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否承担其他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7:43:03 469 人看过

股权质押只对质押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责任,对质押范围外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使用资金,确保到期还本付息。

2、质押贷款的股权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拍卖或变卖,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债务或者向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提存。

3、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归还贷款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债务的,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出质人)归还贷款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将质押股权返还给出质人,并注销出质登记。

4、股权质押贷款未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还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

5、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在扣除拍卖或变卖的费用和扣缴应缴税金后,贷款人有优先受偿权,剩余款项交还出质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偿。

6、贷款人依法拍卖或变卖所质押的股权,应委托股权交易部门办理。贷款人在依法拍卖或变卖有限责任公司的质押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1、由于抵押权不具有独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根据这一规定,抵押权的转让或者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设定担保,应当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进行。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转让;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单独转让抵押权或者单独以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担保的行为无效。2、这里所讲的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是指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债权。抵押权人也不得单独将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而自己保留债权,抵押权只有在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时才有意义。3、由于抵押权具有附随性,被担保的债权转让的,抵押权应当随被担保债权的转让而移转于受让人,因此本条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需要注
    2023-04-19
    194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不是只有其他担保形式才有效
    股权不只有质押这一种担保形式。设立担保物权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等。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一、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能实质押吗?能,但是被质押的股权必须是国有独资公司有权处分的股权。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股权质押一般是应当进行登记的,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包括《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等。前述法律规定,股权质押自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三、民法律中质押的股权转让时需要什么手续股权被质押期间是
    2023-04-06
    195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什么,股权质押是否属于对外担保
    一、股权质押是什么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二、股权质押是否属于对外担保在我国,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首先,股权质押是质押的一种。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2023-06-27
    118人看过
  • 债务承担后抵押权是否有效
    一、债务承担后抵押权是否有效债务清偿后抵押权就失效了,因为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如果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债务清偿后,抵押权就会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承担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可以由以下人员承担: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
    2023-12-23
    307人看过
  • 提供抵押担保的债务人可否起诉其他债务人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
    2023-03-29
    217人看过
  • 股权质押担保债务的流程是如何的
    一、股权质押担保债务的流程是如何的股权质押担保债务的流程为提交股权出质的申请,填写相关材料,再提交材料,办理出质登记。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合同,股权进行出质之后,不得转让,除非是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约定,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用于提前清偿质权人。《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二、债权债务的继承是如何的债权可以继承,债务不能继承。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属于遗产,均可以被继承。标的为财物的债权,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一方死亡而消灭。债权人死亡后,债权的继承人可继承该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应责任。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应优先用于
    2024-01-23
    443人看过
  • 股东质押股权承诺书,股东持有要经过其他同意吗?
    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所以向公司股东外的人质押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一、企业股东的股权怎么去出让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时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东如何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想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要满足几个条件:其一、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转让股权的事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30日内答复并购买股权,若不同意
    2023-03-05
    422人看过
  • 质押股权可否继承
    一、质押股权可否继承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所以股权质押期限届满后,债权没有消灭的,质权存续。二、在我国质押的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法律依据: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所以,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
    2023-05-06
    357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相关流程是怎样的
    一、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相关流程是怎样的法律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根据该两条法律的规定,理论界和实务界很多观点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须适用相同规则,即:(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在第(2)情形中,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出质的股权,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出质。也有观点认为应当,其他股东不同意的,质押人有权选择其他股东作为质押权人,其他股东不同意作
    2023-03-23
    363人看过
  • 普通债权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有什么不一样
    一.标的性质不同普通债权质押标的为普通债权,即通常意义上的记名债权,而非证券表示的债权,它是一种相对权、请求权;股份质权的标的在实质意义上是一种社员权,而知识产权质权的标的是无体财产权,是绝对权,对世权。二.设立形式不同普通债权质押设立形式因各国立法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仅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而无须其他形式;另一种则为书面形式。但对于证券债权而言,一般以交付为要件,而股份质权、知识产权质权则需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三.实现方式不同普通债权质权的实现与其他权利质权实现虽然大体相同。但普通债权质权人实现其质权要以债权人的身份向入质债权的债务人即第三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通过变卖、拍卖等方式加以实现;而股票、知识产权均可以通过拍卖及变卖方式实现。四.风险程度不同普通债权的相对性及其入质条件的简单和缺乏彰显其权利存在的有价证券,使得其实现往往更依赖于出质人与第三债
    2023-06-15
    379人看过
  • 质押股权是担保股权吗
    股权只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形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但是可以进行抵押的是动产、不动产,可以进行留置的也是动产,股权属于一种权利,只能质押。一、担保的方式有哪些担保的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某项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但是财产的占有并不发生转移,到期债务未得到履行,债权人可就该项财产优先受偿。质押是指未担保债务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某动产转移占有,由债权人占有,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留置之前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二、债务担保有哪几个类别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023-03-26
    353人看过
  • 质押股权算不算担保抵押债权
    不一定,其股权质押担保的债权主要由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而定。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至于违约金,德国《民法典》第1210条,日本《民法典》第346条均规定为质权担保范围。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对违约金未作规定,但台湾有学者认为违约金代替因不履行之损害赔偿时,为质押所担保,对于不适当履行所约定的违约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属于担保范围。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当事人约定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说提供范本;二是在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援以适用。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予以增删。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
    2023-03-14
    76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债务也一块质押么
    股权质押后债务不是一起质押。股权质押是指以股权为标的为债务设立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一、股权质押后能否变更股东股权质押后不能变更股东。股权质押需要办理质押登记,在质押期间股权是不能转让的,不能转让的股权是不能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自然人能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吗股权质押自然人能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下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3、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
    2023-04-04
    452人看过
  • 公司股东是否承担所有权的债务和债务承担比例?
    有限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权债务,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连带债务是指数个债务人均有义务对债权人作全部给付的债务。那么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有哪些对股东承担债务连带责任的规定?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法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2023-08-18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前股东在股份转让前承担的债权债务是否由其承担?
      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13
      1、在股权转让前,转让人需要承担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直接关系,从法理上来看,这也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然而,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是一个拟制的法律行为主体,这就要求在实践中需要有具体的人来履行具体的义务。这些义务人可能不是法律上直接规定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但直接义务人(比如公司)需要得到支持才能履行义务。因此,公司这个拟制主体的股东构成以及公司内部治
    • 股权质押承担质押权人的负债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股权质押负债与质押权人无关。 《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则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押物一起质押。”由此推论,则配股不属于孳息。至于其第35条第2款的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购买并随质押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 股权质押股东股权转让能否转移其他股东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7
      股权质押不会转让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股东向债权人质押股权的,只需办理质权登记,不需将股权转让给债权人,股东的权利仍由股东行使。【辟谣】股权质押后,股东不能转让股权吗?真相:质权人同意的,可以
    • 股权质押后是否需要承担债,怎么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11
      股权质押后仍然需要承担债务。因为质押股权的所有权并没有变更,股东仍然有分红权,质押只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经质权人协商一致可以转让,质权登记后才能设立。
    • 债权人拒还质押物可否从重承担债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8
      债权人不接受还款并拒还质押物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所以,在没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不接受还款并拒还质押物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