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背书的方式主要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9:25:01 450 人看过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1、限定性背书,(此钟汇票背书后不得转让);

2、特别背书。又叫记名背书。(此种汇票被背书人可以再作背书,将汇票权利再转让给他人。);

3、空白背书,又叫不记名背书。(此钟汇票无须背书即可转让,持票人也可将其变成特别背书的汇票。)。

票据背书的意思:

背书是指在票据的背面或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也是票据得以流通的基础。背书依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的含义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按其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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