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二创侵权平台能免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6 18:03:22 473 人看过

一、影视作品二创侵权平台能免责吗

不能,加强审查、删除侵权视频,虽可能会影响短视频平台用户黏性、削减流量,造成利润下滑,但“尊重知识产权”并非用户协议中的一句口号,享受流量经济的同时必须为内容付出成本。

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并实施了复制、发行等行为,未获得作者许可的二次创作,无论原作品的改动程度多少,均构成侵权。如果只是很少一部分的借鉴,也没有原作者许可,对原作品的没有进行本质的改动,因此,你的二次创作可能侵犯了复制权。如果你对原作品改动程度很大,或者你的创作作品中引用了原作品的很多,在没有原作者许可的情况下,你的行为则可能构成侵犯改编权,也可能被原作者追究你的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影视作品侵权怎么赔偿

影视作品侵权赔偿方式如下: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权利人为维护权利的合理开支(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交通差旅、文印等);

(2)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如销售所得、营业利润、净利润等。

(3)法定赔偿,即当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三、二创视频是否构成侵权

分情况。目前涉影视类的短视频,大致分为搬运类的和二创类的短视频。

搬运类的短视频是我认为争议比较少的,也如刚才郑老师所说,在长短视频之争这个话题被引发出来之后,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搬运类短视频的特征在于相对完整地搬运了影视的全部内容或者剪取精彩的内容,通过浓缩剪辑的形式,使得观众可以相对完整地了解影视剧的剧情。这类视频在定性上属于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基本上不存在疑问。

第二个大类是二次创作视频。事实上在短视频平台当中,对于影视素材的二创并没有统一的创作方式,也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效果。对于影视素材的二创,无论在事实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可能一概而论,不同形式的二创具有很大的差异。大致分为这么几种类型:

第一类是针对单一作品的评论性、解说性的使用,比较典型的是影评、剧评、吐槽视频这类内容。这种评论性的使用当中又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形态,有以再现视频为主,附加评论的;有虽然改变了作品当中的人物名称以及相关背景,但是仍然能够大致达到再现效果的;也有基本不构成内容再现,主要是纯评论性质的,这三者是不一样的。

第二类是配音性的使用,比较典型的之前曾经风靡一时的小咖秀,主要功能是给你一个影视剧的图像去配音。

第三类是混剪类和引用类的使用。这种使用是在特定的主题之下使用多个影视作品,甚至不单纯包括影视作品,还包含游戏CG,包含纪录片,甚至包含一些文字作品,动画作品等等,然后进行剪辑和创作,在这个过程中体现作者的某种思想或者某种审美倾向。

第四类是修改性的使用,比较典型的就是在b站上常见的鬼畜、修音以及对于标志性台词的拼贴。比如没有使用到影视剧中具体的画面,但是使用到了台词,或者如果使用到了画面,对于画面进行了非常颠覆性的非常大的修改。这种修改性的使用跟前面的使用又不一样,因为它可能涉及到对于作品内容的是否构成歪曲篡改的问题。

在这种比较丰富的状态之下,其实比较难说二创到底侵权不侵权,对于其创作的侵权的法律评价,必然要基于个案来定。某一类视频当中的不同作品,尤其根据创作手法的不同,有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评价。如果我们默认这些二创视频都没有拿到原始权利人的授权,在法律层面上,这个问题最终会变成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n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影视作品二创商用犯法吗
    1、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并实施了复制、发行等行为,未获得作者许可的二次创作,无论原作品的改动程度多少,均构成侵权。如果只是很少一部分的借鉴,也没有原作者许可,对原作品的没有进行本质的改动,因此,你的二次创作可能侵犯了复制权。如果你对原作品改动程度很大,或者你的创作作品中引用了原作品的很多,在没有原作者许可的情况下,你的行为则可能构成侵犯改编权,也可能被原作者追究你的侵权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
    2023-02-23
    331人看过
  • 二创影视作品有版权问题怎么办
    1、也分为情况。如果短视频的传播目的旨在通过流量给自媒体和平台带来经济收益,那么该使用行为应视为是对已复制或改编作品的使用,应事先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2、《著作权法》第24条第二项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就是说,当未经许可引用影视剧片断、图片的行为属于该条允许的范围之内,即属于合理使用,而不构成对影视剧著作权的侵权。而“适当引用”,则需要考虑使用目的、使用比例、使用部分对原作品市场的影响等因素。如果使用影视剧的视频、图片等是为了对影视剧进行介绍、评论或对其他问题进行说明,则可以主张使用目的的正当性。使用比例也并不是绝对的数量,被引用的部分只能是在必要的范围内使用,而不能喧宾夺主,不能把引用部分作为主体而让自己的介绍和评论等沦为画外音。超出合理需要,即使在量上只占极低比例,仍可能被认定为
    2023-03-02
    372人看过
  • 原创短视频被搬运,平台也会侵权吗
    一、原创短视频被搬运,平台也会侵权吗1、平台也会侵权。未经作者许可将一个平台的短视频搬到其他平台的,属于侵权行为,平台对发布的作品,要承担审查的责任,没有审查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要承担债权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二、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1、地域管辖对于著作权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应注意以下方面:(1)第一、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2)第二、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第三、对于侵犯信息网络
    2024-04-01
    168人看过
  • 视频制作用了影视作品会侵权吗
    1、视频中以他人作品为素材,未经许可使用的,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2、二次创作后形成的视频,符合独创性标准的构成新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不会侵权。此类视频中,对于只是简单拼接若干作品、作品片段形成的视频,未体现作者独立思想的,不构成作品;如果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了作者独创性的,可能构成作品。一、哪些属于侵犯著作权情形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视听作品、
    2023-06-26
    230人看过
  • 网吧免费提供影视作品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吗
    网吧免费提供影视作品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
    2023-06-13
    198人看过
  • 影视作品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
    一、影视作品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因为互联网中网络主体的虚拟化特征,导致网络侵权案件中很难有直接证据确定侵权责任主体。加之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存在多个主体,例如侵权网站的版权人、该网站行政部门备案的登记人、网站的经营者、网站英文或中文域名持有人、具体侵权行为的实施人等。在互联网出现的初期,侵权网站的版权人、该网站行政部门备案的登记人、网站的经营者、网站英文或中文域名持有人、具体侵权行为的实施人大多为同一人,因此侵权责任主体相对比较容易确认,也不存在侵权责任的划分。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越来越多的侵权人开始将侵权网站的版权人、网站ICP备案登记人、网站经营者、域名持有人、以及具体侵权行为实施人相分离,采用多个主体进行登记,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归避法律,增加了权利人确认侵权责任主体的难度。可以认为,该类案件的首要难点就是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在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中,一般依据被告的主体
    2023-06-07
    98人看过
  • 影视作品混剪发布短视频会侵权吗
    一、影视作品混剪发布短视频会侵权吗自媒体发布剪辑电影的视频,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是不能进行私自剪辑传播的,属于侵权行为。而且原创占比也是一个问题。自媒体进入了后自媒体时代,强调的是专业生产内容,更看重自媒体创作者的专业性,包括自媒体写作技能、自媒体原创能力、自媒体运营能力等。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二、侵权怎么处理侵权行为的处理方式为:调解、仲裁、诉讼等。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也会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提交起诉状向法院起诉。三、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侵权人有以下行为的,应当停止
    2023-06-11
    387人看过
  • 短视频二创会侵权吗
    一、短视频二创会侵权吗如果是经过版权方授权的剪辑制作和发布,是不侵权的。在影视作品上映前,版权方会进行宣发活动,可能会邀请博主剪辑发布相关宣传视频,此类发布经版权方授权许可,一般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如果是未经版权方授权的剪辑制作和发布,是属于侵权行为。按照《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因此短视频创作者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
    2023-06-11
    313人看过
  • 二创美女视频侵权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二创美女视频侵权吗二次创作并不必然构成对原作知识产权的侵犯,只有当该二次创作的内容无法体现出独立的创新元素,才应被判定为侵权行为。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维护和行使自身著作权的时候,必须尊重并保障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受侵害。现实中,二次创作通常涉及到已有的文学作品、绘画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艺术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五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六条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
    2024-07-24
    50人看过
  • 热播影视作品遭网络侵权
    今年4月初,乐视网对外宣布,其拥有网络版权的电视剧《潜伏》遭到多家视频网站盗播,乐视网方面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在26日举行的2009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锦川介绍,网络著作权案件已成北京市法院著作权纠纷案件审判、甚至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重要内容。近三年来,北京市法院受理的网络著作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陈锦川列出了一串数据:2005年北京市法院共受理一审网络著作权案件66件,2006年这一数字为85件,2007年增至400件。2008年上半年法院共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1147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或者与网络有关的著作权案件1304件。受理的案件焦点相对集中。陈锦川分析案件后发现,侵权纠纷多集中在视频分享网站传播影视作品等方面。视频分享网站,是指基于Web2.0技术基础上的主要提供视频的交互式网站。网友可将自己喜欢的视频上传到网站,网站通过上传程序选择设置,对视
    2023-06-08
    53人看过
  • 2024影视作品侵权怎么赔偿
    一、影视作品侵权怎么赔偿1、影视作品侵权是属于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有多种赔偿的方式:(1)按照电影著作权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2)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依据实际情况,判处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
    2024-03-31
    168人看过
  • 侵犯影视作品发行权纠纷
    甲国际电影公司是一家在英国某城市合法注册并存在的有限公司。该公司对《A影片》等影片拥有绝对的在中国地区以录像带和激光视盘(包括VCD和DVD)的形式开放市场及分销的权利。甲国际电影公司已与上海乙影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协议,并将在中国地区以数码激光视盘等形式发行上述影片的专有发行权授予该公司,授权报审期限从2003年3月1日至2004年2月28日。甲国际电影公司并没有将上述影片数码激光视盘的复制权、发行权授予除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机构。乙公司是甲国际电影公司在中国地区专有发行权人,该公司也享有在中国地区对授权电影(包括录像带、数码激光视盘等)的一切盗版行为做出合理且必要的打击活动,并阻止任何未经授权的复制、销售、出租及其他行为的权利。2002年4月17日国家文化部音像制品的审查部门向国际文化交流音像出版社颁发了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进口类),该许可证载明,进口单位为国际文化交流
    2023-06-08
    89人看过
  •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案件的原告承担,至少应承担以下证据的举证责任如下:1、证明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创作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职务作品的权利人、享有作品部分全能的继承权或受让权)的证据;2、证明享有主张权利证据(著作权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受让人),职务作品的尤其需要明确权利人及权利权限划分。3、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证据(属于法定的侵权情节),排除正当使用或许可使用的证据责任则由被告承担;4、侵权情节证据(侵权实施情况、影响范围、受害情况、损害程度等),包括经济损害和精神损害;5、损害大小、侵权人获利大小等请求赔偿证据。二、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被告如何进行抗辩?作为被控侵犯著作权的被告,如何抗辩没有实施侵权,则一般应承担以下举证责任:1、自己是合法著作权人的证据(创作在先、授权使用、继受取得等情况);2、自己合法使用的证据(包括合
    2023-04-27
    145人看过
  • 广播电台以及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侵权吗
    会侵权。广播电台以及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1,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商定的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1,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划定的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1,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划定的报酬。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详细办法应按国务院划定执行。广播电台播放他人的片子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片子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1,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2,支付报酬;3,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侵权行为。1,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2,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保护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划定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十仲春三十一日。
    2023-06-13
    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影视作品二次创作需要授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30
      需要授权,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并实施了复制、发行等行为,未获得作者许可的二次创作,无论原作品的改动程度多少,均构成侵权,没有原作者许可,可能侵犯会侵犯复制权或改编权。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有可能触犯侵犯著作权罪。哪些情形下会触犯侵犯著作权罪,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影视作品二创商用犯法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30
      影视作品二创商用,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并实施了复制、发行等行为,未获得作者许可的二次创作,无论原作品的改动程度多少,均构成侵权。若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不认定为侵权。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原创短视频被搬运,平台也会侵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30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作者许可将一个平台短视频搬到其他平台的,属于侵权行为,平台对发布的作品,要承担审查的责任,没有审查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要承担债权责任。关于原创短视频被搬运,平台是否也会侵权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用他人视频剪辑二次创作侵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9
      1、如果是经过版权方授权的剪辑制作和发布,是不侵权的。在影视作品上映前,版权方会进行宣发活动,可能会邀请博主剪辑发布相关宣传视频,此类发布经版权方授权许可,一般不会产生侵权纠纷。2、如果是未经版权方授权的剪辑制作和发布,是属于侵权行为。关于用他人视频剪辑二次创作侵权吗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二次创作的视频能登记版权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4
      二次创作的视频不能登记版权,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作者享有对其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格权以及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