工程由B承接。合同约定租赁台班费总价200万元。因为施工企业A与租赁公司B签订的是分包合同而不是租赁合同
    2023-12-15
    242人看过
  • 员工由分公司变为子公司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一、员工由分公司变为子公司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员工调岗,重新订立或新增补充条款从法律效力上看都是一样的,但有的地方的劳动人事部门,可能会要求重新订立合同,但通常而言,劳动合同中一般会授权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员工岗位,只要是没有超出劳动合同的约定,就无需另订合同或补充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故一般情况下的岗位变更应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2023-05-02
    379人看过
  •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需要总公司重新签订吗
    一、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需要总公司重新签订吗与你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劳动合同即可,不需要与总公司重新签订。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准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二、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
    2023-04-18
    451人看过
  • 分公司与员工签劳动合同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吗?
    分公司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不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分公司虽然没有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一、分公司合同主体适格被告吗是否适格被告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依法成立,并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被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分公司,不能单独作为被告,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
    2023-04-11
    399人看过
  • 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吗?
    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分公司是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子公司承担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因此母公司的债权债务独立于子公司。但分公司属于总公
    2023-03-15
    177人看过
  • 公司筹备期与员工构成劳动关系吗?
    律师解答:一般构成。一般来说公司筹备期与员工是构成劳动关系的,具体如下:1、发起人是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成立;2、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属于雇佣关系。3、另外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该用人单位应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公司,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具有用工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4-04-18
    378人看过
  • 公司与员工签订三年合同,员工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主动辞职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不过如果是是要提供专项培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是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签订合同后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如果违约后不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提前走要赔钱吗?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如果因为提前走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如果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不需要赔偿。一般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或者与公司协商一致才能离职。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
    2023-07-03
    86人看过
  • 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签订劳务合同吗
    建议辞退,以免不必要的麻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面对以上的规定,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为了避免二倍工资的处罚,都能自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目前在广东省内却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员工入职后,以各种理由,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这种情况有两个特点:一是多出现于对员工要求不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集中、批量发生,即在一个公司同时入职的数个员工的身上同时发生。我们暂且称之为“骗赔”行为。遭遇到“骗赔”的公司,往往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且还会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的进行,如影响正常生产进度,员工稳定性降低,生产士气受到影响等等。通过很多案例可以看出,骗赔现象的出现,部分员工本身明显存在着恶意。法律法规固然要遵守,员工的权益固
    2023-02-17
    220人看过
  • 监事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合同
    一、监事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合同如果公司小的话,是可以不设监事的,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大规模的公司,就没有设立监事的必要,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样需要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二、监事能对外签合同吗一般只要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都要签。1、规范和调整的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2、主体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
    2023-05-03
    363人看过
  • 公司签订合同能辞退员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签订合同时,总公司合同能授权分公司执行吗?可以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个人认为分公司履行合同,在法律意义上讲就是公司履行合同,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
    2023-08-16
    28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公司筹备阶段签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1、公司筹备阶段签订合同行为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1]的效力与责任分析对于发起人、董事、经理等人以自己名义在公司筹建阶段订立的合同,各国法上均无规定和探讨。 2、但从合同法原理看,当合同主体(发起人、董事、经理等筹建行为人)资格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法时,合同自然有效,公司筹建行为人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对合同负责。且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公司成立后也并不当然受合同拘束并对合同负责,即便
    • 公司筹建阶段签订合同效力解释是怎么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0
      如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都在协议上签字(企业方需要加盖企业公章)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
    • 公司员工合同的订立阶段包括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3
      根据规定合同的订立阶段包括:第一,议定。 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合约意向,经协商一致,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应订立书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履行在先,签订合同在后的情况发生。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领导人书面同意。 第二,审批。 经办公司(部门)起草经办人签字---法律部门初审定稿签字---相关技术部门审批签字(无技术条款直接进入下一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 公司设立筹备阶段与所雇佣的人员的关系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3
      双方关系为雇佣关系、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1、公司成立的,所雇佣的人员在设立筹备阶段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因故未能成立的,按照以上第三条处理,即: 1、被雇佣人员可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劳务费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劳务费等承担责任后,可请求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对分担责任没有约定
    • 酒店筹备阶段,与新员工签订一年期限的,是否可以约定三个月的期?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