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管辖确定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4:52:46 217 人看过

(一)便于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避免因管辖不明,发生法院这间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管辖的现象,致使当事人到奔波,投诉无门,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考虑各极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负担的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分工不尽相同,基层人民法院的设置接近人民群众。为当事人就近进行诉讼提供了便利,因此,绝大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除了受理不服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裁判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外,还要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所以,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比基层人民法院要少,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它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它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更不宜过多。

(三)有利于公正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民事诉讼法在对管辖作出规定时,充分注意到克服管辖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并针对有些人民法院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争管和对一些应当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各种借口推诿不管的情况,对管辖争议,管辖异议的处理方法和对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作了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事故纠纷管辖法院及其相关问题。医疗事故纠纷管辖是有确定原则的,一般也就是您的医疗事故的。发生地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医疗事故纠纷管辖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一、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

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在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和相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有严格的界限。对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这是一般管辖原则,适用一般性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5条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的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医疗纠纷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常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针对的被告往往是医疗机构、预防、防疫、妇幼保健等等医疗组织。他们往往都有“法人组织资格”,通俗讲,就是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单位组织,这样的组织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组织”。他们对外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该机构要进行诉讼、赔偿的,他们本身就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从法律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要通过医疗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就应当到这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这家法院就是“管辖法院”。具体讲,如果该医疗机构是在某某县内的,就到县法院起诉;如果该医疗机构在某市的,就到该市的法院诉讼;如果该市是设区的市的(比如:东城区、西城区、和平区等等),就到该区的法院进行诉讼。另外,我国的诉讼法的管辖法院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以被告所在
    2023-06-13
    3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管辖原则是什么?
    根据交通事故管辖法院所确定的原则,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居住地。此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发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通常有管辖权。根据交通事故管辖法院所确定的原则,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居住地;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发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通事故案件有管辖权。 被 告 住 所 地 人 民 法 院 与 经 常 居 住 地 如 何 区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与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可以分别管辖不同类型的案件。但是,如何区分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经常居住
    2023-09-06
    406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管辖范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管辖范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显然,这一规定将医疗事故的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的患者人身损害。按照这个规定,前述纱布案和在肚子上不小心划一刀的事情无疑属于医疗事故。按照旧的办法,医疗事故分为三级:病员死亡为一级,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为二级,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为三级。现在则将事故分为四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二级;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为三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为四级。显然,原来为二级事故的严重残废被提升为一级。由于事故等级是衡量赔偿标准和确定赔偿数额最重要的依据。二、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
    2023-04-26
    332人看过
  • 确立属地管辖优先原则
    如果国家之间无法或尚未就管辖划分问题达成协议,而且又都不肯作出管辖让步,那么在政府控制的管辖冲突出现的时候,就只能实行属地管辖优先的原则,即: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的同一行为同时主张管辖权时,依属地原则行使管辖权的国家应优先行使管辖。承认属地管辖优先,主要有两方面的理由:第一,一项行为通常对行为地产生的影响最大;第二,行为地所属国家对行为人的管辖通常最为有效。这里所说的行为地指的是行为发生地。当一项行为的结果地与发生地不一致时,应该是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结果地。因为一项行为对发生地总是有影响的,所以,行为发生地也总是行为结果地或结果地的一部分。如果以行为结果地作为属地管辖的标准,那么,某一行为结果地不一定是受该项行为影响最大的地域;该地域所属的国家也不一定能对该项行为或行为人行使最为有效的管辖。属地管辖优先也许是各国所必须接受的现实。一个国家可以对他国的属人
    2023-08-18
    111人看过
  • 指定管辖原则规定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我国民诉法确立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便于人民法院办案,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即“两便”原则。毫无疑问这也是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应遵循的原则。举例说明:当某法院某工作人员被诉时,由于该法院全体审判人员回避,上级法院应指定邻近法院管辖。但从审判实践来看,上级法院就某一具体案件指定某一具体法院管辖应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是依法指定的原则。也就是说上级法院就某案件指定某法院管辖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上级法院不依法指定管辖是当前指定管辖存在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应当引起重视并加以克服改进。主要有以下问题:1、指定依法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某案件,必须有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有些上级法院将某些经济合同纠
    2023-05-01
    66人看过
  • 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主要原则
    涉及国际因素的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确定,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基本原则:首先是特殊地域管辖原则,这意味着若相关被告在我国境内没有默认居住地,但如果它们与我国有某种业务关系,例如合同协议中规定的标的物或代表机构等位于我国,那么这样的案件就可以由发生案件事实的地点(如合同履行地)或是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和审判工作;其次是专属管辖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履行的各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等相关法律事务,根据该原则,此类纠纷必须由我国境内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最终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
    2024-05-02
    242人看过
  • 涉外合同确定法院管辖的原则
    1、地域管辖原则指在确定法院管辖权的司法实践中,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应该是诉讼中的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与法院地国在地域上的联系,应该把地域作为确定管辖权的基础。因管辖权与纠纷涉及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在空间联系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地域管辖的具体形式也不同,其主要有: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营业所所在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及行为地(包括行为发生地和行为结果地)。2、国籍管辖原则即把当事人(原告、被告均可)的国籍作为确定法院管辖权的基础。3、专属管辖原则指有关国家对特定范围的案件无条件保留受理和作出裁决的权利,从而排除其它国家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管辖;4、意思自治原则指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择法院来管辖合同纠纷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以明示方式选择哪一国家的法院时,应推定其默示的意向,但是当事人的意思不能排除专属管辖。
    2023-06-05
    116人看过
  •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法院遵循什么原则?
    一、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确定管辖法院的方法为: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根据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但是在工商登记地与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相分离的情况下,法院应以最终确认的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作为法人住所地。此时,法人的注册登记地址不能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二、涉外民事管辖法院遵循什么原则涉外民事管辖法院遵循的原则包括:1.属地管辖原则。即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
    2023-07-03
    296人看过
  • 构成医疗事故的要件及医疗事故的归则原则问题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上界定,我们不难看出,首先,构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应当是医疗机构,这是因为作为医疗事故的具体行为人虽然是医务人员,但医务人员是在履行职务,进行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根据法人理论,此类行为是法人行为,其民事赔偿责任就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在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根据医务人员过错的大小,向医务人员部分追偿。但应当注意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不同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未经本单位同意和认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有偿医疗活动,发生的医疗事故,该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个体医生从事医疗活动造成医疗事故,由该个体医生承担。取字号并经注册登记的个体联合诊所,合伙开办的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应当以该注册登记字号的医疗机
    2023-06-29
    23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能够异地管辖吗
    一、医疗事故鉴定能够异地管辖吗医疗事故鉴定能够异地管辖。医疗事故异地鉴定制度,是指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地以外的地方医学会组织的制度。其与医疗事故就地鉴定相比,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第一,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仍由地方医学会组织。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异地鉴定也应遵循这一规定。几年来,医学会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事实证明,它具有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要的独特优势和综合能力。第二,组织异地鉴定的医学会,与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机构不存在亲疏关系。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地以外的医学会组织,这是医疗事故异地鉴定制度的核心。目前,患方对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主要原因在于医疗机构与医学会的亲疏关系上。因此,要提高患方对医疗事故鉴定公正性的信任度,就必须在机制上有所创新。第三,医疗事故鉴定专家鉴定组由异地专家组成。既然医疗事故鉴定异
    2024-01-18
    148人看过
  • [医疗事故常识]医疗事故【地域管辖【预防医学与卫生管理】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所谓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行政机关的管理区域确定其实施行政处罚权的地域范围,是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政府之间及其所属部门在各自管辖区内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分工。单纯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地域管辖是解决行政处罚权的块块旬分问题,即:省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省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征处罚权,地市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地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县一级行政机关权在本县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至于对哪些些行政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哪级行政机关管辖,对哪些行政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哪个具体的行政部门管辖,靠地域管辖无法解决,是级别管辖和职能管辖规定的问题。摘自: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由于县级行政区划是我国行政区划中最基本的单位,地方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文化管理权限都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分配起点的,我国现行最大量、最经常的行政处罚也都是由县级行政机关管辖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
    2023-06-11
    210人看过
  •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一、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二、民事案件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一)一审阶段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5、争议标的在1000万
    2023-06-11
    380人看过
  • 并案处理中案件管辖的确定原则
    并案处理的案件的管辖只能在公、检、法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履行,不能超出国家对刑事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所谓“并案处理”,是指将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几个案件合并,由同一机关进行合并管辖处理,在性质上属于合并管辖权,是对固定法定管辖制度的应用修改和突破,在诉讼方面中会产生一定的“约束”效果,即管辖机关可以突破设定的地区管辖、级别管辖制度的规定。离婚案件管辖是怎么确定的离婚案件,通常通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说,被告在哪个住,就去哪起诉。实践当中,双方的居住情况又比较复杂,总结一下,具体有以下几种最常见的情况:1、如果被告近一年一直在户口所在地居住,那就去户籍地起诉;2、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被告当前在哪住,就去哪起诉。经常居住地,就是在
    2023-07-01
    231人看过
  • 刑诉之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
    刑诉地域管辖原则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即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高法解释》第2条)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即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所谓主要犯罪地,司考既包括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成立其主要作用的行为地,也包括一人犯数罪时,主要罪行的实行地。
    2023-06-14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的管辖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案件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国务院卫
    • 医疗事故是否有赔偿原则?医疗事故有哪些赔偿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4
      医疗事故是否有赔偿原则?法律是为社会服务的,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求法律的有关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必需发生变化,任何僵固的规定都会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尤其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较快,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基本收入变化较快,用一种不变的规定限额长期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我国的损害赔偿原则,确定了一系列的关于处理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那么,这些赔偿原则都有哪些?请看下文
    • 医疗事故纠纷的级别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如何确定医疗纠纷的管辖法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4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
    • 确定交通事故管辖部门的规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26
      在法律上,管辖权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移送管辖等。针对交通事故,我国法律规定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此外,对于交通事故的管辖还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如果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则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于管辖权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在指
    •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按照什么原则来确定管辖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03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