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非因工患病或受伤时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15:20 153 人看过

企业员工非因工患病或受伤时享有哪些权利?非因工患病或受伤的员工有权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和医疗待遇。病假工资

在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治疗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在这方面,当地的做法是不确定的,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当地标准。只要它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它就是合法的。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适用《劳动法意见》的规定。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只能选择,不能同时使用,即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但是,无论哪种待遇适用,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3。医疗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因此,员工非因工患病或受伤后,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应急救援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即可要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但是,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医疗费用由单位依法承担。

I.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期,其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按其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和工作年限计算,给予三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如果实际工作年限少于十年,则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少于五年,即三个月;六个月超过五年

2。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五年,即六个月;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九个月;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十二个月;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为18个月;超过二十年的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为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假计算;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假计算;9个月按15个月内累计病假计算;12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假计算;1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假计算;24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假计算。特殊疾病的医疗期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如果一些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无法康复,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III。如果员工生病或非因工负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员计划报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四)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导致在裁减人员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1)与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录用的,应当通知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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