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规定:
第十二条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或者作出其他处理。
第十三条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由人事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作出其他处理的,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单独或者合并作出以下处理:
(一)诫勉谈话;
(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四)通报批评;
(五)停止执行职务;
(六)延期晋级、晋职或者降低警衔;
(七)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免职;
(八)限期调离公安机关;
(九)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十五条公安机关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案件,除依照本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外,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十六条执法过错责任人受到开除处分、刑事处罚或者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撤销相关的奖励。
第十七条发生执法过错案件,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公安机关领导责任。
年度内发生严重的执法过错或者发生多次执法过错的公安机关和执法办案部门,本年度不得评选为先进集体。
第十八条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分别记入人事档案、执法档案,作为考核、定级、晋职、晋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一)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阻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
(三)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打击报复的;
(四)多次发生执法过错的;
(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
探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的认定方式
480人看过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
331人看过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礼仪规范
123人看过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休息期间喝酒怎么处理
393人看过
-
公安人民警察如何出国
306人看过
-
人员失踪报警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474人看过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1)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 更多>
-
公安机关违反有关人民警察职责时, 对违反法律行为的处理, 如何处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8根据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纪律严明,严格执法,不得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的行为。否则,当事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并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
-
公安机关违反职责处罚规定, 对拒绝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应如何处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全文第25条是怎样规定的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4法制部门认定执法过错案件,可以通过阅卷、组织有关专家讨论、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形成执法过错认定书面意见后,及时送达有关移送部门,由移送部门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作出处理。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处理规定是怎样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6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条例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二)违反规定采取、变更、撤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行政拘留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
-
怎样认定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五条规定,执法人员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在执法过错中的作用承担责任。第七条还规定了 执法办案人或者审核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导致审批人错误审批,造成执法过错的,由执法办案人或者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第八条 鉴定人提供虚假、错误的鉴定意见导致执法错误的,由鉴定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九条 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使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责