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中应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07:58 214 人看过

在拆迁评估中,应注意几个基本问题。房屋面积和宅基地面积标识不准确。

一般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2。

宅基地面积补偿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宅基地面积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置换为新均价)×平均户安置面积/平均户宅基地面积。地方普通住房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城市规划确定,等,评估机构未按上述规定确定当地普通住宅的指导价,参考周边普通商品住宅的均价,住宅用地面积补偿价严重偏低,严重损害了合法权益搬迁群众的利益。

3。错误的评估方法。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成交价格,每年至少公布一次不同地区、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第十四条规定,拆迁评估是指同类房地产的市场成交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并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情况进行。

评估机构不采用市场价格法,导致评估价格严重偏低。4。

评估机构的确定要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的方式。但在实践中,被拆迁人单方面选择鉴定机构,未征求被拆迁人任何意见,更未经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没有现场调查程序。

拆迁评估人员应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调查,做好实地调查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图像。现场勘察记录由鉴定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字认可。但在实际操作中,拆迁评估人员并没有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而是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图像。现场调查记录没有被拆迁人签字。

6。

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未经当地房地产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作为裁决依据。在实践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往往不经过鉴定程序就做出决定。

7。评估机构没有提供完整的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做到以下几点:1。全面性:全面反映估价所涉及的事实、推理过程和结论,正文和附件材料应完整、完整;第八节第二条规定估价报告应包括以下部分:1。掩护;2。内容;3。给客户的信;4。估价人员声明。评估的假设和限制条件;6。评估结果报告;4;7评估技术报告;8附录。但在实践中,评估机构只提供评估结果报告,不提供完整的评估报告。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8。未依法出具住户评估报告的。按照法律规定,拆迁小区应当出具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拆迁人只出具整体评估报告,却不出具分户评估报告,这是严重违法行为。即使个别出具评估报告,内容也极不完整。通常只有一种形式,非常简单。未依法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装修评估。法律明确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装修价值补偿应当协商解决,否则应当另行评估。在实践中,拆迁人不进行装修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10。未依法交付拆迁评估报告的。

根据法律,评估报告应依法交付,一般直接交付。被拆迁人拒绝的,应当交付保留金,见证人应当到场并记录。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通过邮寄或公告的方式送达。在实践中,拆迁人张贴在门上是违法的。评估应采用什么方法?常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估价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对上述估价方法的适用性进行分析后,采用上述一种或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估价。此外,还应注意以下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一)被征收房屋的同类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利用市场评估方法;

(2)被征收房屋或其类似房地产具有经济效益的,采用收益法评估;

(3)被征收房屋在建的,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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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0日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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