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和债权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20:19 229 人看过

债务债权的区别在于:

1、债权是民法权利,即债权是民法权利,要求他人为某些行为,债务是民法义务。也就是说,与债权人为债务相比,它必须是一定行为的民法义务;

2、从会计意义上讲,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等。债务是指过去交易和事项形成的;

3、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和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单位或个人的当前义务,包括各种贷款、应付款和预付款,有时也指债务,为了偿还所有债务而工作。

债务债权律师收费的标准

1、按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2、民商服务

(1)一审阶段

(2)二审阶段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3、刑事案件

(1)一审阶段: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二审阶段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预付账款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责任书和借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差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等等。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一、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呢?借条与欠条: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二、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呢欠条证明的是欠款关系,借条证明的是借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
    2023-03-12
    243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债务承担和债务转移的区别
    债权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区别是债务转移的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而债务承担,如果是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可以直接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没有明确拒绝的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一、关于债务的法律规定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而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债务加入是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加入中在加入债务的第三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愿意则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加入又称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三、债务承担协议能否改变管辖债务承担协议能改变管辖。在债务承担中会形成新的债务人,他可以与债权人重新约定管辖法院,法律对此是允
    2023-03-11
    444人看过
  •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和债务承担区别
    债务转移是指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中新的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则脱离债的关系。并存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的加入或共同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务转移和债务承担的区别: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并没有和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其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发生消灭,债务人将退出该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仅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的主体,债务人并不退出债的关系。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并存的债务承担发生条件是第三人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且债权人同意接受第三人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同意可以是明示的也
    2023-02-24
    461人看过
  • 企业债和公司债有哪些区别
    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区别有以下:1、发行制度上,公司债采取核准制,由证监会进行审核,证监会有权决定是否准许其发行,对总体发行规模没有一定的约束。企业债采取的是审核制,由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核,发改委每年会定下一定的发行额度;2、担保不同。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而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进行担保;3、发行制度不同。公司债采取核准制,公司债可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企业债采取的是审核制,企业债一般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4、发行条件不同。公司债相对比较宽松;5、发行定价上也有显著的差别。公司债的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类似于A股和可转债的定价。而企业债的利率限制是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6、公司债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有所突破,可以说与国际接轨。也即受托人对公司的管理状况要定时跟踪,进行信息披露。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
    2023-08-05
    104人看过
  • 所有者和债权人都有哪些区别
    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区别为性质不同,享有的权利不同,风险和收益的大小不同等,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以及其他法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请求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诉讼时效适用的范围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规定诉讼时效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的具体范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论,使一些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关系适用了诉讼时效,剥夺了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了义务人的违法行为。最近几年,在理论界基本达成了共识,主张诉讼时效的客体应为:请求权,但又不是一切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制。所谓请求权,就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基于债产生的原因,债权请求权又包括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如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如必要管理费用请求权;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如返还不当
    2023-06-25
    123人看过
  • 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债权人拥有哪些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两最主要的区别是行使条件不同,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行使的。而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时,撤销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
    2024-02-10
    307人看过
  • 假设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区别?
    一、定义上的区别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二、权力上的区别1、同
    2024-01-09
    65人看过
  • 总负债和总债务的区别
    负债与债务的差别在于前者包括应收应付等非借款的商业信用在内,而后者只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债务一般指向外部借入实际上金额而形成的债务,一般都是带息。可以理解为:有息负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就是资产负债表整个负债那部分。一、欠钱不还多少钱可以起诉流程欠钱不还,不管是多少钱,都可以起诉离婚。起诉包括立案、庭审、判决、执行四大步骤!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二、资产评估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资产
    2023-03-13
    184人看过
  • 欧洲债务和外国债务的区别
    外国债券是指外国借款人在某国发行的,以该国货币标示面值的债券。欧洲债券指借款人在本国以外市场发行的,以第三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区别:1、发行市场不同。2、外国债券一般由市场所在地国家的金融机构为主承销商组成承销,而欧洲债券则由来自多个国家的金融机构组成的国际性承销。3、外国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必须受当地市场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管制和约束。而欧洲债券不受面值货币国或发行市场所在地的法律的限制。4、外国债券的发行人和投资者必须根据市场所在地的法规交纳税金。而欧洲债券采取不记名债券形式,投资者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5、外国债券付息方式一般与当地国内债券相同,如扬基债券一般每半年付息一次。而欧洲债券通常都是每年付息一次。
    2024-05-09
    101人看过
  • 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的区别在于
    一、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的区别在于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的区别如下:1.共同债权是财产权利,而共同债务是财产义务。2.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共同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共同债务怎么写起诉书共同债务起诉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等。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在诉讼请求中,应当明确提出要求被告偿还债务的数额、方式、期限等,同时根据事实和证据,说明被告
    2023-12-21
    367人看过
  • 债权债务和解的特征有哪些
    债务和解的优缺点:1、避免了履行正式手续所需发生的大量费用,所需要的律师、会计师的人数也比履行正式手续要少得多,使重整费用降至最低点。2、可以减少重整所需的时间,使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重新进入正常经营的状态。1、当债权人人数很多时,可能难于达成一致。2、没有法院的正式参与可能影响到协议的严肃性,协议的执行缺乏法律保障。一、破产重整对债权人的影响对债务人的债权人而言,若债务人重整成功,将有效避免一旦其进入破产清算所导致的债权清偿比例过低这一现象的产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最差局面的发生,有机会挽回损失。如果企业重整失败了,那么债权人的利益将进一步受损失。二、公司破产后欠债欠债怎么办公司破产后欠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是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的法人如果不可以清偿到期的债务,而且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务或者是明显缺少清偿的能力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的顺序清偿所欠的债务。在法院认定没有办法
    2023-06-21
    430人看过
  • 转包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区别
    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权利义务概括地移转给第三人,如企业的整体变卖。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一、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的情形有哪些1、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
    2023-02-04
    169人看过
  • 连带债务和按份债务的区别
    1.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形或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特定期限性协议,所有类型的债券都被视为是按份之债;同时,按份之债也必须是在法律明文规定或是双方达成特殊约定的基础上才能得以存在与成立。2.在按份之债中,各个债权责任分配清晰而独立,债权人只能够按照自己所占有的份额来享受权利或是负担义务;相反地,在连带之债这一体系中,每个债务人对于债务的负担均负有找到全部偿债资金的义务,而债权人则有权利要求任何一位债务人承担起全部的还款职责。3.与按份之债不同的是,连带之债的标的物是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并无细分可能;然而在按份之债中,对应的标的物则可以进行等量划分。4.在各类事项中,无论是针对某一具体的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产生的影响,都不会对其它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产生任何僭越性的关系;但是,如果在连带债务中有任何一位甚至多位债务人履行了其全部支付义务,那么此项债务即宣告完成,剩下的债务人也就不再需要向债权人继续履
    2024-07-22
    495人看过
  • 合同终止和债权债务解除的区别
    合同解除,其债权债务终止;但债权债务终止的缘由不一定是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除,也可以在满足法定解除条件时予以解除,合同解除,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包括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而除合同解除外,债务履行、债务抵消等也可以导致债权债务终止。租赁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是什么租赁合同中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是:合同解除有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终止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法律其他区别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
    2023-07-05
    361人看过
换一批
#商帐追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帐,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 ... 更多>

    #预付账款
    相关咨询
    • 债权人债务人和通俗点的债务人区别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8
      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 债务转移和债务承担有哪些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0
      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并没有和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 其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发生消灭,债务人将退出该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仅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的主体,债务人并
    • 个人债务和合伙债务有哪些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18
      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的区别:合伙债务是指合伙企业的债务,个人债务的欠债主体则是个人;以及合伙企业的债务要由各合伙人来还,如果合伙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则会导致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 债权债务意思上有哪些样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1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权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
    • 什么是债权和债务,他们之间有哪些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6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1、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