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工伤与下班时间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5 18:10:07 370 人看过

工伤与下班时间长短无关,但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鉴定程序包括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随机抽取专家组进行鉴定、作出鉴定结论和送达结果等步骤。

工伤与下班时间长短无关,且受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只有当职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

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确认职工在工作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确定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定申请进行审查和核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职工的基本信息、受伤时间、受伤部位或者导致残疾的原因、医疗救治信息等。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工伤预防设施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进行医疗救治,并作出医疗诊断。必要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医疗救治证明。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工作,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工作,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工伤与责任:关于上班途中中风的探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班期间中风的,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但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就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单位工伤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职工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1、职工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如果经鉴定,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属于工伤;如果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请求有关责任人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2023-07-17
    481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劳动关系:探讨非劳动关系工伤的认定问题
    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将经营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承包这些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招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个人挂靠其他单位进行经营,其聘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被挂靠的单位要求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但也有例外情况:1.用人单位将经营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承包这些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招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工伤受害者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2、个人挂靠其他单位进行经营,其聘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被挂靠的单位要求工伤赔偿。 素 材 核 心 : 工 伤 赔 偿 范 围 有 哪 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根据该条例,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残疾赔偿金、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辅助
    2023-09-05
    83人看过
  • 用工单位与派遣工工伤责任关系探讨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而开办的新的劳务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实行劳务派遣,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劳务派遣工工伤谁负责劳务派遣工在工作中受伤,应该怎么办呢是找劳务派遣公司还是找用工单位呢由劳务派遣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而是涉及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受派遣劳动者三方,包含派遣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派遣合同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对劳务派遣公
    2023-07-06
    277人看过
  • 劳务关系工伤认定探讨
    劳务关系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是存在的,当劳务关系职工发生工伤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劳务关系的构成要件1、劳务关系,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其包含了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劳动的客体,以及双方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确立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这是劳务关系中的内容部分。以上就构成了劳务关系的基本要件。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023-07-11
    335人看过
  • 民事赔偿与工伤待遇的权属关系探讨
    享受工伤待遇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伤费用;根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要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在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国家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不影响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但各项工伤赔偿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但是工伤造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赔偿项目也不一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
    2023-07-09
    467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与犯罪之间的关系探讨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属于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台湾债务纠纷到南京打官司法院解决债务纠纷债务纠纷案台湾债务纠纷到南京打官司法院解决债务纠纷两家台湾公司在台湾因投资发生债务纠纷,双方在签订《调解书》后,债务人却一直没有履行,且玩起了失踪。债权人经多方寻找,终于发现债务人在南京也有投资。为此,债权人向我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债务。近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1999年6月,台北市大越联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森普建设股份有
    2023-07-06
    461人看过
  • 探讨违章停车与保费之间的关系
    没有影响。只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才会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对方违章停车我撞到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通常来说,标准主要有两点:第一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第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上述两点可以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进行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
    2023-07-10
    139人看过
  • 皮外伤与交通事故关系探讨
    这个看具体伤到哪个部位,如果头皮挫裂伤或者其余肢体等部位皮外伤,伤情不是很严重的,应该不会定残,能得到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如果因此住院了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那如果伤到面部,产生面部疤痕,可能会达到伤残,至于伤残级别具体需要看疤痕的长度。达到伤残级别了,能赔偿的项目除前述以外,还会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怎样预防交通事故】预防交通事故浅谈预防交通事故的奥妙【怎样预防交通事故】预防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归根到底是人、车、路、环境四个方面的因素失去平衡所造成。一般情况下汽车驾驶员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据有关资料统计,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有直接责任的约占70%,而行人和乘车人的责任只占20%。那么,驾驶员应该怎样预防交通事故呢(1)超速行驶及高速行驶极易破坏汽车的操纵稳定性,延长制动距离,扩大汽车的制动非安全区;高速行驶,汽车转弯时易发生横
    2023-07-07
    492人看过
  •  工龄与职工年休假的关系:探讨与分析
    该段内容讲述了工龄和职工年休假的规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者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而具体办法则由国务院规定。此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对职工年休假的具体天数进行了规定,如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10天等。工龄和职工年休假的规定:若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则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等等。 工 龄 与 年 休 假 的 关 系 : 连 续 工 作 年 限 与 年 假 天 数 的 规 定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龄与年休假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连续工作年限与年假天数的规定上。连续工作年限是指员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且自上个月起至本次不满1年的不满6个月期间,累计工作满90个自然日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
    2023-09-09
    60人看过
  •  工资与劳务终止的关系:探讨与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或者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而终止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赔偿。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或者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而终止的,需要赔偿。2. 用人单位破产或关闭,劳动者能获得赔偿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当用人单位破产或关闭时,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或者终止情形
    2023-08-19
    225人看过
  • 探讨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分:1、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支配和服从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员工没有选择如何安排工作的权利。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是独立的;2、双方建立合同的前提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在选择员工时,一般会以员工的劳动技能是否符合工作为标准,而员工则会直接看劳动报酬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以便允许提供劳务。在承包关系中,承包商应考虑对方的设备、技能、声誉和劳动力能否胜任工作,承包商应考虑自己的技能和现有条件能否完成工作和盈利来签订合同;3、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同。在雇佣关系中,员工提供简单的劳动力来满足雇主的需要。在合同中,承包商以其独特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二者区别如下:1.劳动关系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没有上述限制。2.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雇佣法律关系则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领域过程中形成和实现
    2023-07-08
    411人看过
  • 探讨工作时间与疲劳驾驶的关系及责任承担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如果疲劳驾驶造成车祸,以交警现场处理结果为准。疲劳驾驶出事故保险赔吗?案情简介:2009年9月20日凌晨3点多,吕某驾驶集装箱公司重型半挂牵引车,撞上了前方停放的三辆车,造成四车损坏、两名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吕某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属违法行为,故吕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另外三车承担次要责任。2010年3月,法院判决集装箱公司承担受伤乘客治疗费用等的70%计2万余元。2011年11月,事故各方就交通事故
    2023-07-04
    277人看过
  • 阐述:关于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关系的法律规定及探讨
    未确认劳动关系,可以提前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这说明,劳动法律法规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定了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劳动关系的职权,这种职权是伴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设立而来的,是固有职权。单位不确认劳动关系怎么办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续,劳动者将在维权时陷入被动局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建议劳动者应做到以下几点: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
    2023-07-07
    287人看过
  • 探讨合同无效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合同效力的确认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1、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为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故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该形成权受期间限制,也应受除斥期的约束而非诉讼时效的约束。2、从无效合同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有违无效合同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请求医疗费赔偿是否适用诉讼时效问题适用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023-07-16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员工加班时间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2
      加班时间的认定需要把握三个条件: 一是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 二是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 三是在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 工作时间与休假期的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8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甲方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小时。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
    • 上下班时间上班的工伤工伤怎么鉴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3
      只要是上下班过程中非自己原因造成的等的都可以认定为,按照工伤方式鉴定。
    • 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受到伤害,是否与其他工伤保险组织的工作有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2
      是两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 工人下班骑车撞人与有无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针对您的法律问题,属于个人交通事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