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地房产的房屋性质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5 23:00:09 495 人看过

原文:如果外地房产贷款未偿还,而再次贷款购买房产,则这将被视为二套房贷款。

提取简短的摘要:对于外地房产贷款未偿还而再次贷款购买房产的情况,将被视为二套房贷款。

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

1.如果外地房产贷款未偿还,而再次贷款购买房产,则这将被视为二套房贷款。

2.如果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其中一套已经偿还,另一套尚未偿还,则这将被视为二套房贷款。

3.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婚前使用了商业贷款,而另一方在婚前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并且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但贷款尚未偿还,则这将被视为二套房贷款。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如何界定二套房?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如何界定二套房,主要涉及房产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方面。根据我国《房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二套房是指购买人已拥有1套住宅,并再次购买的房屋。那么,如何判断房产是否为二套房呢?

首先,以房产贷款金额来界定。根据《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分别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70%和60%来确定。如果贷款金额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0%,则可认定为二套房。

其次,以贷款期限来界定。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期限在2年及以内的可认定为二套房。而商业贷款的期限则没有这一规定。

再次,以还款方式来界定。根据《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均为等额本息还款。因此,只要还款方式相同,则可认定为同一类型的贷款。

综上所述,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如何界定二套房主要涉及房产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方面。在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对外地房产贷款未偿还而再次贷款购买房产,或者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其中一套已经偿还,另一套尚未偿还,或者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婚前使用了商业贷款,而另一方在婚前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并且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但贷款尚未偿还,这些情况都被视为二套房贷款。如何判断房产是否为二套房,需要综合考虑房产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方面,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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