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有哪些,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8 20:09:07 376 人看过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包括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部门,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有明确的目的,有基本的事实依据和理由等。

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有哪些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包括:

1.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3.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受理一方,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争议,谁侵犯了他的权益。

2.要有具体的请求目的。申请人必须说明请求调解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

3.要有基本事实依据和理由。申请人必须提出发生纠纷的基本事实及相应的证据、理由。

4.纠纷属于调委会主管和管辖。即符合民间纠纷受理范围,且在调委会管辖地段之内。

三、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如实陈述纠纷事实;如实陈述纠纷事实;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n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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