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优先效力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8:15:48 384 人看过

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情况,具体如下:

1、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原因,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面的某些物权具有优先于发生在前面的某些物权的效力,前者如征收土地增值税,优先于所有债权和抵押权;

2、买卖不破租赁,即承租人的租赁权先于后设定的物权,换句话说,承租人的租赁权优先于受让人的租赁物所有权。

根据相关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也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主要含义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冲突的权利并存时,效力强的权利排斥效力弱的权利的实现。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方面:

(1)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2)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即物权相互间也有优先效力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增值税相关文章
  • 试述物权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分为两种:一是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二是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判断以成立在先,权利在先为原则,以定限物权优于所有权,法定物权优于约定物权为例外.如:买卖土地,B和A9.1登记成立地上权,B和C在10.1抵押登记成立抵押权,处理方法是地上权优先,地上权期满后再实现抵押权.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并存债权和物权时,无论物权在债权止前或之后成立,都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包括所有权的优先性,用益物权的优先性,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但是物权优先于债权有个例外,那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相当于把租赁权物权化.EG:A和B之间有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A把房子卖给了C,虽然物权转移了,但是B和C之间租赁合同仍成立.第一个:比如一辆车在被抵押之后,又送进修理部修理,结果车主没钱还抵押的债务、又没钱付修理费,那么债主和修理店老板都要求车主还钱,你说就一辆
    2023-06-08
    241人看过
  • 公证遗嘱是否还具有优先效力
    公证遗嘱的效力不是优先的。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民法典没有确立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避免赋予公证遗嘱过于绝对的优先效力,切实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给予行动不便的立遗嘱人更多选择,给立遗嘱人的自由意思以最大尊重的立法表示,避免从形式或客观限制条件上影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一、遗嘱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立遗嘱人若想使其所立之遗嘱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023-06-24
    423人看过
  • 物权之间的优先权效力
    物权优先效力是指根据物权效力的强弱,将效力强的物权排除在效力弱的物权之前,或排除效力弱的物权的存在,或在效力弱的物权之前实现的物权。物权优先效力是根据物权成立的时间确定物权效力的差异。一般来说,先设立的产权的效力先于后设立的产权,即先设立的产权效力强于后设立的产权效力。例如,a首先在自己的土地上为B设置通行地役权,然后在同一地役权上为C设置取水地役权。由于行使了取水地役权,C也可以通过地役权。但由于乙方的地役权优先于丙方,丙方只能使用该地役权,不得妨碍乙方地役权的行使。物权效力的强弱取决于物权成立的时间。从本质上讲,是对既有物和已得物控制权的保护。任何一种物权作为对标的物的直接控制,都决定了物权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对标的物的控制范围。任何人都必须尊重产权人的控制范围,不得侵入控制范围,干涉产权人行使权利。这还包括,同一标的物上后来设立的财产权,只有在不侵犯和干扰先设立的财产权控制范围的条
    2023-05-08
    330人看过
  • 普遍优惠制
    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或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提供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制度。针对发达国家设置的关税壁垒,77国集团在1964年的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上要求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以普遍优惠待遇,1968年第M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通过了建立普遍优惠制的决议;1970年第25届联合国大会采纳该决议并确定了18个发达国为给惠国,期限为10年,各给惠国自行制定普惠制计划;1971年7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首先实施普惠制计划;1976年5月第四届贸易与发展会议通过决议,要求改善和加强普惠制,经协商,发达国家同意将原订于1980年到期的普惠制再延长10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东京回合通过的授权条款为普惠制的长期实施提供了法律保证。现已进入第三个10年。普惠制有三个基本原则:(1)普遍性。指所有的发达国家应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
    2023-06-07
    235人看过
  • 物权与债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优先于债权。债务人财产上有一种有限的物权,在清偿或者受偿时优先于一般债权。有限物权按控制标的物的标准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用益物权中,当用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用益物权优先于债权。就担保物权而言,当担保物权与债权并存,债权未清偿时,担保物权持有人可以申请拍卖担保物,实现担保物权。无论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足以清偿债务,拍卖标的物上担保物权人取得的价款优先于一般债权。一、诉讼保全的财产他人是否可参与执行分配诉讼保全的财产其他债权人可以参与执行分配,如果财产有担保物权的,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没有担保物权的,按保全顺序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
    2023-03-12
    61人看过
  • 物权债权哪个效力优先
    一、物权债权哪个效力优先物权债权,物权效力优先,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二、物权的性质有哪些物权的性质如下: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1)物权是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直接支配性);(2)物权的标的物原则上限于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3.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绝对性权利(绝对性、对世性);4.物权是权利人排他性的享受特定物的利益的权利(独占性或排他性);5.物权是一种不可侵性的权利,是侵权行为的客体;6.追及性,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具有排他性。三、权利质权是物权还是债权权利质权是物权不是债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
    2023-04-30
    8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 更多>

    #土地增值税
    相关咨询
    • 物权效力的优先效力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30
      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物权的优先权效力,是指在同一物之上同时设定有物权和债权时,在权利实现过程中物权优先于债权,同一物之上存有相容的数个物权时,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先设立的物权优于后设立的物权。物权的优先效力问题,学界历来存有争议。以史尚宽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物权的优先效力仅指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而不包含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还有学者指出,物权之间存在优先性的观点在逻辑上也不成立,因为某一物权对另一物
    • 物权优先效力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物权优先效力情形 物权的优先效力,也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主要含义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冲突的权利并存时,效力强的权利排斥效力弱的权利的实现。这种效力的强弱既体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也体现在物权与物权之间。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方面: (1)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2)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即物权相互间也有优先效力的问题。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
    • 抵押权对债权是否具有优先性?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27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抵押权属于物权,具有优先性。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因此,在抵押权与普通债权相冲突时,抵押权优先于债权实现。
    • 什么是物权的优先效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8
      物权的优先效力,也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主要含义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冲突的权利并存时,效力强的权利排斥效力弱的权利的实现。这种效力的强弱既体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也体现在物权与物权之间。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方面: (1)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2)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即物权相互间也有优先效力的问题。
    • 物权是对物权的优先效力还是权利?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30
      同一标的物上并存数个物权时,物权对物权的优先效力按照下列规则确定: ①首先,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物权之间的优先性。 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适用“先来后到”规则(“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对于心事主体,在与其他的公司或者是组织机构,亦或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时,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